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年6月26日下午三时,路德维希·施泰纳腋下夹着一张皮革,横穿雷根斯堡的集市广场。这位年届五十三岁的老鞋匠,刚刚赊购来这块皮料。恰在此时,法官埃尔斯珀格自市政厅步出。两人狭路相逢,言辞激切;有目击者见埃尔斯珀格举起手杖,亦有人坚称手杖已经挥落。施泰纳随即拔出手枪,第一枪哑火之后,紧接着击发了第二枪。埃尔斯珀格应声倒地。施泰纳将凶器揣回衣袋,在惊愕的围观人群前踱出数步,旋即快步折返自己的作坊。
作坊内学徒俱在,施泰纳径直宣告自己刚刚开枪打死了法官。他撂下皮革,言明要去官府投案,随即走出屋门。然而尚未步入街道,他便被一名泥瓦匠拦下。两名巡捕随即将其羁押;鞋匠向二人坦陈自己已得偿所愿,此刻问心无愧。及至警署,他主动告诫差役,搜出的两支火器中尚有一支装填停当,切莫走火伤人。埃尔斯珀格被抬往邻近的警所,中弹未及十分钟便气绝身亡。初审伊始,施泰纳便对开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关于其是否系蓄谋行凶,司法调查却未能一锤定音。
在费尔巴哈编纂、达夫·戈登夫人转译的这宗司法纪事中,此案的主角素来被乡邻视作一位手艺精湛、性情温和且自惜羽毛的工匠。即便彼时工坊境况日下,他仍带着几名学徒,在城中勉力维系着一席之地。1817年,当地鞋匠行会因遴选行首引发纷争,施泰纳公然指控其对手行窃。对方随即以诽谤罪将其告上公堂。1818年9月30日,施泰纳被判向原告赔礼道歉、监禁二十四小时并承担诉讼费用。其上诉无果而终。11月25日,法官埃尔斯珀格核准原判;同年12月,尚未等施泰纳向慕尼黑中央法院提起复核,埃尔斯珀格便强行启动了判决执行。
在旁人眼中,一日拘役与一纸致歉或许转瞬即逝,可在施泰纳心里,这桩判决却化作挥之不去的梦魇。他坚称原始卷宗遭人调包,法庭采信的尽是伪造文书。这并非司法程序查实之结论,而是深植于他脑海的执念,且每一次申诉遭拒都令这股偏执愈发根深蒂固。收押之前,他曾恳请准其回家料理生计、安顿学徒的工料,埃尔斯珀格严词回绝。获释之后,施泰纳声称牢房的闷热与秽气令其大病一场。紧接着便是按判决须向对头递交的悔过书:施泰纳视其为奇耻大辱与弥天大谎,因他始终坚信自己曾亲眼目睹对方行窃。
他的抗争并未止步于寻常申诉。传票、训诫与罚金接踵而至;施泰纳专程赶赴慕尼黑,恳请推翻判决中关于赔礼道歉的部分,终究空手而归。直到面临六塔勒罚款的严厉逼迫,他才勉强同意呈交一份由律师代拟的致歉词,而文书的接收人正是埃尔斯珀格。在施泰纳的意识里,递交这纸文书绝非纷争的终结;相反,这位法官自此成了他日后一切厄运的渊薮——名誉扫地、破财折本,以至生意的一落千丈,皆被他归咎于此人身上。
1819年3月,他托付慕尼黑的亲戚呈递请愿书;1820年5月,他更亲赴枢密院陈情。归来之时,他深信司法终将还其清白,并向友人宣称此案必有转机,否则他将做出“震惊世人”之举。那位友人早已听闻过他更露骨的恐吓:若判决不予撤销,埃尔斯珀格必死无疑。然而,枢密院最终于1820年9月8日驳回了他的请愿。
自此,行凶的征兆层出不穷。施泰纳自称唯恐被强行关入疯人院,慨叹天地虽大却无容身之所。据其自述,他平日惯带两支上了膛的手枪,既为防身,亦为狙杀埃尔斯珀格。他四处炫耀枪支,甚至前往荒郊试射。案发前约两周,他向一名裁缝倾诉官司始末,随手掏出枪械扬言:倘若官司彻底无望,他必教人血溅当场。亦有旁人听到过类似的索命之词。法官们并非对这些风声毫无所闻,然而此种宣诸于口的叫嚣,反倒令官府误以为不过是虚张声势,断无付诸实行的可能。
