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起于一件襁褓之衣。伦敦裁缝商理查德·亨恩曾将襁褓中的幼子寄养于圣玛丽马特菲隆教区的乳母家中。幼子不幸夭折下葬,本堂神父托马斯·德莱菲尔德遂索取包裹婴儿遗体的寿衣,坚称此乃教会当得之丧礼规费。亨恩断然拒绝。据乔治·博罗记述,亨恩主张该幼童生前并不拥有那块布料,神父自无权据为己有。
德莱菲尔德遂将亨恩传唤至教会法庭。亨恩深知在此类法庭处于劣势,便求教于世俗法律顾问。博罗记载,法学家们建议他对神父及其襄助者提起“蔑视王权罪”诉讼。一起原本微末的丧葬规费纠纷,骤然升格为司法管辖权之争。据编年史家所述,伦敦神职界深恐此布商若胜诉,必将引发群起仿效之诉讼潮。
未几,亨恩遭人以异端之名告发至伦敦主教理查德·菲茨-詹姆斯御前。他被关押于圣保罗大教堂的罗拉德塔内,亲友一概被严禁探视。强加于他的罪状包括指责什一税、贬斥神父与主教、涉嫌支持琼·贝克,以及私藏禁读的英文书籍。教廷指控他宣称什一税源自教士之贪欲、抨击高级神职人员,并为一名已被定罪为异端的妇人申辩。
在富勒姆,主教就上述罪状对亨恩进行了审讯。据博罗描述,案卷记录并未载明逐条辩驳之细节。一份虽冠以亨恩之名、实出他人手笔的书面供词中,承认亨恩曾吐露“倾向于”此类观点的言辞,并表示悔意。然而,文书断然拒绝承认其原话与控方所罗列之罪状完全相符:他的歉意绝非对全部指控的俯首认罪。审讯完毕,亨恩被重新押回高塔。
看守随即易人。此前负责监管的教区差役查尔斯·约瑟夫,被调换为主教麾下的鸣钟人约翰·斯波尔丁。依博罗转录的验尸勘验裁决所言,主教府大法官威廉·霍西随即下令严加看管:每日仅供一餐,未奉其手令任何人不得探视。囚犯所受之衬衣、便帽或手帕,未加搜查前一律不得送入。这几柄高塔牢房之钥匙,日后成为陪审团予以控罪的核心要件。
1514年12月4日,亨恩被发现自缢于囚室之中。坊间初起之说,皆谓其系自尽。当时送饭的童仆同主教府两名仆役入室,赫然见尸身面壁悬吊,惊惶奔出禀报大法官。大法官随即率数名同僚亲赴塔楼。据博罗记述,亨恩畏罪自尽的消息旋即传遍街巷。
然而,针对他的宗教裁判并未因其身亡而中止。在主教主持的这一程序中,海德博士自亨恩遗存的一部英文圣经序言中罗织出新的罪名。次主日,一位布道师在圣保罗十字讲坛宣读了这些条款,并严厉告诫会众:凡藏有或阅览此类书籍者,务须在圣烛节前自首投案。博罗将这一公开宣讲记述为对所有英文宗教书籍持有者的警戒。囚徒之死不仅未能终结异端审判,反倒扩大了整肃范围。
据记述,伦敦、达勒姆及林肯三地主教对死后的亨恩进行了裁判,并判处将其遗骸施以火刑。发现尸体十六日后的12月20日,亨恩的遗体在史密斯菲尔德被焚化殆尽。这道判决既未平息寿衣之争,亦未厘清死亡真相。它在公众视线中筑起了第二处行刑场:一名最初被宣称为自缢的囚徒遗体,沦为了宗教严惩的祭品。
其间,验尸官与陪审团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勘验。博罗详尽转录了他们的裁决书。陪审员陈述,他们发现亨恩用一条丝带悬吊于铁制钩环之上;书中详细记录了其衣着、绳结、双手以及颈项的受创状态。他们断定,案发时的踏凳过于轻浮不稳,囚犯绝难以此自缢;丝带之柔亦不足以扯断颈骨;且在尸身悬挂之前,现场早有鲜血溢流。基于这些物证观察,陪审团判定此案纯属谋杀,洗清了亨恩死于自尽之嫌疑。其便帽与发丝的位置、闭合的双目,以及手腕上勒缚的痕迹,皆显可疑。他们还注意到距尸身数英尺外有一支被妥善熄灭的烛火,并记录了一件来源不明的紫红色长袍。上述诸点,皆为载入验尸报告的现场察验与推论。
勘查不仅限于塔内遗留之物。查尔斯·约瑟夫供称,异端指控状实由主教大法官霍西亲笔拟定,亨恩被吊死之际霍西更与斯波尔丁同在现场。依约瑟夫之证词,大法官下达了动手的命令,随后约瑟夫详细交代了众人如何合谋伪造自尽假相。约瑟夫自承亦参与其中:他先将丝带绕上亨恩颈项,随后与斯波尔丁合力托起囚犯,而霍西则将索带套过铁钩。主教对此严加驳斥,坚称该供词纯系约瑟夫饱受羁押酷刑所屈招。
约瑟夫的女仆朱利安·利特尔提供了另一份间接证词。据她陈述,主人在亨恩死后归家,向其坦白:“我已让理查德·亨恩彻底消失。”在此密谈之前,她曾协助约瑟夫将若干财物转运至一个叫波特的人家中。约瑟夫继而勒令她发誓守口如瓶,并谈及有一根金属丝曾穿入囚犯的鼻腔。利特尔还巨细靡遗地讲述了其往返于伦敦与斯特拉特福之间的行踪,描述了约瑟夫的恐慌之态、仓促备好的坐骑、藏匿于袖中的银器,以及他在圣诞节当周的再度逃匿。当被问及案发时在场的其他人等,约瑟夫则讳莫如深。
主教对验尸裁定提出异议,力保其大法官霍西。据载,霍西遭拘捕受审时拒不认罪。他最终未曾交付陪审团受审:检察总长宣布撤销对霍西的指控,霍西得以全身而退,前往埃克塞特隐居。验尸官的调查指认了凶嫌并定性为谋杀罪;然而博罗所叙述的这场司法角力,终究未曾让霍西伏法。
该章节还收录了一封主教致沃尔西枢机主教的求援信,祈求庇护其大法官。菲茨-詹姆斯在信中声称霍西是一场“阴谋构陷”之验尸调查的受害者,并恳请在开庭前由枢密院特选大员重新勘查此案。他断言伦敦的陪审团必定会给任何教士定罪,哪怕该人如亚伯般清白无辜;他指斥这些陪审员本身就在纵容异端。在议会辩论中,他更斥责陪审员为伪证之徒,坚称亨恩纯属自缢。各方分歧不仅停留在验尸官与嫌犯的对立,更在于主教力主将此案交付他认为可堪信任的仲裁人,而其对手则力捍本地平民陪审团的裁决权威。
英国议会最终就亨恩遗孤之后续生计进行了干预。议会通过法案,将亨恩生前财产尽数归还其子女,博罗估算该笔家产约值一千五百英镑。家族财产之纷扰虽获平复,然验尸官报告中具名指认的三名嫌犯,在全书章节中再未受到惩处审判。一件由德莱菲尔德神父索要的襁褓布,掀开了一场管辖权之争的大幕;它先将亨恩逼入绝命高塔,又将其遗骸推上性质截然对立的审判台:在主教眼中他是罪无可赦的异端,在验尸官笔下他是死于非命的冤魂。幼子虽索回万贯家财,然致其死命的三名真凶,在历史的档案里终未得见昭雪定罪的终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