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阴森的纽盖特监狱内,梅科克夫人的幼子常伴约翰·斯坦利身侧;据史乘所载,孩童往往便在他怀中悄然睡去。其母已惨死于斯坦利剑下;而接踵而至的死刑判决,亦将彻底斩断这名幼童与生父的最后羁绊。这幕凄怆的光景,为这名昔日军官荒诞悖谬的一生画上了句点——他曾屡次自毁前程、弃绝职守,最终亲手戮杀了为自己诞下骨肉的妇人。
约翰出身行伍门第,其父亦为军中军官,生母则是埃塞克斯郡杜斯山庄帕默先生之妹。编年史家记述,在其尚不满五岁之际,其父便命其持剑习练格挡刺杀之术,不仅亲自以剑尖相戏刺戳,更纵容军中同僚以此法挑弄幼童,意在使其彻底泯灭对利刃锋镝的恐惧。撰史者对此等教养之法痛加斥责,直指其乃日后横生祸乱、铸成大错之渊薮。
及长,少岁斯坦利随父转战于西班牙与葡萄牙疆场。纪事称其饱尝戎马之苦,然每逢战罢,竟以践踏沙场遗尸为乐。笔录遂将其龆龄所习之击剑技艺,与其军旅生涯中浸润无度的暴戾气习深相联结,指其残忍已渗入兵燹收场之时。其后父子班师归国。据载,其父因拔剑刺伤纽伯里勋爵之一位近亲,亦曾身陷纽盖特囹圄。
其父获释并奉调爱尔兰后,携斯坦利同行,并为他在团部谋得一席少尉军职。然而,这名青年在此结识了一群豪掷千金的纨绔之徒,案卷称其中不乏贵胄显达。待日后斯坦利自身沦为纽盖特阶下囚时,其中数人仍频频探视周济。正是流连于此等销金窟,迫使他变卖军职以换取现银挥霍,令其父备尝忧愤与隐痛。记述清晰勾勒出一幅浪子图景:其人本可凭借门荫自立,却甘愿自毁青云之路,唯求苟保其沉溺难返的骄奢生活。
折返伦敦之后,斯坦利执意拒绝其父之劝告,不愿向家族旧交斯坦霍普将军乞求提携。他更热衷于依附友朋之馈赠、豪赌之进项以及各色妇人之垂青度日。他曾陪同一名约克郡青年地主漫游佛兰德与荷兰,席间对要塞堡垒工程滔滔不绝;在巴黎,他更潜心钻研,习得一身精湛剑术。纪事将此等绝技与其动辄寻衅滋事的暴戾脾性相提并论,然二者因果关联,实系叙事者后验之揣测推论。
在他往还的众多妇人之中,斯坦利尤为痴缠梅科克夫人。此妇之亡夫曾是勒德盖特山一带声名显赫的殷商。她为斯坦利诞育数名子女,案卷特意提及,斯坦利对其中一名幼童独具偏爱。编年史家称,斯坦利曾有一段时日与她形同夫妇般同居,甚至力劝生母以对待儿媳之礼前往过访。然而日后,斯坦利虽自身在外寻欢作乐、私通不断,却将梅科克夫人与其他男子的过从视作莫大背叛。此种评判尤显案卷对其行径双重标准之声讨:他将近乎放纵的自由独揽于己,却决难容忍于口口声声所爱之妇人。
本有一桩在皇家非洲公司供职的体面差事,足可为他开启另一番前程。此差由其父力保而得;斯坦利亦领得一笔用于资助远行的巨额款项,彼时他神色甚悦,令家族重燃厚望。然而,就在他即将于朴茨茅斯登舟之际,梅科克夫人携幼子骤然赶至。据载,妇人设法索去了公司所发资费之半数。斯坦利携剩余银两折返伦敦,却避不敢归家见父。老父骤闻逆子弃绝远征,登时心力交瘁,未几郁郁而终。文献径将此死归咎于悲恸过度,却未附任何医官验状。记述复称,噩耗传来,斯坦利深陷悲愤不能自已;其同侪亦认为,此事自此令其神智大受震荡。
