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根木棍,起初只是为了与人行个方便。在酒肆掌柜堆放的柴火堆里,罗什挑出了一根颇为结实的短棍,细心削去粗粝的树皮,免得磨破同伴的手掌。它的用处,是挑上一只火鸡送往圣旺。次日,客栈的小厮声称在木棍上瞥见过血迹;然而彼时厨娘早已将它投进了炉膛。一件本可为司法审判指认元凶的证物,就此化作寻常灰烬。留存下来的,唯有目击者模糊的追忆。
1828年1月21日,拉热进京本为两桩事:筹借五百法郎,并买下一只肥禽,以备次日的宴席。这位昔日行伍出身的老兵如今在圣旺开了一家名为“法国炮手”的酒馆,常向厨师蒂布求援借贷。友人手头一时没有足额现银,便与他相约在一家酒铺碰头,当面点清了现钞。两人饮了几杯,又转去咖啡馆长谈,直至午后两点半方才作别。
拉热并未直接折返圣旺。当晚八时许,他踱入克利尼昂库尔由奥斯蒙夫妇经营的客栈兼小酒馆。他先叫了吃食,又要了酒水,并大方地邀在座的四名酒客共饮。座中有一名寄宿者,人称“小让”。此人正是罗什。他曾入伍服役,后沦为逃兵,遭军法审判获免除刑罚后,竟再度潜逃。这个化名是他藏身巴黎的掩护;他靠打零工维生,自去年十二月起便租住在奥斯蒙处。
十点左右,拉热准备结账。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里面裹着刚从蒂布处借来的五百法郎,顺手掷在桌上。这笔本拟周转生意的现银,便毫无遮掩地摊在刚结识的酒肉朋友眼前。随后,他讨要一根木棍,用以挑起裹在茶巾里的火鸡。罗什未等吩咐便主动代劳。及至拉热寻人结伴赶夜路时,目光自然落在了罗什身上。罗什一口应承,条件是当晚能在拉热圣旺的铺子里借宿一宿。商人应允下来,二人遂掩门而去。
岂料数分钟后,两人折返回店。拉热此刻勃然大怒,厉声指责同伴故意绊他跌入泥淖,疑其心怀不轨意图谋财,坚决不愿再由他护送。罗什则淡然回应,称自己大可留步不送。由此可见,两人之间绝非自酒肆至长路一以贯之的安稳信任;中间曾有这番驻足,有这当众的折返,更有这在最终启程前便已挑明的不信任。奥斯蒙夫妇冷眼旁观,将一切尽收眼底。危险若曾被拉热洞悉,彼时尚未铸成既成事实。
拉热嚷着还要再喝。掌柜夫妇初时回绝,嫌他已然烂醉,后因他允诺饮毕即刻启程,方勉强再添了一巡。拉热讨了一盏提灯,对罗什的态度竟又陡然转变,再度邀其同行。行至深夜十一点半,二人终究结伴离开了克利尼昂库尔。罗什一手挑着肥禽与木棍,一手提着灯火;拉热则步履蹒跚地挽着他的臂膀。这幕景象透着令人窒息的伪饰:一人看似施以援手,而落入他手中的物什,恰恰是另一人夜行归家所不可或缺之物。
次日破晓,拉热的尸身横陈道旁。其头颅伤痕累累;验尸记录显示受过利器与钝器的反复击打。数步开外,遗弃着那盏已然熄灭、没了烛火的提灯。罗什当夜并未返回奥斯蒙处安歇。嫌疑的阴影瞬间笼罩其身,其形貌特征迅即通报宪兵队。1月23日,罗什在巴蒂尼奥勒的一家廉价小酒馆落网。他矢口否认弑害拉热,辩称只见对方失足跌倒,自己曾上前搀扶,随后便径自离去。
警方循线追查,复原了他在所谓“分道扬镳”后的连夜踪迹。案发当夜,他雇了一辆双轮马车直奔莱斯科街拉布吕耶尔的客栈,与一名叫叙斯蒂埃的妇人共进夜宵。那妇人留心到他双手与衣物污秽不堪,且神情局促,频频打量自身衣着。翌日,那只原本备用于圣旺宴席的火鸡,竟堂而皇之地摆上了此处的餐桌,连受雇一整天的马车夫沙尔梅亦同席分食。那只肥禽已不再是送往友人宴席的采办,而是成了这名夜行生还者的战利品。
在厨房里,杂役科瓦斯基曾在那根木棍上瞥见数滴疑似血渍的红痕。未几,木棍便被付之一炬。罗什的衣物则落得另一番下场:他将其撕成碎屑掷出窗外;科瓦斯基捡回了若干碎片,起初只藏了一半罩衫,罗什随后又讨了回去。及至出门,罗什裹上车夫的斗篷,赶赴圣雅克集市采办新衣。他又换下了脚上的鞋履,将旧鞋弃置于鞋摊妇人处。那些被他随手丢弃的旧物,在办案人员眼中,其价值远胜于他新添置的一切。
散落的衣料碎片终被寻获,移交学者巴吕埃尔与沃克兰进行化验。检验结论确认其上沾染有人血。罗什初时支吾称是嚼烟草留下的汁水,后又改口辩称是死火鸡渗出的残血。然而掌柜之妻当面驳斥了这一遁词,证言那只火鸡至少宰杀了两日,刀口早已风干结痂。待到巡回审判庭开庭时,他又翻供称许是自己跌倒及搀扶拉热时受创流了鼻血。化验虽未能特定血迹归属何人,却将其接二连三的狡辩逼入了难以自圆其说的物证绝境。
1828年4月30日庭审,罗什坚执己见,拒不认罪。公诉机关则将那段最后的夜行、彻夜未归的行踪、突如其来的火鸡、反常的阔绰开销以及沿途丢弃的血衣编织成环。每一件证物,都将见证者引向同一段致命的时间缺口:自步出奥斯蒙酒肆始,至抵临拉布吕耶尔客栈止。任凭辩方对被告相貌性情如何开脱,皆敌不过这精确的行迹线索。陪审团仅斟酌了一个半小时,便对谋杀与抢劫两项指控一致裁定罪名成立,法庭旋即判处其死刑。
其上诉终遭驳回。6月27日,在由比塞特尔押解至巴黎的囚车终点,罗什提出欲见阿佩尔一面——后者乃是他昔年在军中结识的一位慈善家。据司法档案所载,这番临终晤谈并未套出世人期待的全然忏悔。罗什坦承抢劫不讳,却至死否认亲手行凶。他承认物证昭彰,法官定罪势所必然,却执意抗拒这最后的杀人罪责。其言辞的机锋再度游移:他此刻所争辩的,已非对拉热犯下的诸般恶行,唯独剥离了那致人死命的一击。
阿佩尔陪同其直至奔赴刑场。在这个档案故事的终局,罗什至死未曾招认杀人。昔日的记述盛赞其伏法时之镇定自若;司法卷宗所铭刻的,却是这份至死不渝的否认与陪审团铁案裁决之间的永恒落差。至于那根在奥斯蒙处被精心削磨的木棍,终究未能呈堂受检。另一些物件替代了它的言说:几双遗落的旧鞋、半截撕碎的罩衫,以及孤悬在寒夜长路上的那盏熄灭提灯。拉热曾乞求他人护送归途;而司法之眼,正是循着这番假意援手所留下的遗痕,步步锁定了死者最后的同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