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接近十一点,年轻的多巴来到一位木屐匠家中。他神色惶然,声称父亲恐怕已遭毒手,随即恳求匠人更改他进门的时辰:倘若官府前来盘查,万望咬定他是在傍晚六七点光景便已到访,并许诺必有重谢。这桩载入卷宗的请求,内里本就藏着两截截然相反的说辞:其一,是一个刚获悉横祸的孝子;其二,则是一个急于为命案发生时刻捏造不在场证明的嫌疑人。
老父让·多巴在朗德省的吕冈镇坐拥两处庄园产业。他平日与儿子、儿媳及孙儿们同住于蓬什通庄园;而相距约四分之一里格之外的巴凯庄园,则住着一名唤作让娜·阿里贝尔的女子。老多巴常去巴凯走动,耕作田地,偶或留宿。儿子对此积怨日深,咬定父亲暗中将家产私相授受给该女子。旧案纪实暗示两人或有私情,但载于笔端的,始终是围绕田产浮财爆发的家庭争执,其决裂声浪之大,早已四邻皆知。
此时家私已见衰颓。连年讼累耗费不赀,田产屡遭质变变卖,甚至传出将进一步析产的消息。小多巴口口声声惧怕儿女日后沦为赤贫。然而,这一心结只能作为其满腔怨恨的注脚,绝非妄动杀机、谋取父命的由头。在数代人同劳共食的屋檐下,行将就木者的所有权与后生晚辈的生计指望共处一室,界限却分明如天堑。两座庄园间的路程虽不过举步之遥,其间横亘的嫌隙,却夜夜随归途周而复始。
1826年12月15日,老多巴在归途中遭鸟铳击中头部,侥幸生还。卷宗记载,老人的控告此后未见下文,但这桩行刺被归咎于一名绰号“库罗克”的男子菲通。此种指认虽非法律定谳,数周之后,却在追缉凶嫌的罗网中成了诱发拘捕的关键线索。一次未明真相的流血,便在村野间留下了一个随时可供怀疑的名字,只待下一场风暴将其唤醒。
档案中还记有另一段插曲。老多巴随身携带的一条红毛小犬曾在一丛灌木前狂吠,旋即又转为摇尾示好。老人拨开草木,赫然撞见隐匿其中的儿子,当面叱责其居心叵测。后来有证人指称,这年轻人曾供认确有此事,甚至扬言日后还要再蹲守伏击。此节并无独立的第三方在场印证,全赖老人的私下吐露与转述之词拼凑而成。及至预审阶段,除却终获认定的行凶举动外,这一前嫌便成了推断其蓄意谋杀的重要心证。
1827年1月31日夜晚,村民加拉博与莱斯佩兹忽闻一声枪响。紧接着,从暗夜深处传来呼号、犬吠与疑似重击的钝响,其间隐约能辨出老多巴的惨叫。俄顷,四下重归死寂。二人奔赴老多巴居所探视,却见父子二人皆不在家中。这两位邻人的见闻,虽大致锁定了行凶的时辰、方位与暴力之实,却未曾亲眼目击挥棒者的面孔。再惊悚的声息,终究不能越俎代庖充作目击证据。
翌日,那条小犬在巴凯庄园与主人尸身倒卧之处来回逡巡。午后,尸体在老多巴回家的必经之路旁被发现,已被拖拽至一条浸水的路沟之中。现场痕迹与尸身创口皆显示生前曾遭漫长而残酷的凌虐。档案对此后儿子的异样情态记述颇详:他迟疑不肯近前,拒绝亲自向镇长报案,甚至在为亡父守灵时倒头沉睡。凡此种种,皆化作街坊邻里的诛心之论;然而法度森严,从诛心之疑走向罪责判定,仍须确凿证凭。
小多巴随即与菲通一同落网。他起初负隅顽抗,后主动求见检察官与预审法官,作出了一番详尽招供:承认参与弑父,却坚决否认预谋作案。编年史引述该份供词时出现了一处时序舛误,将案发日误写为12月31日,而卷宗前文则明确指向1月31日。我们谨遵历史脉络之严谨,既不擅改原文文句,亦不隐匿这一纸面抵触。
据小多巴供称,他在归途撞见一名手持鸟铳、蓄意取老多巴性命的男子杜吕克。他自辩最初并未参与其谋,待枪声响起、受伤的父亲反扑过来之际,杜吕克施以钝器击打,而他自己亦操起一把干草叉刺去。二人随后弃尸于沟。儿子招认已将凶器草叉藏入一处棚屋的茅草顶中,官差依言果然搜获。这份口供虽坐实了他本人的弑逆行径,却也将另一名男子卷入旋涡,后者的罪责仍待查明。
杜吕克旋即被捕归案并与小多巴当庭对质。小多巴咬定前供不放,更翻出旧账,声称杜吕克昔日曾开价六百法郎包揽买凶弑父之事。旧案作者以死者身形健硕、一人难以下手为由,倾向于采信共谋之说。然而,推论终非确据,既无旁证辨识第二名凶嫌,亦乏直接物证锁定其身分。认罪之人的悔过之词,其自承者未必不真,但其攀诬旁人之处,亦未必可信。随后的庭审,恰是要迫使陪审员将控方糅杂在一处的指控逐一剥离检视。
连审四日,传讯证人达四十名之众。小多巴在庭上反复陈述前供,极力否认有关预谋弑父的恐吓言论及准备行动。公诉人对杜吕克发起了极其严厉的指控,对菲通的指控则相对从轻。小多巴的辩护律师劳伦斯深知回天乏术,并未否认当事人已自认的杀戮罪行,转而恳请法庭体恤被告人生长于蛮荒愚昧之乡,家风不正,耳濡目染皆为恶例。十九世纪纪实史家商帕尼亚克以那个时代惯有的冷峻阶级口吻转述了这一辩词;然而在今日看来,我们既不能将乡野之愚钝视作弑亲的合理托辞,更不可将横死之责反向归咎于受害之老父。
陪审团终结审议,裁决多巴之子弑父之罪成立,其余两名被告则告罪名不立,当庭获释。这桩命案不应以臆造杜吕克行凶的虚假高潮作结——儿子的片面指认,终究未能将旁人送上断头台。在量刑宣示阶段,小多巴伏地乞怜,痛哭恳求法官怜悯其四名幼子,称孤儿寡母日后无以为生。当初因担忧家财散尽、儿女无靠而向老父挥戈相向的执念,如今竟在法庭之上重现,化作阶下囚求生之呓语。
卷宗记述他听闻了终审判词,却并未在此载明具体刑度,亦未提及行刑始末。历史的边界唯止于此:老父横死,逆子伏法,二人脱罪无辜;凶犯口中的攀扯招供最终成了置自身于死地的绞索,却未能拉人垫背。至于他当年企图向木屐匠借来的那几个时辰,恰如这桩谜案的起初隐喻:当一个人处心积虑要证明自己在某个时辰身在别处,官府所需查究的,已不仅是他当时身在何方,更是他妄图在被抹杀的时空夹缝里,彻底埋葬些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