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四的清晨,托马斯·登曼爵士在报纸上偶然读到一条消息:乔布·考克斯定于下周二开释行刑。然而,这位大法官此前亲临了枢密院定夺该邮递员命运的会议——枢密院已裁定考克斯免于一死,改判终身流放。可在纽盖特监狱,前一日便已收到了加盖伦敦刑事法院法官纽曼·诺利斯黑印的死刑执行令;狱卒亦已勒令犯人准备受刑。王室枢密院的决议早已改判其罪,送抵牢狱的公文却偏偏道出相反的死期。
这桩祸事始于考克斯职守之内的一封邮件。1833年3月18日,居于都柏林格拉夫顿街101号的福尔曼先生,寄给其住在克勒肯维尔皇后街的胞弟H·福尔曼一封信函,内附一张十英镑的钞票。此信石沉大海。邮政总局经调查查实,该局邮递员考克斯在承接此邮件时曾在签收簿上画押;不久,这张钞票现身于兰贝斯区一家小酒馆掌柜洛特先生手中,正是考克斯拿来折现兑找零钱之物。佩勒姆记载称,当时考克斯还涉嫌其他盗窃案件,因而被捕收监;不过在该章节中,并未载明其是否由此招致其他判决。
鲍街治安法院的警务登记册在4月15日的案件誊本中首度载明:考克斯因涉一封夹带十英镑纸币的信件,被移送复审。及至4月29日,卷宗上并列着记有其姓名的两条记录:其一涉及福尔曼的信函,注明将其解送纽盖特监狱候审;其二涉及一封夹带五英镑的邮件,受害者一栏列为理查德·钦,并附有“羁押待审”字样。此类名册仅能印证指控的提出及其最初司法处置,不能作为钦案已然定罪的凭证。佩勒姆仅着墨于福尔曼一案,未交代第二桩案由的下落。
在老贝利法庭的5月庭审期内,考克斯就侵吞十英镑钞票一案受审并被定罪。1833年5月20日,依据当时将盗窃邮件列为死罪的法例,他被宣判死刑。佩勒姆既未收录法庭辩论,亦未载录辩护陈词,仅提及判决后的行政惯例:伦敦刑事法院法官须向国王及枢密院呈报所有死刑犯的审查档案。
佩勒姆将此案叙述与其对诺利斯法官更为广泛的公职抨击勾连起来。他在此前提及伪造案犯亨顿的旧事:诺利斯曾迟迟未能将向国王陈奏的结果下达,令数名死囚陷入漫长煎熬。亨顿案虽与考克斯案性质各异,书中亦未详述其审理枝节,却为评判诺利斯一职提供了参照——这本是一个关乎王室决议能否精准传达的关键职位。
考克斯的卷宗与其他死刑案一同呈送。枢密院最终将死刑减为终身流放,并下令在启解出洋前对其施以单独禁闭和强制劳役。伦敦刑事法院法官纽曼·诺利斯列席了此次会议;然而返职之后,他却派人通传囚徒,称行刑指令已下。考克斯本对亲友奔走营救抱有一线生机,骤闻死讯,陷入无尽恐慌。监狱牧师旋即前来,按旧例为将死之人提供临终祈祷与慰藉。
诺利斯的死刑令于周三傍晚六点半送达纽盖特监狱。狱方主事官吏当即通告考克斯,并知会了治安司法官。周四早晨,登曼大法官在报纸上读到了原定于下周二行刑的通告。佩勒姆在一篇署期6月23日(星期日)的记述中引述了该布告,但未明确大法官过目报端的具体日子。登曼起初以为此系报馆讹传——他深知枢密院未曾对任何人降下死罪,考克斯亦应流放终身。
登曼向副司法官问及此事,后者证实已接获执行令,纽盖特监狱亦已紧锣密鼓备办刑具。大法官遂敦促其彻底核查国务大臣的档案。经查对内务部官员卡珀先生掌管的簿册,减刑决议确凿无疑。内政大臣墨尔本勋爵获悉这起直指监牢的骇人纰漏,立时颁布撤销令。编年史料未指明颁发此项撤销手谕的具体签署人姓名,仅详述该指令旨在一举截停盖有“纽曼·诺利斯”黑印的死刑令。彼时,考克斯获知死期已过去了整整二十二个小时。佩勒姆记称,撤销令给囚犯带来了无可比拟的释然,但并未记述他当时的只字片语。
这桩失职公案随后被提交至伦敦城平民大会审议。6月24日,大会听取了诺利斯的申辩后,一致通过决议,表达了无以复加的“骇异与遗憾”:国王本已施以宽典,而考克斯的性命却险些断送在刑事法官的执行令下。决议即便采取最为宽宥的推断,亦只能归咎于年迈引起的智识衰退;大会断定,诺利斯已无力履行公职操守,必须引咎辞职。
法官诺利斯亲临大会,会场报以深重的嘘声与抗议。市政官常务会议随后接纳了他的辞呈。诺利斯以高龄、体弱及大病初愈为由引退;他回顾了为伦敦城效力逾四十七年的岁月,其中有三十余载担任普通法官与刑事法院法官。已故埃伦伯勒勋爵之子、荣誉官C·埃万·劳随后当选接任其职。
佩勒姆补充道,向国王奏报死刑犯案情的规制此后被废止,盗窃邮件由死刑改为流放。他在此并未标明这些法制沿革的具体年份,亦未断言皆系因诺利斯的渎职而起。整个历史事件遵循着一条更短促、亦更具杀伤力的链条:刑罚已获减免,却误发夺命文书,直至行刑期临近方凭卷宗核查绝处逢生。对于考克斯,死讯降临与死里逃生之间仅隔着二十二个小时;而对于伦敦城,这记差错则化为一场公信危机,沉重叩问着传达王室恩典之职的司宪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