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2年1月25日,巴黎大夏特莱法庭内,一纸判决为两位英国下议院议员讨回了所谓的公道,重惩了此前控告他们洗劫钱财的男子。判决书责令化名为詹姆斯·罗伯茨的亚伯拉罕·佩巴公开恢复二人的名誉,分别赔偿每人一万锂,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然而,载录此项裁决的案卷在结案陈词之前,却原原本本地保留了一段截然相反的自述:一名异乡旅客声称自己被灌得酩酊大醉、诱入赌局,继而遭到恐吓与洗劫。判决终结了一场指控,却未曾让后世亲见赌局当夜的实情。
这份英译文献源自巴黎重罪审判官的一份裁判文书。它按时间顺序罗列了诉讼卷宗内的控状、诉请与法庭令状,最终以1月25日的判决收尾。此篇文本既非完整的庭审实录,亦非持平中立的叙事:后人必须审慎区分何为罗伯茨的自诉,何为被告的抗辩,何为法官的裁量。罗伯茨于1751年10月25日正式呈递诉状;而卷宗所载的关键事端发生于当年9月,整套诉讼程序自此延宕至次年1月的判决。
据罗伯茨的控词所述,他于当年5月携一位名为埃莉诺·罗斯的女子离开英国,身携可向伦敦钱庄支取的大额汇票。抵法后,他在巴黎图兰街的当特拉格府邸租下一处带家具的公寓;随后移居普瓦西约两月,方才返回巴黎,下榻于小奥古斯丁街的奥尔良公馆。这番行迹轨迹、客栈住址以及他自称拥有的资财,构成了这场从旅店纠纷演变为公堂论罪之案的开端。
控状言之凿凿地宣称,1751年9月20日星期一,一位名叫爱德华·沃特利·蒙塔古的英国绅士不请自来。罗伯茨自称素不相识,对其到访颇感讶异。次日,罗伯茨离京前往乡间;待其于9月23日星期四返京时,接获一张请柬,邀其于次日前往鸽舍街萨克森公馆蒙塔古寓所赴宴。罗伯茨自陈,此番赴约纯系出于礼尚往来之意。
赴宴者多为英国侨民。罗伯茨坚称,蒙塔古席间频频劝酒,以烈酒陈酿将其彻底灌醉。傍晚六时许,宾客移步楼上品茗;待余人散去,室内仅余蒙塔古、塞奥巴德·塔夫、萨斯韦尔勋爵及罗伯茨四人。据其控诉,塔夫当即取掷骰具,力邀开赌。罗伯茨起初推脱,辩称身上仅有两枚银冠,且行将启程远赴意大利。然而对方答称可以信誉赊注。罗伯茨声称,自己在神智不清、难辨利害之际被迫应允。
罗伯茨宣称,未及一个时辰,他便输尽八百七十枚金路易,折合两万零八百八十锂。控状极其精确地罗列了这笔债务的去向:塔夫赢走四百金路易,蒙塔古得一百二十金路易,萨斯韦尔分得三百五十金路易。这番算计看似账目分明,令指控颇具实据之态;但仅凭此项细目,既无法印证赌局的真实经过,亦无从坐实罗伯茨所怀疑的骰子灌铅之说。
次日,即9月25日星期六,塔夫据称递来便笺邀其共进晚膳;罗伯茨托病婉拒。控状称,至9月26日星期日,他收到信函,被追索塔夫所赢的四百金路易。罗伯茨虽许诺登门面谈,但在9月27日星期一深夜,蒙塔古、塔夫与萨斯韦尔三人骤然登门拍门逼索。罗伯茨指控三人当面恫吓:若不立时向每人签署期票,便将其投入巴士底狱;甚至扬言要划烂其面容。罗伯茨辩称自己初来乍到,深畏法国刑律,唯恐性命不保。按其说法,他被迫以巴黎沃特斯钱庄为付款人开出三张汇票,但他深知,该钱庄内根本没有他分文存款。
