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8年7月8日晚膳后,皮埃尔·罗曼与塞内夏尔法院评议官盖罗、其子及两名随行者一同踏出图卢兹城门。一行人折返时经由阿尔诺-贝尔纳门入城。在埃斯基勒书院后方的一处僻静小巷内,四五名歹徒早已埋伏多时。其中二人拦住并架开盖罗;其余凶徒则猛扑向罗曼。据纪尧姆·德·塞格拉数年后撰写的纪事记载,罗曼身中十七记刀剑刺创,当场毙命。
当城邦行政长官闻讯赶赴现场时,盖罗口中的案发经过已然换了一套说辞:称数名陌生匪徒先是抢劫了他的钱袋,随后才对他的同伴痛下杀手。在塞格拉笔下,这位法官同僚深陷命案漩涡,并旋即从目击者沦为第一批被告。作为身兼审查调查官与主审汇报官的当事人,塞格拉留下的并非一份冰冷中立的法庭审讯笔录,而是一部交织着法庭辩难与私人记忆的立场鲜明的论述。口供、事实验证与其个人评注在文中盘根错节;厘清二者之分野,乃是后世读者的首要之责。
一桩买卖婚姻与未决的陪嫁
此案的导火索埋于两个月前的5月1日。彼时,盖罗出面牵线促成了一桩婚事,使吉蒙城律师罗曼迎娶了维奥兰特·德·巴茨·迪夏托。维奥兰特系葡萄牙裔,前夫为塞巴斯蒂安·蒙塞罗索·德·雷内斯。身为遗孀的她带来九百里弗资产,此款项源自前夫家承诺追加的嫁妆;然而她坚称生父尚欠其一千八百里弗未付。罗曼此番亲赴图卢兹,正是为了通过诉讼追讨这笔巨额债款。
婚礼在诉讼代理人弗朗索瓦·埃斯巴尔迪特家中举行,维奥兰特此前便寄居于此。婚后不久,维奥兰特迁往丈夫处,且据塞格拉称,她竭力劝诱罗曼向岳父提起索偿诉讼——这笔悬而未决的债务争端,终将罗曼一步步引向了他的殒命之所。
7月初,罗曼抵埠后先是下榻于圣西普里安郊区的一家驿馆,随后受邀搬至盖罗家中借住。遇袭当晚,盖罗之子与一名太学生曾与二人同行片刻;安托万·康多拉斯旋即借口先行开门而脱离队伍。按塞格拉之言,在暗巷合围之时,只有盖罗与罗曼同行。
遇刺时的惨叫声惊动了邻近住户,众人急忙报官。尸身随后被抬往市政厅。搜查官在死者衣物内搜出部分钱财、卷宗底稿、维奥兰特签署的全权委托书,以及一份针对其父的诉状。这桩家族产业诉讼,竟随原告一并横尸街头。
各执一词的供状裂痕
盖罗坚称自己交出钱袋后,亲眼目睹暴徒残杀罗曼。他主动请求领回遗体安葬。然而塞格拉记载,官府在巡查中截获了埃斯巴尔迪特——此人孤身一人、神色慌张、气喘吁吁且未执烛火。埃斯巴尔迪特虽承认与死者有私交,但起初对凶案断然否认;经初审讯问后,官府暂将其开释。次日,盖罗命人修书送达维奥兰特,告以噩耗,并信誓旦旦声称必将缉凶归案。
交出财物、请求收殓、率先报官,这些举动看似洗脱了盖罗的干系;但办案官吏随后顺藤摸瓜,查获了往来书信、反常出行以及众人盘根错节的旧日私谊。7月中旬,行政长官下令将维奥兰特、埃斯巴尔迪特及奥斯定会修士皮埃尔·阿里亚斯·布尔德乌斯一并收押,对让·康多拉斯及其子安托万采取强制措施,并正式传唤盖罗到庭受质。
文本中对维奥兰特的描摹完全出自塞格拉及其证人之口,绝非公允客观之象。作者将过往的私函往还、登门造访与举止过从,悉数坐实为道德败坏与淫乱之佐证。此种道德审判左右了调查者对这桩谋杀案的定性,但仅凭男女风化之失,尚无法在法理上直接推导为买凶杀人的确凿证据。
对修士布尔德乌斯的疑窦旋即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管辖权龃龉。7月14日,布尔德乌斯与小康多拉斯仓促离城,携带着藏书、床垫与木匣沿加龙河水路逃遁,辗转抵挡尼姆。塞格拉直指此行为畏罪潜逃。布尔德乌斯与康多拉斯极力主张由卡斯特尔敕令法庭管辖此案,借口自身已皈依加尔文宗改革派信仰;控方则极力驳斥其宗教归信的时效,指责其滥用特权法庭规避刑律。
命案自此演变为权力角力。地方市政法官开启了初查程序,图卢兹高等法院随即发令调卷亲审。1608年11月4日,法王颁敕将布尔德乌斯与康多拉斯移交图卢兹高等法院。11月26日押解入狱后,二人与其余要犯一并受审。塞格拉自称被委任为专案预审官,并巨细靡遗地记述了自己对布尔德乌斯长达四日的密集审讯。
定罪之前的证据交锋
纪事中记载了多方对质、复核证人证言,以及远赴数座市镇跨地搜检私函的艰辛过程。及至12月底,审判席上数位推事仍认为证据单薄不足为凭;高等法院第一院长遂搁置宣判。塞格拉称,此后搜获的补充书信与证词逐渐充实了卷宗,然而他在书中并未照录这些原始文书的全文。
