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人员初次勘验这处宅邸时,并未察觉地下的隐秘。1849年8月14日,警官们进入伯蒙齐米尼弗坊3号;直至17日,在起出后厨房的两块沉重石板后,他们才在泥土与石灰层下发现了帕特里克·奥康纳的遗体。弗雷德里克·曼宁与其妻玛丽亚·曼宁随后因涉嫌谋杀受审。司法档案载明了二人的死刑判决,但单凭这卷记录,既无法推定确切的死亡时刻,亦无法完全重现宅内发生的一切。
在传唤证人之前,法庭首先须厘清一项法律身份问题。玛丽亚的辩护律师请求组建一个包含半数外籍成员的陪审团,主张其当事人为外国侨民。检方则反驳称,玛丽亚与一名英国本土出生的臣民缔结婚姻,其法律地位已然改变。首席大法官采纳了检方的逻辑:依据其援引的法条,玛丽亚当前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已入籍者。特别陪审团的申请遂被驳回。此时庭审所争执者,仅系其身份归属,尚非罪责之有无。
帕特里克·奥康纳在海关担任计量员,在格林伍德街哈姆斯姐妹家中寄宿已近五年。8月8日,皮尔斯·沃尔什陪同他前往曼宁家。玛丽亚责问他为何未赴晚餐之约;奥康纳答称未曾认出她的字迹。在商谈了些许事务并吸过烟斗后,奥康纳忽感身体不适。曼宁夫妇为他备了白兰地兑水,他未曾饮用。少顷,他恢复了神智,于当晚十一点一刻左右同沃尔什一道离开,表面看来健康如常。
次日,数名证人证实曾见他在伦敦桥一带朝伯蒙齐方向走去。两名海关职员在差一刻五点时瞥见了他;另一人则于五点十分左右在米尼弗坊附近目击其踪迹。这些证词表明奥康纳正行走在通往曼宁宅邸的途中,却无法证明他已踏入宅门。然而,证人詹姆斯·扬赫斯班德却声称,约在五点一刻,他坐在公共马车上俯瞰伦敦桥,见奥康纳步履极缓地折向伦敦城方向,且走且停;该目击过程仅持续了半分钟。此番证言打乱了其他证人勾勒出的行动轨迹,而司法记录并未解开这一路线上的矛盾。此后,奥康纳再未返回寓所。当同事前来探询下落时,玛丽亚在最后相见的时间以及前往其寓所探视的钟点上,给出了自相矛盾的说辞。而房东安娜·哈姆斯则证实,玛丽亚在周四与周五傍晚均曾来访,且每次都在奥康纳的房内独留逾一小时。
卷宗之内,全无惨剧发生时的目击记录。警方对屋舍的初查空手而归。当警官们折返复查时,巴恩斯警官注意到两块石板接缝处透出潮气。他与伯顿警官一同撬开石板,揭开灰浆,底下赫然是泥土;掘至约三十厘米深处,一只人脚显露出来。尸体呈俯卧姿态,全身赤裸,双腿蜷曲受缚,周身覆满石灰。警官们将遗体从深坑中抬出,停放于前厨房。
外科医生洛克伍德从死者口中取出一副假牙,后经牙医指认,正是其为奥康纳配制之物。洛克伍德在死者右眼上方的皮下检出一枚弹头,头骨处有一缺口,并伴有多处骨折。这些创伤足以致命,而枪伤假以时日亦能致死。法医无法断定伤痕系于何时造成;鉴于石灰会加速尸体腐败,他推断遗体埋于地下至少已有一周。法医报告足以确证死者身份并记录创口形貌,却无法精确判定死亡钟点,亦无法复原致伤的前后顺序。
地坑只是物证调查的环节之一。一名曾为曼宁家修葺的泥瓦匠作证称,7月间,弗雷德里克曾购入一蒲式耳石灰,声称用以驱除花园中的蛞蝓。应其要求,一名工人将石灰搬入了后厨房。石灰送达数日后,弗雷德里克又订购了一根沉重的铁撬棍。送货的伙计陈述,曼宁因撬棍暴露在外而面露不悦,命其用牛皮纸妥善包裹。此凶器并未在宅内起获;一位医生表示,此类器具确可造成死者头部的部分伤痕,但他亦承认无法断言仅凭此物便能致伤。曾寄宿于曼宁家的医学生威廉·梅西供述,弗雷德里克曾向他打探何种药物可令人在昏迷麻痹之下仍能提笔写字;据其回忆,曼宁就在这番询问前后,提及过要迫使奥康纳签署一张五百镑的期票。梅西隐约记得询问药物时玛丽亚在场;他同时指认弗雷德里克曾探问颅骨何处最为脆弱,以及气枪击发时的声响。这些陈词仅能证实梅西所言之辞,却无法证明谋划确已付诸实施。
