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张“吉号”,一百六十四张“凶号”——当时的庭审记录便是这般将二百四十四份保单归结为一列冷冰冰的数字。然而,每一次抽签背后,都维系着一份确凿的承诺:一旦被命运的签筹召入行伍,便由保单出资赎免兵役。在图尔,五名被告因涉及此类经营活动被押上轻罪法庭。其中主犯在《法庭公报》中仅被指称为“佩尔松”,其人曾推出一项与兵役征集挂钩的保险业务;另有四名从犯与他一同遭到起诉。刊载此案的报纸头版日期标为1861年1月4日,但正文起始的第10页页眉却赫然印着1860年。这处年代抵牾至今仍悬而未决。
该报特意将彼时已在多个城镇司空见惯的“代服兵役中介”与此种“免役保险”区分开来。在旧式替役体制下,抽中兵役者可出资雇人代己从军;而依公诉机关之描述,免役保险则建立在截然不同的承诺之上:投保人预先缴纳一笔保费,倘若其抽中签号须应征服役,便可领得一笔足以买得免役名额的款项。自1856年起,佩尔松便在马恩河畔沙隆以替役掮客自居。据《公报》称,当这项营生因新法令的颁布而被取缔后,他便改头换面卷土重来。这一转型轨迹及其定性皆由检方提出;至于当时的行政公文原件,报端均未刊载。
据庭审记录勾勒,此人离开沙隆后寄居图尔,身无长物,却极善笼络钱财、招揽牙爪。起初,他四处延揽合伙人,曾有人许诺出资三千法郎,然最终仅兑现寥寥数文。报纸随之披露了他为虚饰门面所作的种种钻营:印发传单、罗织掮客、草拟契约,乃至延请公证人出具文书。据说,佩尔松曾携一份预拟的契据登门,公证人阅后深感蹊跷违例,为免引火烧身,遂亲自动手另拟一式,以明哲保身。单凭这一迂回之举,尚不足以直接坐实欺诈;但在检方眼中,正是此类行径,为一家资信全无的企业披上了足以惑众的伪装。
兵役抽签,成了考验这份契约虚实的关隘。公诉机关指出,平均每三名投保人中,仅有一人能抽中免役的“吉号”,其余二人皆难逃自寻替身之劫。当时官府钦定的免役赎金为两千三百法郎,而佩尔松每份合同却只收取一千二百法郎保费。据检方推算,按此等费率,唯有倚仗“吉号”所缴保费,方能勉强贴补“凶号”所引致的巨额赔付。该报估算,若要不致亏蚀乃至微有赢余,每名投保人的平均保费至少须达一千五百三十三法郎之谱。
法庭上列举的一组组数字,将这笔亏空具象无遗。在归于佩尔松名下的二百四十四份保单中,据称抽中“吉号”者八十人,“凶号”者一百六十四人。每名投保人早先皆已如数缴纳一千二百法郎保费。根据案涉合同约定,抽中“凶号”者须再补缴一千一百法郎,方能凑足两千三百法郎之数,以兑现免役承诺。这一百六十四笔追加款项,合计当为十八万零四百法郎。检方算式与之相对的,则是从八十名“吉号”投保人处收缴的九万六千法郎——此乃唯一可供支应之活钱,盖因“凶号”者所缴之初笔保费早已被用于抵冲其自身免役款项。两造相抵,窟窿高达八万四千四百法郎。必须阐明,上述账目纯系公诉词之一家之言,并非与合同一同公诸于世的法定账册。
据检方陈辞,佩尔松非但未设法弥补这笔亏空,反倒遣派爪牙四处游说抽中“凶号”的苦主,威逼利诱与之私了。掮客们开出的了结金额,竟被肆意压低至二百至三百法郎之间,与当初许诺的一千一百法郎差额相去甚远。这些投保人原先已各自垫付了一千二百法郎保费,这正解释了公诉书何以仅将此项差额计入成本:若按三百法郎的最高私了标准核算,这一百六十四人的摆平费用骤降至四万九千二百法郎。以八十名“吉号”保费结余的九万六千法郎相抵,除开开支前的毛利仍有四万六千八百法郎。公诉人继而估算,用于招摇揽客与各路牙贴的用度约为两万五千法郎。在那张收支明细表的末尾,《公报》赫然印着两万一千法郎的净利;可紧随其后的段落里,却又执笔写为两万法郎。然而,若按其刚列示的数据复核——毛利四万六千八百法郎扣除两万五千法郎花销——实得当为两万一千八百法郎。这三个数值不可混为一谈:前两者为报纸刊印、出自检方陈词的数字,后者则属后人依逻辑重组之算术结果,万不能将其等同于法庭之最终认定。