最为激烈的内部歧见跃然纸上。部分评议官力主即刻判处布尔德乌斯死刑,暂押其余案犯;塞格拉与其盟友则认为疑点重重,不足以施加剥夺生命的不可挽回之极刑。他们提议先将康多拉斯与埃斯巴尔迪特付诸拷问(即法定酷刑逼供),视其供状再作定夺。塞格拉严谨地将通奸与私通指控——在他看来已有相当证据——与谋杀共犯的定罪区隔开来,认为后者缺乏证据支撑。他明言,针对布尔德乌斯,法庭“未获任何明确目击证人,亦无文书确证,更无直接指向其参与谋刺的不二铁证”。
多数意见最终压倒了疑虑,布尔德乌斯被定罪量刑。1609年2月5日,此人被押赴刑场处决。塞格拉记述道,布尔德乌斯在临刑前受刑拷问之际,招认曾默许行刺图谋,并供称盖罗曾两度与其密谋铲除罗曼。修士在断头台上坚称自己“罪当其罚”。这番死前自白虽成为全篇盖棺论定的核心基石,但其产自严刑拷打的密室;这绝非在自由意志下作出的独立供述,后世实难客观估量其真实分量。
数日之后,高等法院的利刃转向了盖罗。这位年届六十六岁、依塞格拉所述已历任法官三十五载的老臣,此前一直得以苟全。法官们逐一清算他与维奥兰特的暧昧过从、在促成婚事中的枢纽角色、对罗曼的积怨,以及口供中的前后抵牾。老法官起初坚决否认参预伏击,然而法庭决意对其施加“常度与极度拷问”。历经初轮酷刑,盖罗依旧牙关紧咬。塞格拉写道,其后老人被断食整整一日。第一院长亲临典狱,许诺“若吐露实情,即赐以浆饮饮食”;在法警密室内,盖罗请求与大法官单独面陈,最终吐露了密谋内情。
针对盖罗的判决于2月12日下达,获罪一如布尔德乌斯。塞格拉在书中将这份口供奉为定谳之铁证。然而,此项口供获取时的情境与供词本身同等沉重:那是在囚徒受尽肉体酷刑、绝食折磨,且眼见亲生骨肉生死悬于一线的高压之下被生生榨取出来的。
连环判决与漏网之鱼
2月13日,安托万·康多拉斯在严刑拷问下改口翻供,随即领刑。塞格拉称,他转而指控布尔德乌斯与盖罗,但为他视同胞兄的埃斯巴尔迪特乞求宽恕。他详述了如何引歹徒潜伏于凶案暗巷,并招认自己曾给埃斯巴尔迪特通风报信,告知罗曼已至。作者在行文中将这些招认与法官的主观臆断熔于一炉,全书未提供未经删改的法庭原始笔录以供勘验比对。
埃斯巴尔迪特于2月14日过堂听判。纪事将其定性为勾连各方的牵线人:此人对谋刺全盘知情,曾亲自向一名刺客预警,且深知凶嫌早先曾试图投毒杀人。在刑具威逼之下,他吐露了普拉迪耶之名以及另外两名素昧平生的凶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与维奥兰特一同伏诛的死囚,没有一个是当夜在暗巷中白刃刺杀罗曼的刀斧手。真正的操刀凶犯在案发时大部逍遥法外;司法的天平优先绞杀的是隐秘的策划者与身边亲近之人——只因他们的言谈片语、往返信札乃至惊惶奔逃,被法庭悉数坐实为共谋的罪愆。
两天后,法院对维奥兰特作出裁断。塞格拉记载,她被判处死刑,法官们就施刑细节展开了激烈辩论。当通报将对其施加酷刑拷问时,维奥兰特坚不招认。在领受告解圣事与上帝和解之后,她恳求与第一院长密谈;依塞格拉摘要记载的笔录,她承认曾默许杀夫之谋,并曾接收毒药但未曾使用;她亦供称深信其近侍密友意在诛杀罗曼。这份在酷刑恫吓之下、于高压审讯体制中吐露,并由全力为裁判辩护的法官转述的独家自白,并不能在现代史学意义上将此前的多方指控升格为客观独立的既定事实。塞格拉仅记载其被执刑处决,并未在此节载明具体行刑之日。
让·康多拉斯老汉则侥幸逃脱死局:2月21日,高等法院裁定其嫌疑不成立,下令无罪开释。至于与案情汇报官素有瓜葛的司法从业人员贝特朗·梅阿尔赫,法庭下令发回补充侦查。此类判决结果印证了法庭在量刑时,确曾审慎区分各案犯之干系与证据力之层级。
那些挥刃行凶的直接行刺者久未悉数归案。塞格拉声称,直至1612年,凶徒马蒂厄·拉罗克始被捕获归案,经审判定罪后于当月14日明正典刑。依此纪事,拉罗克在临刑前招认,确系自己与普拉迪耶及一名唤作让的男子合谋刺杀了罗曼。但他语出惊人地补充道:埃斯巴尔迪特在案发当晚曾设宴款待他们,而他自己彼时一直以为“此行目的仅是痛殴受害人一顿”。这段由同一位作者在数年后补述的死囚余言,击碎了当年判决所强行划定的确信界限:在高等法院以“默许与协从”定罪的谋划者,与在黑夜中向罗曼捅下十七刀的刺客之间,究竟横亘着多深的错位与迷雾?
塞格拉的司法纪事兼具纪实叙事、庭审实录与辩护状三重属性。它忠实记录了大法官们之间真实的见解分歧、证据链条的艰涩拼合,以及在刑架逼问下挤压而出的供词;与此同时,它也无情地将风俗私德、教派信仰与市井声誉包装成了判定弑亲大罪的铁板法理。今日重读这桩四百年前的图卢兹惨案,必须双轨并进:既要审视记录在案的司法判词,亦当警惕那左右了叙事笔触的法官心证与宗派成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