8月8日,玛丽亚购入了一只小铁簸箕。两日后,年仅十二岁的小女佣汉娜·弗曼前来打扫屋舍。她在煤炭柜旁瞥见一只看似盛放过石灰的篮子。她陈述有人曾吩咐她清洗该篮,但对其他情状一概不知。遗体被发现当日,警方在宅内并未寻得那只铁簸箕。这些器物的浮现点亮了侦查线索,却无法孤证其用途。
另一条证据链条牵涉奥康纳名下的资产。他持有凭证即可转让的铁路股票。7月及8月初,他曾通过经纪人买入股票;在玛丽亚随身行李中起获的数张股票凭证编号,恰与奥康纳名下登记的编号严丝合缝。然而,玛丽亚早先曾向经纪人打探,何种股票可在背瞒丈夫的情形下带往巴黎套现,对方建议其购置法国证券。玛丽亚事后辩解称,部分股票本就归她所有,其余则是奥康纳代其出资购得。股票凭证印证了他们之间存在财务往来,却无法单凭自身坐实每张凭证的产权源头。
8月11日,弗雷德里克在约翰·巴塞特的陪同下,造访了一位证券交易商。巴塞特拟就了一份写有奥康纳姓名的转让文书,而同行者便以该姓名自居并出示了股权。雇员哈蒙德目睹巴塞特当场交付给该男子一百英镑纸币、一张五英镑纸币及五枚索弗林金币。当时在场的一名经纪人目睹了那名陌生男子签署文书,但事后却未能从容貌上指认出曼宁。过户登记员表示,名册中此后未见该批股票有任何转让记录。奥康纳生前的代理律师约翰·布拉奇福德指认,该签名绝非出自死者手笔;从未见过奥康纳笔迹的律师韦布·希利比尔则认为,签名笔迹与转让书正文的高度吻合。雇员哈蒙德则坚称,取走钱财者正是曼宁。文书凭证、资金流转与证明效力不一的人证,共同构成了指控链条。
奥康纳失踪后,曼宁夫妇将屋内家具尽数变卖给查尔斯·班布里奇。弗雷德里克向买家谎称已送妻子去乡间休养,随后在其店铺借宿两晚,便携行李乘出租马车离去。在此之前的8月13日,玛丽亚已然弃宅而走。一名马车夫载着她及两只箱子、数只柳条筐前往火车站;行李标签上,她化名“史密斯”,留下前往巴黎的旅客地址。证人随后在爱丁堡发现了她的行踪。警方在其随身行李中搜出了涉案股票凭证、纸币与金币。
弗雷德里克最终在泽西岛落网。押解途中,他向警官宣称是玛丽亚开枪击中了奥康纳,随后将尸体埋入地下。面对第二名警官,他重复了此项指控,并添枝加叶地描摹出一幅晚餐、争执与枪响的情境。这番言辞出自被羁押者之口,全系警员转述,未曾得到任何案发现场目击者的印证。这些说辞亦与尸检报告相抵触:法医判定死者头部有多处重创,枪伤仅系其一,但无法厘清先后受创次序。法庭自不能将丈夫推卸罪责之词,视作定性玛丽亚罪责的坦白供述。
玛丽亚的供词同样反复无常。被捕之后,她断然否认杀人,坚称奥康纳是她在伦敦“最要好的朋友”,待她犹如慈父。她声称自失踪前的周三之后便未再见过他,继而又解释说是在奥康纳未赴晚餐后才前去寻人。然而,哈姆斯姐妹的证词坐实了她在周四和周五均曾出现在死者房内;其行囊中起获的股票凭证,亦将其与死者的交易深套在一起。这般破绽固然加剧了嫌疑,却仍不等同于对杀人罪行的直接见证。
陪审团最终裁定弗雷德里克与玛丽亚二人均犯有谋杀罪。审判记录未曾详列陪审团的内心推论,亦未划分二人在案发时的确切罪行动作。然而,它串起了一条环环相扣的间接证据链:奥康纳走向曼宁寓所后人间蒸发;遗体深埋于其厨房地底;夫妇二人预先购置石灰与工具;与死者关联的股票凭证及一份涉嫌伪造签名的转让文书浮出水面,弗雷德里克在交易中收受现金;二人在警方收网前仓皇潜逃出伦敦。死刑判决旋即降于二人之身。卷宗至此戛然而止。它记录下了一份共同的有罪裁决,却未曾还原谋杀的全貌,亦未记叙判决敲定之后司法程序的漫漫余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