这笔莫须有的暴利,仅是检方加诸该机构的财务构想,并非法庭稽核账册后的断语。检方借此撕开了其瞒天过海的牟利机巧:先以一千二百法郎诱人入局,待到抽签揭晓、众人急于寻代之际,再借私相授受之机,狠削应予补足的差额。据《公报》披露,部分投保人忍气吞声接受了盘剥,亦有人拍案而起,据理索要合同全款。这些受害者的真实名姓在字里行间早已湮没无闻,唯有那一封封申诉血书、枯燥的数字以及掮客四处奔走的形迹,方在法庭之上勾勒出他们的斑斑血泪。
此案波及之广,早已逾越图尔一隅。《公报》称,佩尔松的招贴传单散播至三十九个省份,共诱签保单二百四十四份。报道同时揭示出一张错综复杂的中间人罗网:在公诉陈述中,数名同案被告仅以首字母隐匿其名,唯有在后文论及经办征兵具体事务时,方有若干姓名浮出水面。因此,单凭报端残篇,实难以严丝合缝地勘定各人罪责。报纸仅表明他们皆沦为阶下囚徒,但各人被控之罪名与情节却大相径庭。
破产风波令这一争端彻底激化。数名被催缴一千一百法郎以换取免役保障的投保人,愤而将佩尔松扭送至商事法院。商事法院随即宣告其破产。公诉机关坚称,佩尔松在破产申报中有意隐匿了部分债权人名目,并企图网罗同伙或订立虚假协议以拖延受害者的追索。于此,同样须将原告之攻讦与最终之判词截然剖分:商事法院的判决原本并未附载于报章,名单上的遗漏亦仅被视为检方执以定罪的蛛丝马迹,而非可供后世阅卷者披沙拣金的确凿实据。
公诉陈词既毕,辩护席方得发声。《公报》仅以区区数行简述辩护意见,并未详录其抗辩理路;整幅版面几乎全被检方的繁复算式与诛心之论所侵占。其余被告的辩护律师悉数请求法庭裁决其当事人罪名不成立。这种版面篇幅的畸轻畸重,与那些数字一样,皆是旧案邸报的固有局限:一部求真的实录,必须忠实转述检方的攻讦,却不可将其与法官断案的心证混为一谈。
轻罪法庭宣布休庭评议,并在其后的一次庭审(报道称之为“八日后复堂”)中作出一审判决。据《公报》载,涉案代理人悉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佩尔松则因诈欺罪与单纯破产罪被判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两年。对于法理之深层辨析与判决书之完整理由,报道在此未予置喙;至于后续是否存在上诉,抑或刑期究竟如何执行,读者亦无从稽考。
“吉号”与“凶号”,本是契纸上冰冷的分类,一场审判却赋予其千钧之重。对那一百六十四名厄运缠身的男丁而言,那纸免役的诺言全系于一笔本该足额下拨、却遭掮客层层盘剥践踏的款项。法庭最终认定佩尔松犯有诈欺与单纯破产之罪,却并未顺从检方的穷追猛打株连其余涉案牙保。然而,泛黄的报页亦暴露出这场审判记录的残缺:它既未详列法官的逐条设问,亦未留存可供逐一核验每笔数字的账册原件。它唯独让后人看清了法官作何裁决,并见证了一份建立在虚妄运气上的承诺,最终是如何无情反噬了它的兜售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