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1月20日,在热舒夫,一具原封不动自伦贝格退回的货箱散发出刺鼻难闻的异味,赖希与克劳斯货运公司不得不召来锁匠学徒强行开锁。运单上申报的货物为枝形吊灯、瓷器与“各色珍馐精馔”;提单上标注重量为一百六十一磅,估价二百弗罗林。锁匠学徒撬断了锁具。箱子内部,在床单与棉絮的紧紧裹覆下,赫然横卧着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其头颅已遭彻底击碎。
将近一年前,卡尔·胡尔克便已下落不明,未给家人留下只字片语。1859年3月14日,其兄约瑟夫在维也纳最后一次见到他,当时卡尔正掌管着家族企业的出纳与账目。该家族在莱奥伯斯多夫经营一家机械与铸铁厂,在主教街还设有一处镀金作坊及货栈门市。卡尔当天奉命筹措次日应付的款项。在皮奇卡尔处,他提取了六千二百弗罗林的纸币,并带走了一张二百弗罗林的期票;下午五点光景,另有证人目睹他代表公司前往波拉克处交涉一笔一千弗罗林的票据。
自此,他便人间蒸发。3月15日,他未在午膳时现身。主管鲁道夫·申韦特向雇员们多方打探,派人查访了各处溺亡收尸所,随后向莱奥伯斯多夫拍发了加急电报。约瑟夫·胡尔克随即赶赴维也纳。其弟的衣物、被褥与账册依然摆放得井井有条;唯独卡尔本人、他的皮夹、怀表、表链、印章,以及他所收取的巨款不翼而飞。由于维也纳的商号正陷入周转危机,债权人们很快怀疑这是一起携款潜逃案;约瑟夫自己也深恐胞弟的失踪会加速家族生意的崩塌。但他坚信,弟弟绝非弃家不顾之辈。
最初的怀疑落在了货栈掌柜卡尔手下的帮工约翰·施密特身上。约瑟夫当面质问上司去向时,施密特神色慌乱。但他辩称,当晚自己一直陪伴着情妇玛丽亚·比希尔;玛丽亚及其胞妹罗莎亦向警方证实,施密特在货栈打烊后确实前去赴约。一名警官随即对其展开盘问。两姐妹起初推说不认得什么施密特,随后又改口称只知他叫“让”。当警官带施密特前来当面对质时,两姐妹一口咬定他一如往常登门。这番证词一度使调查误入歧途。
施密特四处散播传言,坚称卡尔卷款潜逃。面对不同的人,他口中的金额从六千到八千弗罗林不等,甚至吹嘘达两万之巨;面对货栈门房,他信誓旦旦地称前东家已远走美洲。面对忧心忡忡的约瑟夫,这名年轻帮工却又装出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此后,他告假前往摩拉维亚,沿途挥金如土,并大肆吹嘘玛丽亚乃富豪地主千金。返回维也纳后,尽管侵吞公款的嫌疑已挥之不去,他仍被留任于店内——约瑟夫依然抱有一线希望,指望能从他口中撬出弟弟的下落。
重启这桩疑案的,并非某人的告发,而是一宗被遗忘在运输途中的托运货物。在维也纳,有人从货栈附近买下一具大木箱送交铁路托运。3月15日,该箱以“约阿希姆·波佩”之名发往布拉格,品名赫然写着“枝形吊灯、瓷器与珍馐精馔”。收件人并非波佩,而是“蓝星”旅馆的老板约翰·特雷夫勒,后者对这笔天外来货一无所知,遂对取货通知不予理会。随后,一封署有假托寄件人姓名的信函送达,要求将货箱转运至偏远的加利西亚。货箱遂由布拉格转辗至热舒夫,再至伦贝格;全程无人出面提领。商贾大卫·马尔最终只得将这具货箱原路退回给赖希与克劳斯货运公司。
