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2年3月4日,星期一,四名男子闯入了科克郡高诺拉·古尔德其母家中的闺房。少女年方十六,尚在病榻未起。来人盘问她是否为长女,她矢口否认。对方令其切莫惊慌,声称所寻者并非于她。几人随即下楼,数分钟后复又折返。这一次,他们径自断言:她确是长女无疑。他们厉声命她起身。
日后以约翰·库森之名受审的约翰·沃尔什,先将同伙遣至门外,以便她穿戴齐整。旋即,沃尔什将她揽入怀中,强行抱出屋外,安置在一名骑手的马鞍前方。该男子名唤布朗;高诺拉此前与他素未谋面。长夜漫漫,漆黑难辨时刻。在这一行逆其意愿强行押解的队伍中,她辨出整整十二人,尽皆策马。行至该男子之父丹尼尔·布朗的宅邸附近时,有人在马鞍后侧为她添置了一副座垫。少女苦苦哀求布朗放她归家,遭其断然拒绝。众人将她推坐于布朗身后,又因她未及携带披肩,便将一件男式斗篷掷于其肩头。
一行人连夜策马疾驰。途经弗里芒特时,劫匪驻足寻觅干粮,却一无所获。途中,高诺拉数度自马背跌落。在一处客栈歇脚时,一名妇人闻其啼哭,探询其姓名。同伙之一的盖兰竟因妇人多嘴相问而欲施拳脚。在随布朗入内的五人之中,库森与丹尼尔·杜迪亦在列。随后,这伙人转徙至老戴维·利希家中,高诺拉被安置在厨房的壁炉旁。詹姆斯·利希劝她休要啼哭,甚至妄称她理当庆幸,因带走她的是一位饱读诗书的绅士,绝非浪荡无赖。少女决绝作答:纵死亦绝不应允委身于他。
随后,她被带入另一间屋舍,利希之妻与一名叫玛丽·卡希尔的少女正在其中。高诺拉恳求与利希太太同榻而眠。抵埗后的周二清晨,早膳期间,布朗始终寸步不离守在一旁。待旁人尽皆离室,她猛然起身奔向门边,却被布朗横身阻断去路。据博罗记述,布朗企图强行撕扯她的衣衫,她厉声呼救。男子继而欲逼其就寝,并出言恫吓,威胁要将她扔给在外等候的同伙处置。此处审判记录隐去了更详尽的证词,转而记录少女在各处庇护点之间被强行辗转羁押、始终未获自由的流转过程。
周三夜晚,她被押送至邻近一处棚屋,次日复又被带回利希宅中。她在此滞留至午后三时,随后被押解至两英里外的莫里斯·利希家,布朗一路形影相随。是夜她宿于该宅;她在庭上指证,布朗当晚与她同榻。过了一昼一夜,她又被转押至一名叫莱恩的人家中,继而又被押往马奥尼处。每一次迁徙,都进一步拉长了她与母亲的分离,并使她落入团伙其他成员的监视之下。她坚称,所有这些辗转迁徙均是违背其个人意愿的强暴之举。
及至次周星期日,她被再度押解回老戴维·利希家中,詹姆斯·利希与布朗皆在场。她在此羁留至3月12日周二晚间,随后辗转流徙于数间陋屋之间,每一次皆被重新解回利希家。这接连不断的深夜押运循环往复,从未还她以片刻自由。3月14日,周四,她又一次被带至戴维·利希宅邸。她的证词随后提及一份书面自白,但未确指具体落笔之日。在戴维·利希、詹姆斯与布朗的当面看守下,她写下了这纸文书,声称自己在利希家寄宿完全出于自愿。在公堂之上,她承认该文书确系自己亲笔所书,但辩明此举纯系受制于恐惧,且一心企盼能借此重见家人。签名确出己手;然而所谓自愿,断非其心。
劫匪在军方进逼下的仓皇逃窜,并未终结她的囚徒梦魇。当官兵在附近搜捕时,丹尼尔·里迪将她挟持至一间棚屋。里迪朝士兵搜寻的方向放了一枪,随后将她裹挟至深山之上。高诺拉陈述,她在山中滞留约半小时,之后里迪复将她押回棚屋,布朗已在彼处等候。此后,她又被转解至利希家族另一处居所。在羁押的数周内,她目睹这帮男子随身携带武器;她在证词中特别指认,在众被告中,唯独里迪开枪射击。直至3月24日星期日,她终被遗弃在路旁一间破旧棚屋中。官兵赶到时,绑匪早已遁形无踪。
科克郡地方治安官威廉·艾伦在阿比菲尔附近发现了她,其时少女虚弱至极,既不能行,亦无法坐卧立身。艾伦足足耗费十七个时辰,才将她护送出十三英里之遥——途中半依板车颠簸,半赖人力肩舆抬送。这位长官的呈堂证词,以无可辩驳的直观实证,揭示了这场美其名曰“缔结婚约”的劫持暴行,究竟让受害者付出了何等惨痛的代价。
控方的指控绝非仅凭高诺拉的一面之词。威廉·康奈尔出庭作证,称自己曾在午后三时许于莫里斯·利希家见过该少女。该户人家在前一日便声称有一位贵客将至。当她抵埗时,众人称其为“古尔德小姐”;其时少女哀哀痛哭,泪流满面。康奈尔曾力劝莫里斯·利希报请军方介入,将少女送还亲族。利希却厉声呵斥,叫他休管闲事。当晚,利希备好自家坐骑,又为布朗与高诺拉另借得一匹,将二人打发往莱恩家去。康奈尔称,自己曾叮嘱布朗切勿粗暴相待。布朗却冷酷作答:施予她的折磨愈甚,她便愈早屈服成事。
高诺拉在法庭上当面指认了库森、杜迪、詹姆斯与戴维·利希;康奈尔详述了莫里斯的主导行径;艾伦则如实陈奏了搜寻经过及发现少女时的惨状。起诉书共列七名被告,控罪为协助劫持并图谋强迫高诺拉与布朗成婚。博罗记述,辩方曾传唤证人,力陈利希一家系正派乡绅,并竭力渲染当时山区暴徒肆虐所引发的恐怖氛围。陪审团仅退庭评议约十分钟,即当庭裁定全体囚犯罪名成立。
是章未曾载明裁决之后法庭量刑之细则。然而在公堂之上,高诺拉终得以亲口回应那纸被用以构陷她的书面证词。她并不否认字迹——那确为自己亲笔。但她严正驳斥,何以能将一个孤苦女子为了重见至亲而被迫写下的求生之语,冠以“自愿”之名?莫里斯·利希曾亲自备马,又为布朗与高诺拉另借坐骑;在利希家中,他们甚至索得了一纸自愿留宿的声明。在陪审团面前,少女撕下了虚伪的说辞,将横闩的门扉、肆虐的恐吓以及长达三周暗无天日的禁锢公之于众。落款签名固然在纸,却再也无法掩盖其下森然的暴力与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