惨剧发生当天,作坊里的一幕为这股愤懑铺陈了极其寻常的底色。女佣伊丽莎白·菲舍尔见他正在剪裁皮靴,听他不住抱怨皮料短缺且囊空如洗,只得再度赊账买皮。两名旧识在多瑙河桥上与他擦肩而过,施泰纳径直走过未加理睬,神色之狂躁令二人私下直呼其为疯子。他赤贫如洗,故交零落,夫妻反目,深信债主与司法官吏正合谋对他施加无休止的迫害。证人与费尔巴哈的记述描摹出了这场精神危机;然而,这些际遇断不足以成为洗脱罪责的由头。
据施泰纳供述,他在广场上拦住埃尔斯珀格,质问其应得的赔偿。法官冷语相对,愤然扬起手杖。目击者对其具体动作各执一词:数人见其挥杖,亦有人坚称手杖切实落在了鞋匠身上。施泰纳拔出手枪击发未果,埃尔斯珀格以手杖将来枪格开。施泰纳将空枪塞回口袋,拔出另一支当即开火。一名路人听闻他怒喝道:“站住,恶贼!”由此,调查官面对的不仅是一桩众目睽睽下的凶行,亦是一场各方证词参差互异、难以完全复原的猝发争端。
接下来的审讯记录呈现的并非严丝合缝的供词,而是一连串反复推翻的叙事。施泰纳起初辩称是受了辱骂与杖击才一时失控,继而声称绝无伤人甚至杀人之心;他坚称掏出第二支枪仅为震慑防身,枪支纯属走火。稍后他又改口称原本瞄准的是腿部,只因双手颤抖才误中要害。当被问及先前的恐吓言论时,他斥其为无稽之谈,或推脱一时失言、记不清字句。及至第五次过堂,他终于承认,一旦法律途径穷尽,蓄意刺杀埃尔斯珀格复仇的念头已盘桓良久,但坚称是6月26日当天的龃龉促使他提前动了杀机。
随后展开的新一轮提审终于套出了一份更为详尽的认罪供词。施泰纳将心中的仇恨归咎于那场判决的强行执行、被逼道歉的耻辱,以及官府拒绝纠正这一所谓“冤狱”的傲慢。他承认随身携枪确为狙杀埃尔斯珀格,并供称在案发当日,自己本还想做最后一次求助;若法官仍旧回绝,便立时取其性命。然而,即便是这番坦白,仍暗含着辩解的机巧:施泰纳将最终的生杀抉择,推给了那位被他持枪堵截的受害者。
司法程序并未随口供落定而画上句号。两名医官对其精神状态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论断。施泰纳的家庭医生称其神经衰弱、神魂受制于诉讼官司,却难以断定其罹患何种具体的精神疾患。法庭指定的官医则认定,其围绕诉讼所产生的偏执狂乱已剥夺了其刑事责任能力。上诉医疗委员会的意见同样陷入分裂:部分专家断定其患有抑郁性疯癫,另一派则认为其虽意志受损,却未完全丧失自由意志。费尔巴哈在按语中极力捍卫法律判决的权威,抨击其所认定的医学鉴定之过度越权;这一评述反映了十九世纪早期的刑法观念,而非现代法医学的定论。
第一上诉法院于1822年7月9日裁定施泰纳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斩首死刑。其辩护律师随后向第二上诉法院提起控告。经过重新阅卷并调取更多医学鉴定,第二法院于1824年8月31日维持了谋杀罪名,但将极刑变更为终身监禁。这场由一桩微末诽谤案引发的诉讼,在历经初次宣判六年后方告尘埃落定;而最终争议的焦点,已不再是罪行是否属实,而是责任能力的权衡与刑罚轻重的度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