当箱子退抵热舒夫时,维也纳发货时加盖的红色标识仍清晰可辨,挂锁亦未遭撬动。尸检表明,死者生前头部曾遭受多次剧烈钝击,凶器疑为铁棍或沉重的铁制工具,其中一击将颅骨左侧彻底砸碎。在裹尸的亚麻布片上,医官查验出“C. H. 20”的姓名缩写与编号印记;一方餐巾上亦有同款标记。一名熟识胡尔克家族的官吏认出线索,立刻知会约瑟夫。约瑟夫凭借体态、髭须、手部特征,尤其是近期刚补过的一颗牙齿,确认死者正是卡尔。而这件带有标记的衬衣,自卡尔失踪之日起便从其衣柜中不翼而飞。
货运提单及转运信函上的笔迹,与施密特的字迹如出一辙。约瑟夫还辨认出该木箱正是其店员所购置之物。卡尔生前所戴的怀表和表链亦在施密特住处被搜出;沾染血污的衣物则经由玛丽亚·比希尔之手转移,法官在后来的定罪事实中认定,玛丽亚明知这些物品源自谋杀。施密特谎称凶手是一名代号“柏林人迈克尔”的同谋,此说在调查面前破绽百出。他本想捏造一名普鲁士同伙脱罪,顺藤摸瓜的办案人员却找到了他在维也纳结识的旅行推销员弗里德里希·图施霍夫。图施霍夫供述,施密特曾开出二百弗罗林并包揽路费的条件,雇他将一具密封货箱押运至俄国边境。图施霍夫当时婉拒了这桩怪事,随后便听闻了卡尔失踪的消息。
环环相扣的物证,最终将货栈、赃款、木箱与这名掌柜帮工牢牢绑定。然而,卷宗内始终缺乏谋杀发生那一刻的直接目击证词。司法指控认定,惨案发生于3月14日晚间的货栈门市内,相关书证完整勾勒出卡尔在城中的最后行踪、受致命击打的时间、运尸过程以及随身财物的下落。施密特矢口否认弑主,百般辩解是“柏林人”动的手,自己仅协助掩埋尸体;这套托词最终被主审法官全盘驳回。
玛丽亚·比希尔供认曾接收沾血衣物及其他赃物并予以销毁。法庭裁定,她确凿知晓施密特杀人运尸之举,但尚无充分证据表明她事先参与了谋杀图谋。其妹罗莎·比希尔被控协助隐匿罪迹,但法院认为现有指控证据不足以证实她听闻过二人密谋,或知晓物品的不法来历。两姐妹在案中所起的作用迥异,最终领受的判决亦截然不同。
1860年5月30日,维也纳刑事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多名证人详述了卡尔生前最后数小时的行踪、款项流向、铁路运单往来以及施密特的诡异举动;法医当庭阐释了热舒夫验尸所见之致命伤。6月5日,由五名法官组成的维也纳刑事法庭宣读判决。民间舆论普遍认为判罚过轻;然而根据编纂者的法律评注,依当时奥地利刑律,凡定罪完全依赖间接证据而无被告口供者,一概不得适用死刑。施密特被裁定犯有谋财害命罪与侵占罪,判处在严密监房内服终身监禁,并须赔偿约瑟夫·胡尔克的经济损失。
玛丽亚因参与窝赃(而非谋杀同谋)被判处严酷苦役四年;鉴于无法证明她事前对行凶知情,其涉嫌谋杀之控罪不成立。罗莎被当庭开释,但判词并未直接宣告其完全无辜,仅指其罪证不足。检方与被告均提出上诉。7月24日,高等法院维持原判主干,仅对涉及罗莎的裁定措辞进行了微调:将其由彻底开脱窝赃嫌疑,变更为“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处分”。
延伸的铁轨曾将那具货箱载向远方,越过人们苦苦搜寻卡尔生还踪迹的重重城镇。然而,它无法抹去受害人内衣上的印记,无法洗刷信笺上的亲笔字迹,更无法割断那一趟罪恶货运的轨迹线索。法官案前,所谓来自柏林的同伙终被证实是一场拙劣的杜撰;而那份最终落定的判决,既丈量了法庭所能确证的铁证边界,也折射出那个时代法度施加于司法推论的森严藩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