一名被判终身监禁的囚徒,因抱怨会错过狱中晚膳而心生烦躁。押解他的看守推开预审法官的门缝,请求尽快提审;然而看守一转身,囚犯已杳无踪影。这便是重犯格里松脱逃的开端,前保安处长玛丽-弗朗索瓦·戈隆在1897年出版的回忆录中详述了这段始末。在该章节中,各次缉捕并无确切年代记载,叙事首先围绕潘坦附近的缉凶展开,继而转入对戈达尔一伙在圣安托万郊区某小旅舍内的围捕。此皆戈隆一人之回忆,而非直接采自司法卷宗;读者当视其为一名当事人的回顾性自述。
格里松当时尚属年轻。戈隆称其年仅二十二岁左右,生得气力过人,已在黑道中声名狼藉、令人胆寒。书中提及他与阿尔洛托的决斗——后者即欧特伊凶案的凶手兼塞利耶的同谋。两人为了争夺拉夏佩勒一带盗匪头领的席位,在同伙面前拔刀相向。次日黎明,阿尔洛托被发现身中八刀。在戈隆看来,正是这桩血事奠定了格里松在歹徒中的暴虐威信。
据戈隆所述,警方经过一番搏斗方才将格里松缉拿归案,巡回法庭因武装抢劫、谋杀未遂等多项未予细述的罪名,判处其终身苦役。然而,他并未立即被解往苦役营,而是留押在大罗克特监狱,因法官们仍指望从他口中撬出另一桩大案的线索与同伙名单。每周有两到三次,看守会将他押解至司法宫,交由预审法官贝多雷审讯。
一日,按戈隆的记述,格里松与一名巴黎看守在预审法官的走廊里候审。在戈隆笔下,该看守生性忠厚、毫无防备之意。囚犯向他吐露“悔意”,大谈命运如何捉弄一个本想本分做人者,致使其陷身法网。在漫长的等候后,格里松开始抱怨要误了晚饭:待押回牢狱,早过了发放稠汤的时辰。他央求看守去催促进程。看守便推开法官办公室的门缝,请示该如何处置囚犯。法官命其立时带人入内。可当看守回头之时,格里松早已鸿飞冥冥。
这名逃犯冲下楼梯,穿过五月庭院,直奔司法宫大铁门而去。冲入林荫大道时,他撞翻了一位老翁,老人跌地后的呼喊惊动了路人。格里松见势不妙,恐被民众合围,便挥拳杀出一条通路,向百花码头狂奔而去。看守从惊愕中回过神来,急忙向卫戍哨所报警;市政警察搜遍了周边街巷,终是一无所获。回忆录未载此案发生于何年何月,唯力陈搜捕之初的颓势,以及保安处面临的新耻大辱:务必将这名在司法宫眼皮底下潜逃的恶徒擒拿归案。
戈隆断言格里松绝未逃往国外。他必定仍潜伏在巴黎及其近郊,穿梭于酒馆与贫民窟之间——那些探员可以乔装混入市井暗处。三名探员受命追查其下落:特雷阿尔、拉特里耶与布朗谢。作者尤为称许拉特里耶,称其对盗贼出没的声色之所了如指掌。脱逃数日后,潘坦近郊夜间抢劫案死灰复燃。在戈隆眼里,这表明格里松已在旧巢重整旗鼓,纠集了新的团伙。
探员们将侦查重点收缩在蒙马特、拉夏佩勒、潘坦与圣旺之间。历经半月追踪,他们终于在沿城防工事一带的低等酒馆里捕捉到了格里松的踪迹。此后三天,他们辗转于各家酒肆暗中盯梢,一路跟至城防工事外圣旺便门旁的一座黑店。戈隆称其为“盗贼皮埃尔之窝”。当时格里松正与七八名同伙聚饮。仅凭三名警察贸然动手凶险莫测;且据叙述者称,匪首一旦窜出,便极易遁入军管区的堑壕与破败建筑中。布朗谢遂返身调取援兵,特雷阿尔与拉特里耶则封锁各处出口。
布朗谢带回四名荷枪警员,他们拔刀出鞘守住门廊。三名便衣探员破门而入,直扑格里松。格里松几近贴面拔出左轮手枪射击,其同伙亦纷纷拔枪抵抗。狭窄的酒馆内顿时枪声大作。一名警察手掌被子弹射穿,另一人头顶的礼帽被弹丸掀飞。格里松打光了枪中六发子弹,随即抽出一把加泰罗尼亚长尖刀,破窗跃向一片荒地。特雷阿尔紧随其后跳出窗外扣动扳机,子弹正中格里松右腿。
