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3月1日,星期六,晚八时许,哈丽特·道夫索取她的药汤。数日以来,她饱受家人称之为“痉挛”的发作之苦;那个夜晚,她觉得碗中的药液比往常更为苦涩燥烈。其夫威廉·道夫将药盏递至她手中,随后在洗手池旁涮净杯子,便出门张罗其他药品。卧房内留有两位妇人照料:威瑟姆夫人与伍德夫人。据审判记录转述的证词,约一刻钟后,哈丽特周身僵直,呼求旁人将她扶起,旋即口不能言。行至十时四十分左右,她便咽了气。在室的证人并未亲眼看见有何物被掺入汤药,然而她们的记忆,却成了这桩公案的第一条线索——在此案中,法庭对被告人精神神智的争论,丝毫不逊于对尸身残留毒物的究诘。
数月之后呈递至约克法庭的案卷,所涉远不止这最后一晚。G·拉瑟姆·布朗与C·G·斯图尔特于1883年刊行的编著《投毒杀人审判汇编》记载,年方三十的威廉·道夫被控于3月1日在利兹蓄意杀害其妻。该书辑录的审讯纪要系事后回顾而非速记实录,涵盖了记为1856年7月16日、17日及18日的庭审,载录了证人叙述、诉辩双方辩词、法官案情综述以及事后据称归于道夫名下的两份供词。而《旁观者》周刊于同年7月26日刊载的一则报道则称,该案历时四日,直至周六晚间方告审结。此种日程抵牾,提醒后人不可将该书编次奉为不刊之编年史。
汇编依据庭审证言回溯了道夫的早年岁月:塾师与乡绅皆提及他幼时顽劣悖谬,对牲畜施虐,行止荒诞无度。及至成年,依证人所言,其人忽而暴烈如狂,忽而稚拙若童;酗酒之癖更令其心性每况愈下。1852年他与哈丽特成婚,此后夫妻二人纷争龃龉不绝,分房而居,数度图谋析居而未果。此类旧事并不能构成明确的病理诊断: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对此作出了全然相反的阐释。
彼年冬日,报章连篇累牍刊载威廉·帕尔默涉嫌以番木鳖碱毒杀约翰·帕森斯·库克的审判案。布朗与斯图尔特在1883年断言,当时一份草率的新闻报道令世人误以为该毒物在死后无迹可寻,道夫正是由此萌生了对该药的恶念;但这仅是编者事后的推想。检方则指控,道夫于2月10日借灭鼠除猫之名,从莫利医生的年轻学徒处购得十格令番木鳖碱,后又于17日索取四至五格令。然而此类购买情节纵然属实,亦不足以独自坐实其杀人图谋。
哈丽特的身体早在大限之前便已现衰兆。侍女安·费希尔忆及,某个周一清晨,女主人在铺床时颓然倒地,此后稍经触碰便引发周身抽搐,继而自诉腰脊与双腿剧痛。其他证人亦证实其在一周内数次发作,但发作之间每每有一度转好的假象。诊治此症的莫利医生起初诊断为歇斯底里,仅开具了安神镇静的方剂。莫利在法庭上供称,直至死者生命的最后一夜,在听取了费希尔与邻舍妇人的详述后,他方将那些症状与番木鳖碱中毒相联结。发作的间隔与周六表面的好转由此成为法庭交锋之所在,而医者自始至终未曾宣称自己早早洞悉了一切。
3月1日,威瑟姆称自己在午后三时半左右喂服了一剂药,哈丽特嫌其味苦,威瑟姆亦尝了一口药汁。外科医生随后登门。及至傍晚,在伍德夫人注视下,威廉端来了新的一剂。两位妇人皆描述药味苦涩异常,但均未目击有人往内掺加粉末。她们只看见威廉手持药盏,数分钟后哈丽特便陷入剧烈痉挛。稍后赶到的费希尔闻得呼救,只见女主人辗转痛苦。待她引医生归来,哈丽特早已香消玉殒。至于这最后时刻的钟点与若干细部,在室诸人的证词则互有出入。
死后约四十二小时,莫利与纳内利两位医家验视了遗体。他们在报告中指出,体内未见任何足以致死的器质性病变,却自死者胃部及其他取样中检出了番木鳖碱。他们复将提取物在动物身上进行试验。莫利由此判定,临床表征与化验结果皆指向毒杀。汇编另载,尸检时有一头犬只舔舐了滴落的血迹,随后暴毙;外科医生亦在该犬体内验出同种毒物。这一旁证固然强化了王家控方的论点,却依旧未能直接证实究竟何人将致命毒药灌入了哈丽特的喉咙。
医界名家的判断亦非铁板一块。莫利承认,在听取终末一晚在场妇人的陈述之前,自己始终断定此系歇斯底里之疾。纳内利与克里斯蒂森则认为,症状与番木鳖碱中毒更为相符,但二人亦承认该表象极易与若干神经疾患相混淆。辩方传唤的一名医生则作证称,哈丽特死后容颜与身姿并无特异之处。法庭争辩的焦点还在于先前的数次发作:究竟能否尽数归咎于毒物,而化学检验的结论究竟应赋予何种证明力?
