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5月18日,六位主教赍递请愿书,联袂进谒怀特霍尔宫,面呈国王詹姆斯二世。坎特伯雷大主教因抱恙在身,留驻兰贝斯宫;其同僚劳埃德、特纳、莱克、肯、怀特与特里劳尼等六人,则携文挺进,在君前据理陈词。其表章所求不过数语:恳请圣上宽宥,勿强令教职人员在各教区教堂内分发、宣读关涉良心自由的王室宣言。众主教严正申明,此举绝非悖逆君父,亦非仇视不从国教者,实因国王擅专赦免与停止法律实施之权,已逾越法度,于律无据。
这场风暴发端于三周之前。4月27日,詹姆斯二世降旨颁布新版宗教宽容宣言。5月4日,枢密院即下达严令,饬令在各教堂主日崇拜中当众朗读该宣言。伦敦及其近郊教区须于5月20日及27日宣讲,其余州县则定于6月3日与10日执行。朝廷责成主教们将敕令层层下达至所属教区,命牧师登台宣达。如此一来,一纸政治宣言被强行化作布道坛上的经文训谕,直逼台下汇聚祈祷的万千教民。
该宣言表面允诺庇护英国国教会及其财产,实则立时中止针对不从国教者的所有刑律,并豁免了若干公职人员此前必须履行的宗教审查与誓词。詹姆斯二世自诩此乃宽容之仁政,甚至诏示臣民遴选新一届议会,以克全其功。然而在主教们眼中,公然宣读此令,无异于在神圣案台前首肯君王那非法僭越的特赦权力。不过,请愿书并未断然关死向异见者让步的大门:主教们表示,若经议会与教省总议会充分研议决断,他们乐见各方达成和解。
为定进退,留守京畿附近的教长们齐聚兰贝斯宫。经再三商讨,大主教修书分头送达辖内诸主教,邀其共商或修书言志。据博罗记述,先后有十八位主教及绝大多数下层教士达成默契,决计拒绝宣读宣言。最终,七位教长共同签署了一份联名请愿书,分别为:桑克罗夫特、劳埃德、特纳、莱克、肯、怀特以及特里劳尼。
请愿书字句谦抑,重申英国国教会对君王的赤胆忠心,许诺恒久为君祈祷,唯独断拒充当宣讲此道皇命之掮客。这番克制的辞句,不仅未平息詹姆斯二世的怒火,反招雷霆之霆。在怀特霍尔宫内,国王震怒斥责,称此前虽有耳闻,却不敢信主教们果真犯上,断未料及国教会乃至个中重臣竟行此大逆。国王声色俱厉地宣称,除非圣意有所回转,否则众人唯有伏首听命。
主教们从容对曰:一切自当委诸神意,随即稽首而退。詹姆斯二世认定抗旨风潮全由此辈而起,决意施以法办。6月8日,七位主教奉诏接受枢密院传讯。审讯官喝问请愿书是否出其亲笔,主教们警觉答道,自身既已沦为待罪之身,但求圣上勿以内省之语罗织入罪。在掌玺大法官杰弗里斯的步步紧逼之下,坎特伯雷大主教方才坦承文稿系其亲书,余人亦各签名其上,并神色凛然道:深信自身所为,于天理国法皆有可辩之处。
杰弗里斯随即厉声喝令主教们承认法庭权能,并前往王座法院听候发落。主教们援引上院贵族之特权,断然拒绝就轻罪指控立下保释契据。大法官当即出言恫吓,扬言若不撤回表章、俯首宣旨,即刻押往伦敦塔。主教们慨然应道:王命所指,万死不辞,世间无任何刑戮足动其志。枢密院遂签发押解令,定罪其炮制并传播旨在诽谤国王及政府的煽动性文告。
主教系狱的消息,远比车驾快一步传遍九衢。为防激起民变,官府不得不安排他们自水路横渡泰晤士河。两岸士民摩肩接踵,欢声雷动,齐祝教长们逢凶化吉。及至伦敦塔,连守备军官与卫卒亦纷纷垂泪屈膝,祈求主教赐福。詹姆斯二世见军心动摇,疑惧交加,不得不连夜调派他部驻军进城弹压。
6月15日,七位主教在王座法院提讯。总检察长签发人身保护令,自伦敦塔提解人犯。上午十一时许,要塞副司令爱德华·黑尔斯爵士奉枢密院令票,将主教们押解至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勾结朋党、削弱王权,假借呈请之名编造诽谤之辞。原总检察长索耶率先为主教力争,指斥羁押缺乏法理根基,当即请求当庭开释;副检察长威廉·威廉姆斯则反唇相讥,谓王命既出,自当听讼。辩护律师亦指出,被告至今未见起诉状副本,且未经充裕时间咨询讼师,断难立时答辩。
博罗记述中的四位主审法官——赖特、霍洛威、鲍威尔与阿里邦——当即驳回了第一项抗辩。他们认定,煽动性诽谤罪名足可构成危害公共秩序之重罪,勒令被告立时受审。桑克罗夫特大主教旋即呈递抗辩状,力陈主教作为帝国贵族所享之特权。首席法官赖特见状勃然变色,斥责此案已空耗四个时辰,呈请之文不过老调重弹。霍洛威与阿里邦法官附议首席法官之见,唯有鲍威尔法官一人力主接纳抗辩书。法院虽以多数否决,但审判席上的分裂已现端倪。七位主教随即当庭提出无罪抗辩。法庭最终准予保释候审:大主教具结保金二百镑,余者各一百镑,内阁亦未强求第三方担保,仅取其亲笔具结便罢。
庭审至终局判决,其间相距两周。审讯告结,十二名陪审员依古法退入密室裁议。在6月29日至30日那个漫长而寒冷的夜里,室无炉火,案无寸烛,众人枯坐达旦。翌日,6月30日星期六,陪审团正式宣布:七位主教所控诽谤罪名不成立。七位长者在举国欢呼声中,堂堂步出法庭,昭雪获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