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一时,塞纳-马恩省重罪巡回法庭的旁听席已座无虚席。审判官相继入座;辩护席上,巴尔布律师静候开庭。二十五岁的马鞍工匠莱昂·德冈用手帕遮掩着面容。他身上那件褐色粗呢大衣格外引人注目——罗莎·比齐奥在运河中罹难的那一天,他穿的正是这件衣裳。德冈拒不认罪。庭审辩论告终,陪审团裁定其罪名成立。法庭依律判处其终身苦役。然而,在被押解离庭的那一刻,他仍在声嘶力竭地高喊:“我是无辜的!”
庭审一周后刊载的案件纪要,勾勒出一桩目击者既未见开端、亦未睹终局的离奇命案。整起事件的证据链,是由一段结伴漫步、数声清脆枪响、远处隐约可见的撕扯搏斗,以及一名伏在水中的男子拼凑而成。报端报道从一开始便给出了对案情的既定定性,但辩护方紧紧扼住的,恰恰是这条证据链条上的断裂与罅隙。
渐行渐远的男女
德冈在巴黎以制作马鞍为生。1868年,他结识了罗莎·比齐奥,两人随后确立了私密关系。依起诉书摘要所述,其后两三年间,二人看似并无龃龉。及至1871年底,关系急转直下,但预审法官始终未能查明二人之间究竟生出何种变故。报刊列出了数种推测:是德冈怀疑罗莎另有新欢?是他执意抽身离去?抑或是依附其生活的罗莎不肯就此放手?报端纪事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却也未敢断言其为凿凿之据。
一名证人声称,德冈曾数度流露出除掉这名情妇的念头。案件纪要引述了这些言语;公诉方据此认定这是蓄谋作案的前兆。命案既发,顺理成章便能将其附会为早有预谋的周密计划。然而案卷文本却指出,行凶之念实则始于1872年1月初。这不过是公诉人在陪审团面前陈述的指控逻辑,绝非德冈本人的口供坦白。
1月8日,德冈提议罗莎陪同他前往拉尼镇。他声称要去拜访一位名为金德尔的友人,此人有时会去该镇参加音乐晚会。二人结伴启程,并在当地留宿一夜。庭审中,德冈承认罗莎确实与他同行。他坚称自己原以为能在拉尼遇见金德尔,结果却扑了空。审判长随即抛出一个极为简单的事实予以反驳:金德尔就住在巴黎,离德冈的住所仅五分钟路程。被告辩称自己曾登门拜访而未遇其人。这趟拉尼之行的真实动机,遂成为法庭讯问的核心症结,因德冈给出的说辞既未能说服检方,亦难以令公诉人信服。
次日清晨,二人行至乌尔克运河的纤道。报纸描述该处地势逼仄,夹在两座高耸的护坡土堤之间。控方指控称,德冈当时随身携带了左轮手枪;鸣响第一枪后,罗莎曾试图爬上土坡逃命。德冈追赶上去,将其击倒在地,随后又接连开了五枪。纪要继而宣称,他随后将罗莎拖入水中并死死按住。这些骇人细节均出自公诉人在法庭上概述的指控版本;然而,并无任何一名证人被传唤证实曾目击整个行凶过程。
目击者所窥见的断片
首先出庭作证的是一名船夫。他表示只看见德冈与其情妇走过,并清晰记得该男子曾语气严厉地对罗莎喝道:“往这边来”,随后二人便拐向运河方向。该证言发生于惨剧之前,却让这场散步的行进方向在事后被赋予了全然不同的阴谋意味。
证人德沃日听见了三四声枪响。在百米开外,他隐约看见一名男子正与一名女子激烈扭打,并将其掀翻在地。该男子身着一件褐色大衣,与德冈在庭审席上所穿的分毫不差。但他既未能描述致命的一击,亦未曾亲眼看见尸体被抛入水中。玛格丽特·奥诺雷则听到了凄厉的尖叫声;她起初以为发生了谋杀或强暴。在听闻两声枪响后,她疾步奔向现场。当她赶到时,女子已不见踪影,唯见那名男子浸在运河之中,姿态宛如正将某人强行按压在水面之下。
德冈当时向她解释称,凶手已泅渡至对岸逃逸,自己是跳入运河舍身营救罗莎。奥诺雷对此不予置信。她坚称未见任何人逃离。其子的证词亦与母亲相互印证;另有两名证人同样宣称目睹了撕扯扭打。他们均称在两分钟内便赶至现场,对德冈的说辞一概不予采信。是以,直接证言虽显简短、零碎,却在一处关键关节上高度吻合:留滞在运河里的男子,正是他们先前看见与罗莎搏斗之人。