据文献记载,罗伯茨于9月28日星期二仓皇出奔里昂。他指称,在自己离京当日清晨,三人重返其寓所,室内唯余罗斯及其胞妹。塔夫诱劝二人弃他而去,并许诺尽快送罗斯返回英国。控状更指责三人翻箱倒柜——因箱柜钥匙未拔——席卷了大量金银货币、在巴黎采办的昂贵珠宝首饰、钻石、蕾丝花边、戒指以及鼻烟壶。案卷巨细靡遗地罗列着被掠物品,连遗落琐物亦录于纸上;这番铺陈虽凸显了当事人自述遭洗劫之惨甚,却并未赋予每件器物以法定证据之实效。
这等严重控告自然不会止步于客栈深闺。重罪督察莱维奉命勘验调查;各方口供呈词悉数转交皇家检察官。蒙塔古与塔夫于11月2日接受讯问,11月4日之司法令状下令重新传讯证人,必要时与被告当面对质,并对二人重行审讯。及至11月6日,法庭限令罗伯茨在极短期限内推展复核审结程序。在此司法机制中,对质被视为一项法定必经阶段,却并不意味着各方矛盾的证词最终达成了统一。
诉讼攻防交错而起。罗伯茨请求查封蒙塔古与塔夫的随身资产;二人则联名申请具保候审。此番交锋之后,法庭下达临时裁定,准予二人缴纳保释金并在巴黎择定住所后取保候审,以待进一步侦讯与传唤;法庭令状亦准予启封并清理有助结案之文书物品。卷宗所录并无惊天逆转的侦破细节,有的只是在同一裁判官案前,那按部就班、迟滞流转的签批、令状、送达与抗辩文书。
继保释之后,被告方展开了绝地反击。蒙塔古与塔夫接连呈递多份反诉状,指控罗伯茨隐匿真名、捏造罪名进行诬告构陷,要求其公开赔罪并赔偿损失;二人同时恳请法庭依其反控从严追诉。判决书提纲挈领地总结了这些举措及随后的调查进展,却未全录口供实录。因此,后人既无法洞悉出庭证人的全貌,亦无法还原那些唇枪舌剑的当庭对质。
罗伯茨则自始至终坚称:票据系遭暴力胁迫所签;依据其引用的法例,时年二十一岁的他尚属未成年人;且赌场输款本非正当之财。他进而主张三张票据自始无效。此番论据尽属其诉请与辩护要旨。两名议员则反唇相讥,指斥罗伯茨蓄意诬告、姓名虚假,其罪行依自诉程序足以判定惩治。至此,指控与反驳互为表里,后人仅凭泛黄书页,实难将单方讼词点化为昭然铁证。
1752年1月25日,在听取皇家检察官终审结词并在顾问陪席下对蒙塔古与塔夫重新讯问后,巴黎重罪审判官最终了结了此项首发之诉。裁决宣告免除蒙塔古与塔夫被控的一切罪责,责令狱政司从监舍登记册中彻底抹去其案底。罗伯茨被判向两名被告公开道歉,赔礼仪式须在被告选定的十二名见证人面前举行:他须当众声明自己的指控纯属恶意虚构,承认二位绅士忠信廉洁,并依法将此声明记入公证档案。此外,罗伯茨须分别赔偿二人各一万锂的损害赔偿金,并承担全部诉讼开销,包括赔礼文书订立费及判决书刊印费。
审判官责令将暂扣于书记厅的两张票据发还蒙塔古与塔夫,同时保留二人循民事途径继续索偿之权利。罗伯茨诉状中一切侮辱诽谤之辞均遭勒令涂销。然而,该判决并未了结萨斯韦尔勋爵、罗斯及其胞妹的法律处境:法庭指令依律继续对三人推进单独的缺席审判程序。蒙塔古与塔夫虽得脱罪名,但卷宗所涉其余诸人的命运,并未就此尘埃落定。
一场交织着豪赌、债务与珠宝的纷争,在司法印本中最终定格为一桩诬告案与公开恢复名誉的裁决。法庭依其职权判定罗伯茨罪责;却从未将那夜宴席上的推杯换盏、暗藏玄机的骰具以及狼藉箱柜的真相呈于世人眼前。在此案之后,另有一份见诸后世诉讼备忘录题头的1752年6月14日判决,那属于另一场独立的诉讼;其下落结局本文未予深究,亦不纳入本案叙事。读者于此唯能面对两重被纷纭论调所混淆的维度:那是一个异乡客自陈所蒙受的掠夺,以及一位法官在勘验其状词后所颁下的铁腕断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