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的橱窗看似琳琅满目。从圣索沃尔街、圣日耳曼奥塞尔街,再到塞丹街,安东尼奥·马拉托名下的几间铺面,无不向供货商呈现出一派生意兴隆、令人安心的市井景象:成峰的白糖、整齐的蜡烛、罐头食品、封好的陶罐以及叠放的木桶,皆是一间殷实杂货铺常见的表征。然而,塞纳省重罪法庭上宣读的起诉书,却揭开了一具精心扎起的虚妄假面:陈列的糖峰与蜡烛皆为石膏模铸;紧闭的货箱内空空如也;严密加盖的陶罐内一无所有;就连那只看似盛满西梅干的大木桶,也仅仅浮铺着薄薄一层果干以作障眼之术。数家商号正是受此虚景所蒙蔽,误以为是在向一位实力雄厚的行商赊账供货,殊不知所送货物早已被其转手变现、折价抛售。
1874年8月24日,四名被告被押解至塞纳省重罪法庭受审:绰号“科尔内托”的安东尼奥·马拉托、其妻玛丽-路易丝·阿纳冈、埃米尔·萨洛蒙,以及阿尔芒-玛丽-安托万·阿纳冈。记录载明,庭审由特弗南庭长主持,副检察长埃马尔代表公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出庭的辩护律师为德芒日、茹马尔、施特劳斯与普吉。被告名单虽将第三人列为埃米尔·萨洛蒙,起诉书中却旋即称其为出纳“萨洛蒙之女”,档案未对这一称谓龃龉作出解释。法庭书记官布隆多当堂宣读了起诉书,详列主犯及其预审阶段所认定的同谋者所涉嫌的连环作案勾当。
马拉托于1824年生于西西里岛。依起诉书所载,他自称曾在故里执业为律师。1853年,他在图勒迎娶路易丝-玛丽-奥克塔维·阿纳冈为妻。在默尔特-摩泽尔省经历商海倾覆后,他辗转抵法华都巴黎,操持起倒卖橙子及意大利特产的营生。1860年,他被裁定首次破产,公诉方直指该次破产令债权人损失惨重。起诉书亦揭示其过往的政治履历:他曾于先贤祠区充当讼师掮客,据说曾在公社起义军中官拜上尉;随后他遭驱逐出境,并被缺席判处在要塞监禁之刑。彼时他潜逃避刑,隐姓埋名度日。
司法卷宗显示,1873年,马拉托在巴黎重操旧业。10月13日,他盘下圣索沃尔街30号的一间杂货铺。不久,他又在圣日耳曼奥塞尔街73号开设第二家店铺;同年12月29日,第三家铺面在塞丹街39号张罗开张。正是这种不断扩张的分号阵势,配合店内货殖丰饶的虚相,诱使供货商应允其延期付款。公诉方指控,铺面所陈货物不过是泥胎木偶般的替身,而收讫的真货则即刻被折价出脱,其目的无非是将供货商的赊销信用套取为立等可取的现银。
起诉书认定转折发生于1874年1月底。案卷记录,1月25日,马拉托无力偿付供货商瓦拉赫三兄弟的一笔汇票,遂决意潜逃。然而案卷同时指出,这出出逃戏码早在24日便已与其妻及出纳萨洛蒙之女暗中筹谋——这两处相近的时点皆出自庭审纪要。1月28日,三人化名潜入雷努阿尔街一处逼仄寓所。起诉书列举了他们借用的伪名:夏尔·安托万、安托万之妻“玛丽·德法尔热”,以及被称作后妹的“安妮特·德法尔热”;这套伪造的身份掩盖了三人与其旗下产业的瓜葛。
在潜逃之前,部分财物已被秘密转移。起诉书指出,在萨洛蒙之女与阿尔芒·阿纳冈协助下,马拉托藏匿了一座座钟、烛台以及数件他格外珍视的细软。此后马拉托曾潜回店铺席卷银箱。其亲眷阿尔芒·阿纳冈则留守照看这三处产业。公诉机关指控后者按预谋擅自折变了一批货物并将货款转交主犯;起诉书更补充指控其私吞了数袋粗粒小麦粉与兵豆。控方论点特别强调,当债权人登门索债时,阿纳冈明知该款项分毫不可擅动,却依然巧取豪夺。
2月13日,塞纳省商事法院宣告马拉托破产。因账目凌乱残缺,破产亏空难以确切核定,初步估算约为56,000法郎。起诉书将经营破败造成的亏损与归咎于侵占所得的账目严格剥离,后者经司法审计专家评估,至少达13,000法郎。两项数字性质迥异:前者为账面查明的整体亏空,后者则是涉嫌欺诈转移的最低涉案金额。萨洛蒙之女在前往律师事务所咨询途中被捕。被捕时,她贴身内衣中藏匿着300法郎现金;落网未几,她便作出供述,按公诉方的说法,这番交代在罪责层面上对其他同案犯形成了极为沉重的打击。
缉捕线索随即牵出数处落脚点及隐匿资财。在出纳被捕后,马拉托夫妇立时搬迁,化名“德特鲁瓦夫妇”藏身于德布鲁斯街4号。2月15日,玛丽-路易丝·阿纳冈在此落网。搜查人员当场起获现金400法郎、一名名为科拉斯之人签署的期票两张,以及预审法官认定属于1月所转移的部分家具。2月19日,调查人员在一只香粉罐内搜出匿藏的5,000法郎巨款。2月26日对该住所实施的合法搜查中,又在缝入一件长袍衬里的暗夹内搜出4,000法郎钞票。这一连串起获虽勾勒出一幅藏匿资金的轨迹,但钱财本身尚不足以单独厘定各人在案中的具体罪责——这恰是公诉指控与法庭激辩的核心所在。
直至3月19日,马拉托方在勒瓦卢瓦-佩雷被捕归案。在比利时短暂停留后,他因盘缠耗尽潜回巴黎,企图潜入旧居取回那笔他自以为未被搜缴的5,000法郎。庭审之上,马拉托承认曾在1860年宣告破产,并承认曾因卷入巴黎公社运动而被缺席判刑。但他断然否认自己曾在西西里执业为律师。他辩称,藏匿乃至离境皆因知晓自己因昔日旧案遭通缉所致;对卷宗指控的经济罪名,他则作了竭力抗辩。
其余被告亦纷纷坚执无罪。他们声称自身行径全系受到马拉托困境的牵连——后者自1872年起即背负逐客令并四处遭通缉;各人坚称主观上皆具善意。记录载明了警长贝里永的作证陈词,以及控辩双方传唤的其他证人证言,惟纪要未录其详。副检察长埃马尔当庭发表终词,提请判处四名被告有罪,但并未就各人是否享有酌定从轻情节表态。普吉律师为阿尔芒·阿纳冈展开辩护,力请法庭宣告其无罪。傍晚差五分六点,法庭宣布休庭,延期至次日继续听取其余被告辩护律师的发案陈词。《公报》的历史记录止步于此门槛:它详载了公诉控词、案情交代与量刑建议,却未留下随后尘埃落定的宣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