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贝里斯寡妇的遗体旁,人们发现了一份家具清册。那是由其女婿亲笔写就的六页纸:床榻、陈设,凡是能赋予一家带家具出租客栈价值的物件,巨细靡遗。这几张薄纸本因钱银之事而来;待至天明,却成了谋杀大案的一纸证物。路易·洛蒙能够讲清自己送来清册的原由,然而,若想将自己登门的时辰,与屋内其他住客所指证的时间严丝合缝地对上,便要艰难得多。
巴贝里斯寡妇在韦讷伊街操持着女房东兼草药商的营生。她的一个女儿嫁给了洛蒙。婚后夫妇二人先是与岳母同住,至1809年前后,又盘下了蒂克托讷街的俄罗斯客栈产业。为接手这处买卖,洛蒙借贷八千法郎,由岳母出面担保。这笔债务须于1812年7月15日前悉数偿清。怎奈客栈生意江河日下,还款之期转瞬即至。债务有定日,筹钱抵债的希望却已荡然无存。
岳母应允代为物色买主。为促成交易,她索要一份客栈家具的详尽清册。尚帕尼亚克推测,寡妇或许亦曾动过自行出资接盘的念头;但原文案卷中,并无任何实证可将这种可能性坐实为决断。无论如何,她执意要拿到那份允诺过的文书。因此,这六页清单绝非偶然遗落在亲戚家中的废纸,而是为了应对迫在眉睫的刚性债务、替担保人与债务人排难解纷而写下的凭据。
惨案揭发的前夜,寡妇的另一个女儿路易丝·巴贝里斯约莫晚间十点方才归家。母亲问她是否顺道去妹夫处取了清册,她说未曾去过,母女俩遂约定次日再去取回。路易丝随后在女佣埃丝特·卡索的陪同下,登上四楼寝室就寝。女佣旋即下楼,同另一名仆妇一道用夜餐。待两名女仆歇宿时,寡妇仍独自留在一楼,依例关锁大门。正是这些寻常琐碎的起居举止,构成了日后诸般证词的核心脉络。
及至深夜十一点半光景,路易丝在重击之下惊醒。她凄厉呼救,邻人闻声赶来,发现其房门洞开,全无强行撬砸的痕迹。路易丝并未看清行凶者的面目。她强忍创痛,挣扎着下楼探视宿在一楼后堂的母亲,赫然发现老人倒在后堂血泊之中,伤势极重。值班医官闻讯赶来,警务专员亦随即莅临。未几,寡妇伤重不治。路易丝则侥幸保住了性命。如此一来,命案便留下了一位能够开口作证、却无从辨认凶徒真容的受害者。
现场既未起获凶器,亦无明显洗劫财物的迹象。唯有那六页清册,赫然摊放在死者身旁的几案上。嫌疑的矛头迅速指向洛蒙:其到访之事实凿凿可查,其经济拮据亦众人皆知;更关键的是,倘若岳母与妻妹双双殒命,其妻便将成为唯一的遗产继承人。这正是控方所指控的作案动机。偿债的逼仄与继承产业的诱惑,足以让这桩双重凶案的逻辑自洽;然而,动机终究不能替代指认凶手的铁证。
翌日清晨,女佣埃丝特奉命前往洛蒙家中传话,且事先被严令不得透露案情分毫。纪实文献极力渲染了洛蒙当时的惊惶失措,以及他追问了什么、又对什么讳莫如深。随后,他携妻子匆匆赶赴现场。面对针对其前夜行踪的讯问,洛蒙承认确实送过家具清册,但坚称自己是夜里十点左右登门,仅停留数分钟,十一点便已返抵家中。按此说法,他既承认了送交文件的事实,又巧妙地将自己排斥在凶案发生的时间与空间之外。