及至庭审之际,数名证人指陈其性情暴烈无常,往往狂怒暴起之后又痛哭乞求宽恕;更有人证实,在安德希尔处,他曾因悔恨昔年痛失修习拉丁文之良机而企图自残。然而,原始案卷并未详载陪审团究竟如何权衡此类供词之分量。
随后的记叙呈现出一个资财日匮、落魄潦倒的身影:他四处蹭食蹭饮,席间动辄寻衅生事,乃至拔剑相向。当梅科克夫人出入老贝利街一处宅院时,坊间流言揣测其在此接纳幽会其他男子;作者自承此乃流言忖度,“或许确有其事”,然此等行文终非确凿铁证。某夜,斯坦利于舰队街撞见妇人正与一男一女同行。他快步上前;妇人认出是他,二人遂并肩行至老贝利街妇人的寓所。案卷记录了二人就彼此加诸对方的厄运展开的激烈争吵:妇人痛斥他诱骗良家、将自己拖入无边苦海;斯坦利则反唇相讥,指责她阻断了自己远赴非洲沿岸的生路并挥霍重金,且历数其与其他男子的不贞行径。
斯坦利坚称,龃龉激化之时,梅科克夫人朝他泼掷了一杯麦芽酒。在恶语相向中,他骤然拔出利剑直刺妇人胸膛,贯穿出极深的创口;随后,他以一方手帕死死压住伤口试图止血。斯坦利迅即被周遭众人制服扭送官府。纪事称其初时毫无悔意,言谈轻佻戏谑,故作从容镇定,旋即被解送至纽盖特大牢。
身陷囹圄之中,他仍滔滔不绝炫耀昔日风流韵事,夸夸其谈曾博得众多名门淑媛之倾心。史料疑其故意装疯卖傻、故作癫狂以图脱罪干预审判,然并未给出实证。公堂过堂之时,作者认为其举止怪诞乖张;闻听死刑判决之际,他竟若无其事地嗅吸鼻烟,顾盼自若,引致法庭观者公愤。待判决落定,他甚至设下赌局押自己绝不会被处以绞刑,百般揣度得以苟免之其他生路。然而,当生机彻底破灭之时,案卷记载其神态骤然大变。
其友朋曾许诺筹措巨资并动用权贵人脉上下打点,然终究只能向他摊牌:凡尘人力已无可挽回。彼时,幼子仍依偎在他狱中榻前;闻知梅科克夫人之兄长亦告亡故,斯坦利悲从中来,自叹为天下最命蹇之人。临刑前数日,他对友人坦言,如今方知以自戕之法逃避国法明正典刑乃是虚妄之匹夫之勇。他声言痛悔昔日狂悖狂言,在坦然受死、不再规避律法制裁的决心里反得宁静。
临刑前的主日布道之后,他一度咬牙切齿,懊悔未曾将梅科克夫人毙命的那座宅院付之一炬。遭人严词斥责后,他方自认言辞卑劣无状,归咎于自身神思恍惚时偶被狂暴心魔所噬。
押赴泰伯恩之日,官府备一辆缁衣丧车押送。他面色煞白,自诉身体不适,祈求差人从旁搀扶。他恳求松绑以便屈膝跪叩祷告;纪事称狱吏勉强允准所请。他祷告极尽虔诚,待行刑黑布罩兜头罩下之际,眼角泪如雨下。引颈就戮之前,他哀求莫要扣留其尸身,祈准其亲属领回入土为安。依文书所载之定式,时在1722年12月23日,他被明正典刑,年方二十有五。他遗落于人世的稚儿,先行痛失生母,复又永诀生父。案卷终章以此作结:痛斥斯坦利沉溺于私欲妄念,更深惋其本有一身兼济之才,却终成空掷与毁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