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点前,送奶女工数次拉响格勒内街一处宅院的门铃。她如常前去送奶,门内却久无应答。她随即唤来邻人。只见通往花园的门与百叶窗皆紧闭,宅内死寂无声。众人搬来长梯架在沿街墙头,赫然发现院落内还立着第二架梯子。前门被强行打开后,人们在一间卧室的双床脚下,发现了艾耶寡妇与女佣路易丝·古萨尔冰冷的尸体。
时值1823年6月22日,星期日,沙特尔。艾耶寡妇年逾八旬,其女佣约五十八岁。主仆二人独居在这座介于庭院与花园之间的宅邸中,紧邻圣艾尼昂回廊。两人的卧榻置于同一寝室。案发时,一盏夜灯尚在幽幽燃烧。房内一把扶手椅血迹斑斑,另一把已被砸碎;五斗橱遭暴力撬开,一只抽屉被整个抽走。凶手还闯入了相邻的两间密室。然而,盛放银器的壁橱却完好无损,紧锁的钱箱亦未被动过——内藏一万二千四百二十五法郎分文未少,小桌上的两百法郎乃至明搁在显眼处的三十六法郎亦原封未动。
失窃之物旋即水落石出:原悬挂于壁炉上方的两块金表不翼而飞。其中一块被生生扯断了钢制表链;另一块为打簧金表,配有金链、小钥匙及一枚印章。在密室内搜出的一把染血剁肉刀,经核实确系艾耶寡妇家之旧物。然而刺伤古萨尔的凶器却始终下落不明。宅院的形制格局、凶器的殊异以及两名受害人的死状,皆表明凶犯至少有两人,甚至可能另有一人在街头望风接应。至于逃逸路径,遗落的梯子与外墙飞檐上尚新的磨损刮痕,皆指向了高耸的高墙之顶。鉴于花园各处门窗自内反锁,翻越院墙显然是最合乎情理的脱身之路。
一名证人回忆,约莫凌晨一点,曾听闻一声凄厉惨叫,紧接着是门铃被猛力拉响的急促声响,随后又是两声呼救。及至一点半许,他又听见数人自其窗下匆匆奔过的脚步声。另有一名目击者称,曾见四名身着蓝布罩衫、脚蹬铁掌鞋的男子朝圣米歇尔门方向疾奔。彼时这些见闻尚无法勾勒出凶犯姓名,却将死者罹难前夜的声息,永远定格在那个再无人应门的清晨之前。
案发之初,预审法官茫无头绪。疑云很快笼罩在安德烈-弗朗索瓦·布安(绰号“拉帕莱特”)身上。此人系无固定生计的搬运脚夫,素以性情凶悍闻名,且有盗窃前科。警方最初拘捕了与其同居的妇人居罗。居罗供称,拉帕莱特于周六晚外出,直至周日早晨六点方归。在严词审讯下,她又吐露案发前弗雷翁曾与拉帕莱特共度一日一夜,随后二人结伴同行。居罗供词反复无常,却为办案人员撕开了一道缺口,顺藤摸瓜锁定了夏尔-菲利普-图桑·弗雷翁。
弗雷翁本为理发兼香料商人,据其自陈,6月初与妻子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他身无分文前往巴黎。6月18日,在重返沙特尔前,他曾向熟人科尔尼宣称,自己将于周日或周一返抵沙特尔,届时“若非腰缠万贯携金表而归,便是横尸荒野”。他还声称随身携带着一把在铁器码头购得的短刀,若此行搜刮钱财落空,便以此刀自戕。案发十天前他已弃家出走;6月19日,他潜至圣皮亚,随后趁夜色潜入沙特尔,唯恐行踪暴露为人所识。
案卷档案中还载有一份尘封十年的证言,出自证人巴赞之口。早在1813年,弗雷翁便曾拉拢巴赞,密谋合伙谋杀艾耶夫妇及其女佣以劫夺家财,甚至详述过作案手段。巴赞声称自己当时义愤填膺地断然拒绝,弗雷翁却仍不罢休,还约其去垂钓时再作细商。此番证供,将针对该宅主仆的杀机预谋,追溯至血案发生的整整十年前。
潜回沙特尔当晚,弗雷翁先是敲响拉帕莱特的门户,旋即因惊闻邻居声息而仓皇遁走,在街巷游荡直至凌晨三点方才折返。二人甫一碰头便再度离去。翌日,他们在莫朗塞的一家小客栈消磨了整日,对外谎称是在河畔垂钓时偶遇。拉帕莱特曾向一名酒客夸口,称自己很快将衣食无忧,若对方“识相懂事”,便有惊天内情相告。另一边,弗雷翁则高谈阔论,声称要以八百法郎盘下一间店铺,并许诺分给拉帕莱特三十法郎;而彼时贫困潦倒的居罗,正变卖家中两张木椅以换取糊口微资。
