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4年4月5日,复活节之夜,始于一纸慈父的许可。年仅十岁的阿尔贝·布瓦索贝尔获准随两位兄长前往乡间参加舞会。其胞姊埃尔内斯蒂娜则独留家中。这番许可出自父亲之口;在阿尔贝看来,这一夜本该伴着兄长们的欢声笑语,并在尽兴后结伴归家。然而《法庭报》却将这段归途,视作骨肉信任轰然倒塌的转折点。正是从欢腾的舞场到沉寂的宅院这一段歧路上,《法庭报》勾勒出了指控的核心:埃尔内斯蒂娜彼时已决意戕害幼弟,并起意将其弃尸枯井。
塞纳-马恩省重罪法庭于5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案件纪要随后刊载于6月1日至2日的报端。庭审由德·吕尔西先生主持;印刷标题赫然写着“胞姊弑弟案”。报道先行陈述起诉书所认定的事实,继而公布陪审团的裁决与刑罚。在这两端之间,所串联的是一个漫长黑夜的始末、一具自深井汲出的幼童尸身,以及报纸所称“全盘招认”的供词。
埃尔内斯蒂娜·布瓦索贝尔于1854年12月29日生于塞纳河畔梅尔茨。受审之时,她年方十九,比幼弟阿尔贝年长九岁。起诉书罗列了她此前三次盗窃受惩的前科,并援引其父母就其平日品行所作的不良证词,据《法庭报》所述,当地官宪亦印证了这些说法。卷宗指其生性乖戾、惯施暴行。这些事实勾勒出被告在司法卷宗里的严酷画像,却仍不足以完全阐明弑亲之由。
起诉书提及家中共育有三兄弟:年方十六的埃尔内斯特、十四岁的欧仁,以及十岁的阿尔贝。三名男童此前均遭受过长姊不同程度的虐待与撕扯。两名年长兄长尚能反抗抵挡,唯独末子阿尔贝孱弱无助,最易沦为其暴行之饵。检方指称,埃尔内斯蒂娜对幼弟怀有由来已久且尤为剧烈的敌意。指控将这份敌意与过往的暴力纠葛相印证;报端便以此将这起血案嵌入一段家庭隐秘史之中,却未曾赋予其更为确切的作案动机。
4月5日那日,父亲允准阿尔贝同埃尔内斯特与欧仁共赴舞会。埃尔内斯蒂娜则留守家中空宅。据起诉书所载,她供认彼时心中便萌生了弑弟之念,并盘算好将其掷入井中。由此,控方指控的蓄谋杀害便锚定于当日:行凶意图早在幼童归家之前便已铸就,绝非因偶发争执而顿起杀机。
夜深至十时许,埃尔内斯蒂娜以购蜡烛为借口离家出门。她径直步入舞场,差人唤出阿尔贝。她对幼弟道,夜色已深,劝其随自己一同归家。幼童未加抗拒,遂随阿姊离去。笔墨由欢腾喧闹的舞会厅堂,陡然转入村落幽寂空旷的巷道。这趟归途,遂成阿尔贝与诸位兄长的诀别之路,亦是其通往死亡的幽径。一句熟稔如常的劝解——天色晚了,该回去了——在这一事实版本中,便足以诱使幼子抽身离开舞会。纪要未赋予阿尔贝分毫疑虑或犹疑,除此句叮嘱之外,亦未虚构半句言语。信赖之情,尽显于这看似寻常的举步之间:跟随胞姊,走向双亲的房舍。这声回家的劝告之所以具备致命的推力,全因阿尔贝依从照做,告别了兄长。检方将后续发展阐释为诱其落单的毒计;报道自呼唤离场落笔,转至空巷,复直指暴行发生,期间未录两人只字片语的交谈。
在这条阒无一人的巷弄里,幼童听从阿姊劝告辞别了兄长;这趟如常的归途,竟成了暴行降临前所记录的最后行迹。起诉书指控她一把攫住幼童,将其头颅猛烈撞击墙壁。随后,她以手掌死死封堵幼童口鼻与气道。待其气息奄奄、瘫软无知,便将躯体掷入附近一口水井中。至于阿尔贝头上所戴之便帽,则被弃入水塘,依控方推断,此举无非意在伪造溺水失足之假象。
及至4月7日,尸身始自井底起获。经医官勘验检视,断定死因为窒息致死。医官由此确证了死亡的生理成因,而起诉书则详述了加诸埃尔内斯蒂娜之身的行凶情节与蓄谋构想。从复活节之夜至骸骨出水,期间整整相隔两昼夜。
埃尔内斯蒂娜起初百般抵赖,后据《法庭报》披露,终作彻底供认。报章虽未逐字照录其伏法供词,却将其视作对指控事实的彻底印证。法庭之上,公诉人正式指控她于1874年4月5日在塞纳河畔梅尔茨蓄意杀害阿尔贝·布瓦索贝尔,且系有预谋行凶。《法庭报》援引了《刑法典》第295条、第296条及第302条相关律例。其刊题赫然冠以“暗杀”之名;而呈递予陪审团裁断之问卷,则严格区分了故意杀人与蓄谋预谋之界限。
国民议会议员兼默伦共和国检察官费利克斯·瓦赞先生出庭支持公诉。默伦公会勒加夫尔律师出庭为埃尔内斯蒂娜作辩护。审判综述未曾详载控辩双方之辩论交锋。审判长总结陈词后,陪审团退庭评议;随后对故意杀人及预谋杀人之提问均作出肯定裁决。尽管如此,陪审团仍认定被告具备减轻情节,准其享有法益减免。
法庭最终判处埃尔内斯蒂娜终身苦役。这记刑罚,为整篇庭审纪要画上了句点。父亲的一纸应允,曾让阿尔贝与兄长们满怀雀跃奔赴舞场;司法档案的如实记载,却将他引上了随姊归家的黄泉歧途,最终定格于冷峻的判词之中。在这戛然而止的余韵里,生还的祈望与法槌的重击并置对立:《法庭报》详加描摹了幼童如何被诱离欢场,亦审慎载录了陪审团的评议应答,却终究未曾留存庭审辩护的激昂字句,亦未点明那份法外容情的减轻情节究竟缘何而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