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一名清道妇瞥见蒙梭街一栋宅邸的窗户冒出青烟。门房闻讯赶来,扑灭了初起的火苗。遗留在现场的汽油罐、弃置的马灯以及遭暴力撬砸的家具,无不昭示着昨夜的潜入破门:贵重珠宝已被席卷一空,现款却几乎分文未少。在玛丽-弗朗索瓦·戈隆的回忆录中,这起夜盗留下的祸患绝不仅止于烈焰:一名在逃嫌犯,日后终将利刃刺向了前来缉捕他的警长胸膛。
这处宅邸的主人是埃尔伯兰夫人,其侄女、画家马德莱娜·勒梅尔与她同住于此。戈隆估算被盗珠宝约值一万五千法郎,而窃贼得手的现款仅区区六十法郎左右。现款数额源自杜瓦尔日后向侦办人员的自白;失窃物件之估价则采自戈隆的记述。悬殊的落差勾勒出一场错判:闯入者撬开了一座看似豪奢的府邸,却未能掘得预想中的真金白银。
然而,珠宝总会流转。一名特龙谢街的珠宝商主动前往治安局报案——有人曾向他兜售一枚新月形挂坠及若干碎裂胸针,其形制恰与“天青事务所”发布的寻物通报若合符节;该机构专司向古董珠宝商人通报遗失及被盗财物之形迹。销赃者随即落网。顺藤摸瓜之下,警方又羁押了迪迪埃与乌夏尔二人,二人坚称赃物来自一名叫杜瓦尔的男子,此人是“巴蒂尼奥勒黑豹社”常客;他们辩称杜瓦尔自称东西是街头捡来的。这不过是被告之词,并不足以坐实二人直接参与了夜盗。
警方四下搜捕杜瓦尔,却屡屡扑空。10月17日,泰勒警长带队搜查一名被捕嫌犯位于勒让德尔街的寓所。一名男仆上楼请女主人下楼搭话,泰勒警长随即向罗西尼奥尔使了个眼色,后者便与佩尔捷紧随其后步下楼梯。在楼梯底层,他们瞥见一名男子正疾步离去,却未仓皇奔逃。
“看,那就是杜瓦尔!”女人脱口而出。
罗西尼奥尔快步追上路人,声称治安局局长欲与其面谈。据戈隆笔录,杜瓦尔当即扬臂,连刺罗西尼奥尔两记短刃。警长负伤倒地,死死拽住凶徒的手臂不放。厮打之中,利刃接连刺下。罗西尼奥尔情急之下狠狠咬住杜瓦尔的手,方才卸下其凶器;佩尔捷趁机拦腰将其抱摔,两名巡警亦闻声赶来制服凶徒。警长被紧急送往附近药房,经医师检视,周身创口达八处之多。其中位于左颈的一处创伤险些致命,多亏其身上裹了四层冬衣,阻缓了刀锋的穿透力。
原本单纯的窃案卷宗,自此骤然变色。因珠宝遭通缉的嫌疑人公然持刀刺警,致使警员险些殉职。然而戈隆在记述中坦承,治安局起初仅将杜瓦尔视为寻常悍匪,未曾料想其背后竟有政治学说作祟。羁押三日后,泰勒警长向戈隆出示了一封自马扎斯监狱寄呈预审法官阿塔兰的信函。信件落款为1886年10月21日,字里行间对袭警一事给出了完全迥异于警方的阐释。
杜瓦尔对收监登记册上“杀人未遂”的定罪名目提出异议,坚称自己纯属正当防卫。他并不否认刺伤了罗西尼奥尔,却以其无政府主义信条为此举辩护,指称对方乃是“以法律之名”对自己施袭。此言出自杜瓦尔亲笔,由戈隆如实转录。它虽未从法律层面坐实正当防卫之说,却暴露出这名囚徒意欲构筑的话语逻辑。
这封狱中来信令戈隆大感错愕。他曾听闻同僚将无政府主义斥为歹徒的新派伪装,将杜瓦尔扁平化为兼具盗窃与凶杀属性的宵小。然而戈隆本人并不全盘苟同此论。在那些乖张激进的词句之下,他隐约辨认出曾于过往同志口中听闻的革命余音。这自是回溯性的追忆:戈隆记下了彼时的心境,并在事后将这一插曲的意义,与往后数年间狂飙突进的无政府主义暴力浪潮严丝合缝地串联起来。
在预审法官正式提审前,戈隆将杜瓦尔押至自己的办公室。在戈隆笔下,那是一名三十六岁、神色疲惫而眼神狂乱的男子;他控诉密探四处盘查其“巴蒂尼奥勒黑豹社”的成员身份,致使其屡次丢掉生计。此番指控皆出自戈隆笔下杜瓦尔之口,该章节并未辅以其他独立的档案文书加以印证。