当警探追上时,负伤的格里松仍死死握着尖刀。特雷阿尔用左轮手枪顶住他,喝令其缴械。戈隆写道,格里松迟疑了一秒,最终屈从并伸出双手。其余帮伙皆在酒馆内束手就擒。匪首随后被押往保安处。据戈隆记述,格里松进门便叫嚣着要见戈隆,扬言要痛打他一顿;然而伤口的剧痛很快扑灭了他的嚣张气焰。他拒绝延请医官,反而要求警察替他取出弹头,理由是“既然是你们射进去的,就得由你们弄出来”。一位名为加亚尔德的警员用折叠小刀挖出了弹丸,随后羁押所医生才入内为其包扎。依这位回忆录作者所述,未几,格里松再次被押上巡回法庭,二度被判处终身苦役。
这一结局终结了首桩案情,但戈隆紧接着叙述了另一场由他亲自督导并参与的抓捕。其侦查显示,刚刚洗劫了圣安托万郊区一家珠宝店的戈达尔犯罪团伙,正藏匿在特拉韦西埃街的一家小旅舍内。戈隆深知这帮悍匪枕下常备手枪与尖刀。清晨五点,他率多名警探掩至,特意将马车停在远处,以免打草惊蛇。
戈隆派吉罗多率数人把守街面,严令非万不得已只能朝天鸣枪。随后,他与罗西尼奥尔等探员冲入旅舍,以法律之名喝令开门。屋内的回应却是一句污言秽语。探员们强行破门,“所幸破门稍有延误,”戈隆写道,“否则必迎头撞上一阵狂暴的枪林弹雨。”戈达尔一伙射出的首轮子弹深深嵌在木门之内。当房门最终被砸开时,屋内的匪徒大多弃械投降,唯独戈达尔翻出窗外,攀住落水管跃上了屋顶。
街面上的吉罗多等人望见屋脊上有黑影窜动。他们依令朝天鸣枪示警,然而戈达尔臀部仍被两枚流弹击中。罗西尼奥尔沿通道一路追至阁楼,经过一番扭打将其制伏。枪响引来了大批早起上工的工人;人群迅速聚集,起初愤怒地谴责警察对手无寸铁的穷苦人开枪。戈隆声称,他向抗议者解释被捕者实为洗劫街坊的盗贼,舆论这才转向警方一边。稍后罗西尼奥尔双手沾满戈达尔的鲜血押人下楼,再度引发群情骚动。保安处长称,为防疑犯被愤怒的人群私刑处死,他不得不竭力弹压,才将囚徒押至达梅斯尼尔大街哨所。
戈隆最后记载了他对戈达尔的提审。戈达尔扬言,自己当时曾两度瞄准戈隆,但因念及家中老母方才忍痛放弃。负伤的囚犯得到了戈隆私人医生的救治。戈隆将戈达尔未被当场处死后的惊诧,解读为罪犯对警威素有的敬畏——这纯属作者本人的主观断语。他详述道,其中一颗子弹被顺利取出,而另一颗则深陷膀胱。戈达尔伤愈后被判处十二年苦役。戈隆称,他曾在法官面前陈情,认为戈达尔身负重伤已足为惩戒,且无法证实房门被破前疑犯确曾听清开门警告。不过戈隆亦声明,自己并无左右刑期判决之法权。
由此,该章节将缉拿亡命之徒的两种手段进行了对照:或是在市井酒肆中大海捞针以捕逸犯,或是合围巢穴以聚歼匪党。全篇结于戈隆的感慨:他之所以挑选这两桩旧案,旨在展现警探所冒之万险;同时他也将格里松与戈达尔视为特例,盖因当时大多数罪犯一旦失势便会迅速束手就擒。这一盖棺定论再次昭示了作者的立足点:身为退职的保安处长,他笔下所书皆是自己的部下与决断。书中的姓名、场景与判罚皆源自其一家之言,确切之年月案情与司法审讯细则,仍待他日稽考独立案卷方能定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