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0年9月1日,法庭当众宣读了针对威廉·佩恩与威廉·米德的起诉书。检方指控二人于8月14日在格雷斯彻奇街伙同另外三百余人非法集会、扰乱公共治安,并指控佩恩在米德的支持下当众布道。二人皆作无罪答辩。庭审随即宣告休会;直至9月3日,他们才再次被押解出庭。
步入法庭之际,有人伸手摘去了二人的帽子。法官却当庭下令将帽子重新扣回他们头上,命其保持戴帽之态。随后,伦敦市刑事法官质问他们是否知晓自己正身处国王的法庭,又为何不遵行应有的敬礼。佩恩答称,他承认法庭的权威,但并不认为脱帽是表达敬意的必要形式。法官遂以蔑视法庭为由,判处二人各缴纳四十马克的罚金。佩恩当即抗辩,指出他们进门时本已免冠,正是法庭勒令他们重新戴上帽子。这场审判便在一场因执行法庭指令而构陷出的“违规”罚款中拉开序幕。
第一位出庭作证的是詹姆斯·库克副官。他声称自己奉命前往格雷斯彻奇街驱散集会。他在现场目睹佩恩正在宣讲,但因人群拥挤无法靠近,未能听清其具体言辞。库克推测现场聚集了约三四百人。他补充道,米德曾请求他容许佩恩把话说完,并承诺事后会亲自将佩恩带至他面前。
巡警理查德·里德则描述了一段更为激烈的冲突场面。8月14日当天,他发现现场聚集了大批民众,并听见佩恩正在布道,但同样未能听清字句。他率手下试图将佩恩从高处拉下,却遭到了周围民众的推搡与踢打。里德估计现场约有四五百人。他曾看见米德与库克副官交谈,但无从知晓二人所谈何事。
在博罗转引的文献片段中,最后一名证人并未具名。此人目睹了一大群人,且认为佩恩当时正在向人群讲话,但他未曾听清片语。至于米德,他并未看见。法庭随即厉声质问米德当时是否在场。米德援引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古老法则,怒斥法官蓄意设下圈套。佩恩则从旁进言,声称信众聚集敬拜上帝乃是不可推卸的天职。法庭当即反唇相讥,宣称受审并非因其宗教信仰,而是因其公然践踏法度。
佩恩坚称自己从未触犯任何法令,并要求法庭出示起诉书所依凭的法条。刑事法官答称:依据的是习惯法。佩恩追问该法究竟载于何处,并讥讽道,既然名为“习惯法”,公诸于世想必绝非难事。法官反讥道,难道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还得将浩瀚的判例逐一翻阅不成?伦敦市长继而解释称,所谓习惯法乃是区别于制定法而言,凡未经许可的集会皆属非法,因其已危及公共秩序。佩恩慨然回应,称此案关乎自身“除生命之外”最重要的自由,且症结不仅在于他是否有罪,更在于起诉本身的合法性。法官冷酷打断,称即便任其盘问至次日破晓也不会多吐半字。佩恩则坚称一切全凭法理答复;他绝无藐视法庭之意,但誓要谴责法官拒不出示法律依据的行径。市长盛怒之下,下令将佩恩押往犯人围栏暂押。佩恩一路抗议不绝,将捍卫关乎自由与财产的古老法则之重任托付给在场陪审员。随后,他被强行押入羁押被告的围栏之中。
米德随即转向陪审团慷慨陈词。他直斥起诉书通篇皆是谎言堆砌,并当庭援引法学家柯克对暴动罪的界定:须有三人以上纠集,意图殴打他人、强占土地或犯下其他不法行径。法官讥诮地补全了定义的末尾几字,并语带讽刺地感谢米德当庭教授法律。米德凛然应道,自己早已不再畏惧法官之威。他在辩护伊始曾坦言,自己昔年亦曾执剑从军,但如今出于对上帝的敬畏,绝不愿伤害任何人分毫。市长厉声恐吓,称若再有冒犯便要割下他的舌头。米德从容回应,称法庭曾许诺公正审理,他所争取的不过是一名英格兰臣民理应享有的法定权利。
米德随后亦被解押至围栏内。法官向陪审团作归纳指示时,两名被告始终被隔绝在围栏深处。二人高声抗议法庭趁被告缺席暗中误导陪审团,剥夺了他们完整答辩的权利。法官反问他们人既在此处且能听闻,何谈缺席?二人仍力争发言权利;法庭最终强行终止抗辩,勒令陪审团退庭评议。
半小时后,八名陪审员先行返庭;法庭遂派人传唤其余四人。他们最初呈交的意见仅判定佩恩“在格雷斯彻奇街宣讲有罪”。法官对此极为不满,责令其退回重议。当陪审团再次步入法庭时,首席陪审员呈递了一份全员签署的书面结论:佩恩确曾在街头向集会人群宣讲或布道,但米德无罪。法庭断然拒绝采纳此份裁决。市长咬定证词已证实集会引发了骚乱,且米德从旁协助佩恩。佩恩当庭驳斥,指出制造骚乱者恰恰是那些横加阻挠之人。他进一步澄清,实因士兵封锁了聚会所的大门,信众才不得不在尽可能接近聚会所的街头暂歇。这番辩解系佩恩在庭审中的单方陈述;案卷引文并未对此提供独立的旁证。
9月3日夜,陪审团全员被断绝饮食、炉火与烛光,遭通宵扣押直至翌日开庭。待清晨复庭,首席陪审员依然坚持最初的定性,认定佩恩仅是在街头讲话有罪。市长步步紧逼:那是否属于非法集会?陪审员布谢尔坚定回应,除此前已宣读的结论外,绝不再作任何其他裁决。市长当庭痛斥其为乱党挑衅。法官继而发出死亡威胁,扬言若陪审团不交出令其满意的“明确判定”,便要将所有人活活饿死。佩恩大声提醒法庭,陪审团既已裁定米德无罪,自己便绝无可能一人构成共谋。法庭再度宣布休庭,将陪审员继续禁锢于断绝补给的绝境之中。
直至9月5日庭审,陪审团顶住极限施压,最终一致宣判佩恩与米德二人皆无罪。法庭恼羞成怒,以裁决“公然违背事实铁证”为由,对每位陪审员处以四十马克的重罚;罚金缴清之前,全员收押。佩恩据理力争,要求既然已获无罪赦免便当即恢复自由。市长却冷酷回绝,称其仍须因未缴清藐视法庭之罚金继续服刑。最终,全体陪审员与两名无罪的被告一同被铁链押往新门监狱。
纵观全案,证人虽将佩恩指认为人群的核心,却无一人能复述其宣讲的字句。里德详述了守卫遭受的踢打;匿名证人根本未曾见过米德;库克与里德对现场人数的估计亦相去甚远。陪审团断然拒绝将这些含混的口供附会为起诉书罗列的罪名。他们的坚守为审判画上了句号,却未能立刻为裁决者换来自由。在博罗的笔下,历史的定格不在于街头布道的那一瞬,而在于宣判之后的无情现实:法庭将陪审员与被告人,一同押向了同一座幽暗的监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