这场载入回忆录的交谈,构成了两套财产掠夺定义的剧烈交锋。在杜瓦尔看来,富贾之私产尽皆源自对平民的剥削,因而劫富“归还”于大众乃是天经地义。他自称本欲将这笔款项交予社团同志,以备革命之用。戈隆打断了他的宏论,将他拉回冷酷的案件事实:杜瓦尔是于夤夜破门闯入有人居住的私邸。囚徒此时抛出了“蒂尔凯”之名,称其为与自己共谋作案的无政府主义同道。
依此供述,蒂尔凯顺着路灯煤气柱攀援而上,潜入宅邸,继而拉开底楼的窗户引其入内。二人合力砸碎家具,仅搜刮出些许铜钿与珠宝。是蒂尔凯见现场留有汽油罐,遂起意纵火;杜瓦尔则辩称自己竭力阻拦,唯恐大火断了撤退之路。此节系戈隆多年后私下审讯所获的口供,脱离于法庭程序之外,最终见诸其1897年出版的著作。仅凭回忆录的章节,后人根本无法查实蒂尔凯之虚实,此人的真实身份恰恰自始至终是一桩悬案。
1887年1月12日,戈隆列席了塞纳省重罪法庭的公开审理,该案由昂弗鲁瓦·德·布雷维尔担任审判长。次日的《法庭公报》印证了庭审的核心交锋:面对盗窃与纵火的诘问,杜瓦尔公然将其拔高为政治行动。报端亦巨细靡遗地刊载了罗西尼奥尔警长的证词。警长陈述道,10月17日当天,他上前要求杜瓦尔随其走一趟,因治安局长有话相询;杜瓦尔却当即扑将上来,连番行刺。罗西尼奥尔还补充称,他并不认为凶徒刺向其面颊的那一刀是存心痛下杀手。受害警长这番克制的微妙措辞,虽与戈隆回忆录中血雨腥风的白刃战渲染有所出入,却未抹煞利刃穿身的既成事实。
公堂之上一片喧嚣扰攘。每当法官讯问事实,杜瓦尔便高谈阔论剥削体制与暴力革命,审判长则频频厉声呵止,斥责其游离于案件事实之外。庭审次日,被告意欲宣读亲笔书写的辩护词,遭到审判长当庭喝止,旁听席上顿时爆发出一阵骚动与怒吼。巴黎卫队奉命荷枪实弹、上好刺刀突入法庭弹压,方才勉强控制住局势。这场公堂哗变不仅详载于戈隆的回忆,亦在1月13日的报章上留下了白纸黑字的印记。
判决结果则干净利落,毫无含混余地。《法庭公报》载明,迪迪埃与乌夏尔被当庭宣判无罪。陪审团在回答所有控罪时均认定杜瓦尔有罪,唯独否定了其“蓄意谋杀”的杀人故意;裁决亦未采纳任何法定减轻情节。法庭依律判处杜瓦尔极刑。换言之,这场审判既未坐实那两名销赃者的共犯地位,亦未在法律上认定杜瓦尔怀有置警长于死地的蓄意,却最终基于陪审团认定的重罪事实,将其送上了通往断头台的绝路。
戈隆在回忆录后半部分补充道,杜瓦尔最终未被执行死刑。他将这一转机归因于格雷维总统与赦免委员会的定夺——念及被害警员大难不死,遂免除其一死。然而,1月13日的《法庭公报》仅记录至宣判死刑为止,并未留下任何关于日后减刑的公文印证;在未有独立官署档案出土前,这一善后结局仍只能视为戈隆晚年回忆的一家之言。此项存疑并不折损宣判现场的历史张力,只是在当时报章所确证的司法铁证,与回忆录作者事后的追叙之间,划出了一条审慎的界线。
在戈隆的心底,杜瓦尔并非阴谋集团的具象,而是一种政治学说在被告席上与刑事审判迎头相撞的缩影。自1897年回望,这位前局长或许夸大了这起审判的历史滥觞意义,然历史之真容并不附着于此类盖棺论定。透过泛黄的卷宗,今人得以循着深夜的破门声、依样辨识的珠光宝气、血溅阶梯的缉捕,以及那个一面开脱两名同伙、一面将首犯送上死路的陪审团,重窥历史的裂隙。在杜瓦尔自以为宣读的政治宣言与陪审员必须权衡的法条考问之间,双方仿佛各自审判着一桩截然不同的罪行;而身负八处刀伤却幸免于难的罗西尼奥尔警长,则静默地横亘在两套叙事的正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