面对讯问,德冈矢口坚称存在一名黑衣陌生凶犯。依其自述,该男子率先开枪,打落了他的武器,击伤了他的手腕,随后掠夺其怀表及装有三百法郎的皮夹。该黑衣人杀害了罗莎并将其沉尸运河,尔后泅水潜逃。此番陈词在预审与法庭辩论中被反复重申。公诉人瓦赞直斥其为荒诞无稽的编造神话:未曾有任何人见过这第三人,目击者目力所及始终只有两道身影。
两封寄给共和国总统及德冈父亲的匿名信,曾被归咎于这位所谓的隐形凶手。然而在预审法官面前,德冈最终承认信件皆出自自己手笔。当审判长当庭指出他曾亲口承认自己的辩解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时,被告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在控方眼中,这些信件非但不是印证遭袭的外部旁证,反倒是被告蓄意编造虚假谎言的延续。
遗留在岸边的物件,构成了控方推理逻辑的另一块基石。罗莎的旅行袋、帽子与雨伞被整齐划一地并排摆放。控方视其为并无突发外人袭击这对情侣的确凿痕迹。辩护方则反唇相讥:无人亲历凶案发生的完整一幕;德冈衣物上并未沾染血迹;德沃日身处百米之外,绝无可能确凿辨识衣着色泽;且现场遗落的手枪亦未被证实系被告所有。巴尔布律师借此力陈:证人所见者,唯行凶前后之瞬息断片,绝非暴行之全貌。
陪审团前的博弈
公诉人瓦赞极力强调“黑衣陌生人”之说的荒诞不经,并揪住拉尼之行不放。他将德冈描摹为唯一的行凶者,直指此番偏僻跋涉唯有一解——便是为谋杀踩点预备。公诉人更将矛头引向被告的家族门第:其父乃体面正派之商贾,其兄为勤勉自立的劳工,其姊更是巴黎仁爱修女会的修女。这种在公诉词中反复渲染门风蒙羞的手法,虽无从证明犯罪本身,却意在引导陪审员去权衡德冈的反常沉默与其家族清誉之间的鸿沟。
巴尔布律师并未避重就轻地否认指控之沉重,而是据此力争:案情愈是严重,对证据之严密要求便愈当苛刻。他辩称,匿名信之举,既可能是真凶的狡黠遮掩,亦可能是无辜者惊惶失措下的昏聩昏招。凶案发生之瞬,实无一人目睹。百步之遥的大衣色泽难分真伪;衣衫之上并无喷溅血渍;现场起获的凶器更未从司法层面上坐实归属其当事人。辩护方主张,被告之陈词并非如检方所言那般绝无可能,恳请陪审团切勿以主观臆断取代严谨法证。
审判长随后总结庭审要点。陪审团就定罪问题作出裁决,同时认定了从轻情节。法庭遂判处德冈终身苦役。此判决虽免其一死,却注定剥夺了他苦苦争辩的终身自由。押解出法庭之际,他再度爆发出那声关于清白的绝望呼喊。
次日清晨,公诉人瓦赞亲赴拘留所对其进行提审。纪事报纸旋即披露了一场戏剧性逆转:德冈痛哭流涕,俯首认罪。据称他解释自己之所以迟迟不敢吐露真相,全因顾念双亲颜面,企图脱罪以保全家族门风。此项于判决下达次日方才作出的坦白,绝不可与陪审团前一日仅凭法庭辩论所作之裁决混为一谈。报端纪要并未附上该次提审的正式笔录,仅转述了瓦赞的说辞及据称出自德冈的认罪悔过。
被告随即提起翻案上诉。运河之畔,未尝有一人窥得惨剧之全貌;公堂之上,控辩双方却对同样的残篇断简赋予了截然相反的注脚。曾有一名船夫,目睹这对男女走向德冈择定的幽径;亦有数名路人,听闻枪声、窥见搏斗,随后发现年轻鞍匠浑身湿透浸在水中。至于那位黑衣陌生人,除却德冈亲笔写就的伪信外,未曾留下半点目击痕迹或真实踪影。陪审团已然落槌定夺;然而这篇司法纪要,亦忠实封存了辩护律师曾竭力在两段目击断片之间点燃的那抹未决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