然而,随后采集的证人证言无情地瓦解了这套精巧的辞令。夜里十点,寡妇尚在切盼那份清册,否则路易丝断无次日再去取回的应承。歇宿更晚的仆人皆证实,那段时间根本未曾见过洛蒙的身影。另有线索指明,他回到蒂克托讷街的时间实际是在午夜至次日凌晨一点之间。其妻起初咬定他是夜里十一点归家,继而改口,招认丈夫直至午夜十二点半才进门,且面色惨白、神情痛苦、彻夜难眠。洛蒙之妻起初亦被列为嫌犯,后因全无指控实据而获释。
其妻证词的修正,同时牵动了两个人的命运。于丈夫而言,这彻底抽去了其自辩时间线的支柱;于妻子自身而言,这迫使办案人员将其最初的谎言,与曾被怀疑的共谋作案彻底区分开来。她的脱罪并没有削弱“继承遗产”在作案动机中的分量,却断绝了将这一潜在利益直接坐实为其同谋证据的可能。
办案人员随后勘验了洛蒙的衣物。在其案发当晚所穿的外套、长裤及一只皮鞋上,赫然发现了多处污斑。经法医专家鉴定,确系血迹无疑。衣服内衬的一块痕迹疑似曾被竭力清洗,衬里亦有一处破损。洛蒙百般狡辩,甚至辩称是早先敷用水蛭吸血疗法时所遗留。预审法官当即驳斥:该医疗举措远在冬季,且其当时卧床受治,根本未曾穿戴这件外套。血痕虽无法言明受害者的姓名,但洛蒙的托辞显然无法与其辩解的情由相契合。
然而,作案工具依然下落不明。根据死伤者创口的特征,外科医官推断凶器为一种兼具锋刃与钝击破坏力的器具,与手斧的特征吻合。洛蒙承认自己曾拥有一柄小手斧,但搜查其寓所却一无所获。随后,两封他寄给母亲的信函被司法扣押;信中他竟唆使母亲对外坚称,早在数月前便已将那柄工具带往乡下。在这宗本就纠缠于到访时辰的疑案中,核查一件凭空消失的器具的下落,遂成了审理的重中之重。
搜寻范围随即扩大至塞纳河,盖因洛蒙自称离开岳母家后曾途经杜乐丽桥。潜水员下水打捞,终无所获;受害人家中的化粪池亦被彻底清掏,仍是一无所获。直至8月15日,那柄手斧竟在洛蒙家厨房的一只陶制储水缸内被搜出。洛蒙当场辨认无误。案卷记录其与证物对质的细节时,特意强调了他的一个异样反应:当得知工具是在水中起获时,在办案人员尚未明示盛水器皿之前,他便急不可耐地企图将责任推诿给送水工。
这番欲盖弥彰的供述成了指控他的有力佐证。物证检验亦提供了进一步实据:该斧曾被重新磨砺,且刚换了崭新的手柄;外科医官认定,此物完全能够造成现场呈现的创伤。对斧身及水缸内残留物的生化分析,检测出了类似血液的动物性物质——这固然并非排他性的个体同一认定,然而控方将这些物证,与血衣、家具清册、破绽百出的时间线以及寄给母亲的教唆信融贯为一体。这一证据链的千钧之力,恰恰在于环环相扣的互证。
洛蒙最终被押上塞纳省重罪法庭的被告席,由莫热雷律师出庭辩护。尚帕尼亚克在记述中盛赞辩护律师的辩才,却未曾录下其辩词的详实细节,而是将控方的证据指控定性为铁证如山。他的行文带着笃信法网难逃的纪事官笔调,而非等量齐观地平衡双方攻防。陪审团最终裁定被告有罪;1812年10月12日,法庭判处洛蒙死刑。该篇纪事至此判决戛然而止,未再赘述行刑始末。路易丝苟全性命,其母命丧黄泉。而那原本用于筹备变卖客栈的六页清单,终究落定在法网的卷宗里,成了一路将人送上断头台的如山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