周六当晚,弗雷翁扬言正等待一笔变卖家当的进项,却并未前往其口中的代理人处。夜间十点,拉帕莱特将居罗哄骗上床并反锁屋内,随后与弗雷翁一同出门。此时弗雷翁脚蹬铁掌鞋,外罩拉帕莱特的蓝布罩衫。事后受审时,两人对当夜行踪的供述自相矛盾:弗雷翁坚称自己是去寻觅情妇,与拉帕莱特汇合后便径直踏上了前往巴黎的大道;拉帕莱特则辩称自己在圣弗朗索瓦高地守候,随后二人同往吕塞,并在瓦泽姆树林分道扬镳。二人皆矢口否认曾踏足圣艾尼昂回廊半步。
然而在当夜十点半左右,数名目击证人曾亲见两名衣着特征与被告完全吻合的男子在回廊出没——该处与艾耶宅邸仅咫尺之遥。其中三人当场认出拉帕莱特,更有一人目睹他于夜间十一点由回廊穿行至格勒内街。血案正发生于6月21日至22日这漫漫长夜。行凶后,弗雷翁与拉帕莱特骤然分道扬镳,徒步踏上巴黎官道。他先抵阿布利,后至朗布依埃,在此处故意谎报抵步时辰以伪造不在场证明,随后登上了开往巴黎的长途驿车。
6月23日,弗雷翁怀揣一块配有金链的古董打簧金表现身于科尔尼家中。他谎称从父亲处支取了三百法郎,然而他早已旷日未归家门。次日,钟表匠勒热讷当场指认弗雷翁:正是此人用两块古董旧表,向自己换取了一块崭新怀表及八十法郎现金。经查验,案发查获的机芯与宝石饰件与艾耶寡妇遗失的金表毫厘不差,昔日负责保养该表的钟表师傅亦确认无误。面对铁证,弗雷翁仍百般抵赖,谎称自己仅在街头以十八法郎购入过一块黄铜假金表。然而在场的钟表行家与多名证人皆对其指认不虚,甚至连其友人亦证实,弗雷翁曾得意洋洋地展示过那块以二换一得来的怀表。
6月27日,该表被送入质押典当所,弗雷翁借此典得一百二十法郎。拉帕莱特则于6月25日抵京,在巴黎挥金如土,至29日被捕时搜出身携一百九十法郎。拉帕莱特辩称钱财源于变卖家产的积蓄及弗雷翁所赠的四十法郎,而居罗早先却证实其身无分文。警方在其草垫下搜缴出两具羊皮纸面具。拉帕莱特辩称是旧年狂欢节遗物且为居罗所藏匿,居罗对此断然否认。据尚帕尼亚克记载,司法当局曾怀疑这两具面具系作案时伪装容貌之用,但这始终停留在法庭推论层面。
居罗曾被怀疑参与望风接应,但因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终审法院于8月1日裁定对其免予起诉,同时维持对弗雷翁与拉帕莱特的逮捕令。同年8月,两名嫌犯被押解至厄尔-卢瓦省巡回重罪法庭受审,庭审为其指定了公设辩护律师。经过长达三日的激烈辩论,钟表匠的当庭辨认成了定罪的致命锁钥。陪审团最终裁定二人罪名成立,法庭判处弗雷翁与拉帕莱特死刑。
二人不服判决提出翻案上诉。其间弗雷翁忽发剧烈呕吐,尚帕尼亚克的档案记载将其定性为服毒自尽未遂。在狱中,弗雷翁反复向律师断言自己绝不会走上断头台。当上诉最终遭驳回、行刑日期底定之际,两名死囚竟以杂物封堵死囚牢房顽抗,以致刑期被迫延宕。拉帕莱特随后企图抛出所谓“同谋”以求脱罪延命,但尚帕尼亚克记载指出,后续调查证实其供词纯系子虚乌有。二人最终伏法受诛,惟历史档案中未载明确切的行刑日期。
公诉人在结案公词中,特意向女佣古萨尔致以哀思与敬意,盛赞其为护卫风烛残年的女主而进行了殊死抗争。那两块自壁炉上被洗劫一空、连链扯断的金表,成为指引司法之眼穿透重重迷雾、从幽暗壁炉直抵繁华巴黎店铺的铁证;而巴赞那份忆及1813年险恶密谋的古老证词,则将这桩血案的阴冷杀机,深深镌刻在人性的渊薮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