侍女费希尔指证道夫在醉后屡出狂言,曾扬言要给妻子吞服一粒“丸药”。另有证人称曾听他预言妻子命不久矣,甚至打探起尸检的详情。哈丽特亡故后,他据称还就番木鳖碱能否被检出一事,向利兹当地被称为“男巫”的哈里森请教,并向医人询问若验出毒药陪审团将作何推论。检方视此类言辞为预谋作案之铁证;辩护律师则极力强调,并无一人亲眼得见毒粉落入那剂致命之药。
哈里森自述为占星术士兼草泽医人,道夫曾因妻子之事及舍内怪声数度向其问卜。检方认定这些走访正是觅求毒物的蛛丝马迹;辩方却视之为头脑蒙昧、妄想横生的明证。庭上还宣读了道夫在押期间写予魔鬼的一封书信,他在信中许诺以灵魂的忠诚换取脱罪的顺境。辩方医生视此为神志狂乱的表征;然而,此举是否足以确立道夫在作案时处于不可归责的精神错乱状态,生杀之权全凭陪审官裁夺。
辩方传召了三位专门医学名家出庭。凯莱布·威廉斯认为,疾患可能使道夫丧失抵御冲动的自制力;派曼·史密斯力陈其心智已损,却亦承认无法断言其绝对无力遏止恶行;约翰·基钦认定其身患脑疾,但起初承认其明辨善恶且通晓刑戮之威,随后又对这一答复作了审慎的修正。冲动、恶癖与宿疾皆不能直接决定定谳归宿:陪审官必须将医家悬揣置于实情与法律准绳之间权衡折衷。
布拉姆威尔男爵在总结案情时向法庭严正宣告,精神错乱的抗辩必须证实其人在行凶一刻,已彻底丧失对行为性质或罪愆恶性的认知能力。他断然拒绝以医学推测取代陪审团的司法审断。布朗与斯图尔特转述的法官案情综述,将这一严苛的法律戒律与对医学专家的冷峻批驳、对刑罚威慑力的阐发融为一体;它绝非医界的一致共识。这一法理公式所圈定的,只是陪审团审查责任能力的门槛,而非道夫彼时彼刻的内心所思。
待双方辩论终结、法官指引完毕,陪审团退庭审议后作出了谋杀罪名成立的裁决,但同时以存在“心智缺陷”为由,呈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布拉姆威尔男爵当庭宣判死刑,并表示会将减刑呈请转呈当局。根据《旁观者》当年的报道,裁决、请求与死刑判决皆获证实,法官更当庭警诫道夫切莫对特赦抱有非分之想。布朗与斯图尔特随后记述,道夫最终在约克刑场伏法。陪审团终究否决了完全免责的申辩,仅在记录中留下了对其心智能力的审慎存疑。
据汇编载述,道夫在行刑前一两日口授了两份自白。他在供述中详述了自己对巫士哈里森占卜的深信不疑,随后承认曾向哈丽特的药液中掺入番木鳖碱,但辩称初衷仅为除猫,未曾深思其后果。他坚称直至妻子痛苦万端之际,自己才恍然觉悟大错已铸。这份临刑前的交代固然承认了庭审中争辩的部分行径,却给出了一个与陪审团认定截然不同的犯罪动机;至于自白原本,本书未能另行对勘。
在利兹的这一方公堂之上,化验测定、坊间忆述、医家论辨以及写给魔鬼的符书,悉数呈于陪审团座前。裁决认定道夫弑妻有罪,唯以心智有缺劝请留命;而最终落下的,仍是一纸死刑判词。1883年的汇编记下了被告随后认行却卸责的自白。然而尘埃落定之处,争议未尝消解:那一剂药盏的实情、凶嫌幽暗的心智,以及法庭给予专家的席位,仍长久地留存为后世司法史上的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