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瑙莫夫造访科马罗夫斯基伯爵位于威尼斯的府邸。主人开门迎客;未发一言,昔日挚友便拔出左轮手枪,朝其腹部连开四枪。伯爵强忍剧痛问其缘由,四日后不治身亡。瑙莫夫对开枪之事供认不讳。然而,此后数周令威尼斯陪审团苦思不解的,绝非仅是那只扣动扳机的手。究竟是谁拟就了电报、将这名俄国青年推向凶途,抑或是事发后妄图将罪责诿过他人?一个人的意志,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被他人所操弄?雨果·弗里德兰德于1911年出版的这场审判纪略,乃是一份后见之明的文献,虽详载庭辩细末,却充斥着主观断语与臆测。读之当紧随供词本末,万不可将其笔下的人物面谱奉为信史。
据弗里德兰德所载,瑙莫夫于1907年9月3日抵威尼斯,次日便向伯爵行凶。案卷记载四枚弹头击中腹部。科马罗夫斯基并未当场殒命,经救治后于四日后气绝。瑙莫夫潜逃至维罗纳落网,旋即招供。口供虽坐实了行凶事实,却未解开共犯勾结与深层图谋的疑云。弗里德兰德将该案置于债务泥潭、联姻图谋与利益纠葛的背景之中,然此等动机,无一不是透过各被告人截然对立的辩词及诉讼各方的推演而呈露。
1910年3月4日,法庭于威尼斯开审,庭审历时近三月之久。四人立于被告席:瑙莫夫、穆拉·塔尔诺夫斯卡伯爵夫人、普里卢科夫以及爱丽丝·佩里耶。公众原以为将目睹一场离奇如小说的浮华惨剧,法庭之上呈现的,却是数名生死攸关的男女所编织的抵牾之词;而被害人的阴魂已无法驳斥针对其生前名誉的非难,亦无法辨析周遭之人被附会的叵测居心。
瑙莫夫对行凶供认不讳,却辩称自己在意念上并非独自行事。他提及受人左右、种种许诺,以及一封署有科马罗夫斯基之名、催逼其下手的电报。普里卢科夫则反指杀机全由塔尔诺夫斯卡一手策划,称该电报仅是谋划的工具之一。塔尔诺夫斯卡断然否认此种构陷,并提出了自己的时间线:她声称伯爵曾于奥廖尔将瑙莫夫引荐予她,并陈述了二人其后的交往。然而,正如弗里德兰德所记录,其供词并未洗脱其共谋嫌疑:她承认曾致电普里卢科夫,嘱其设法促使瑙莫夫行凶,随后又在莫斯科就刺杀手段作了周密指授。她辩称此举全系遵照普里卢科夫的意志,首谋实为后者,且自己直至最后一刻仍以为瑙莫夫不至铤而走险。二人各执一词,首谋归属之争,并未因各自供认的局部行径而真相大白。
是以,断难将其中任何一方的陈词奉为不易之论。瑙莫夫既已开枪,自当设法减轻己责;普里卢科夫与塔尔诺夫斯卡亦各有其利害,必欲将发轫之恶名推诿于对方。书信、电报与私会,皆被列为待决之痕迹加以勘对,但弗里德兰德的纪略,绝不容许后人依凭某种便宜的心理解读去抹煞这些矛盾。我们所能断言者甚为有限,正因其审慎,方显其确凿:凶手承认开枪;另两名被告互指对方策划或指使;而陪审团之责,则在于甄别共谋参与、预谋性质与罪责轻重之别。
除上述关窍外,庭上又横生一枝节,这在命案审理中向来举足轻重:伤者之死,究竟纯系枪伤所致,抑或医疗处置亦促成了这般结局?医家就手术过程、缝线裂开及腹膜炎救治等节提出了相互对立的鉴定意见。部分医者认为外科处置反致伤情恶化;另一些人则坚称腹部重创本属致命,术者处置绝非决定性死因。纪要呈递了医学专家各执己见的激烈论辩,却未将此项争议升华为独立的医学定论。陪审团对“临床诊治是否促成死亡”一节给出了肯定裁决;然此绝不意味着法庭认定医师犯有过失杀人之罪。
针对塔尔诺夫斯卡责任能力的研判,同样深深打上了那个时代的印记。专家们各以精神暗示、歇斯底里及心智减退等说辞立论,余者则力斥其非,或别作他解。弗里德兰德喜好构建界限分明的心理画像,其论断往往远超证据所能支持的范围。其关于性格、女性特质及所谓“意志”的按语,断不可视作病理诊断。然而,部分责任能力缺失的主张在裁决中产生了实效:陪审团最终认定塔尔诺夫斯卡与瑙莫夫承担限制刑事责任,同时裁定其所受控罪名成立。法庭并未认定二人完全丧失责任能力。
庭审至此演变为一场法律定性之争。就瑙莫夫而言,行凶事实业已成立,陪审团须厘清其杀人罪行与责任承担程度;就塔尔诺夫斯卡而言,预谋杀人共犯之罪名成立,但附加了前述限制刑事责任之减免;就普里卢科夫而言,陪审团认定其构成预谋杀人共谋,且未赋予其减轻情节。反之,涉及佩里耶的所有指控均获否定答复:她被当庭开释。切不可将其与其余三人混为一谈,更不可因其曾出入该社交圈,便妄断其知悉这宗判词未予认定的谋杀密谋。
陪审团亦认定,临床救治对伯爵之死起到了促成作用。此点昭示,该案绝非仅仅是瑙莫夫、塔尔诺夫斯卡与普里卢科夫三者供词间的角力。它同样是一场因果关系的博弈:枪伤、诊治、恶化直至气绝,构成了一条专家们难以异口同声阐明的链条。这一结论虽丝毫未动摇瑙莫夫开枪的事实,却阻断了后人试图以单一医学机制草率概括死因的可能。
当年付梓的各家纪要,在刑期记载上亦见歧异。在1911年出版的章节中,弗里德兰德载明瑙莫夫被判处三年半徒刑,塔尔诺夫斯卡获刑八年半,普里卢科夫领刑十年;佩里耶宣告无罪。然而,《旁观者》杂志1910年5月28日刊载的一篇文章却记载为:瑙莫夫获刑三年零一个月,塔尔诺夫斯卡获刑八年零四个月,普里卢科夫仍为十年。彼时另有电讯将前两项刑期概称为三年与八年整。此等抵牾不可强行弥合:正因未见原始判决底本,具体刑期只得存疑,而佩里耶之无罪及普里卢科夫之十年刑期,在所考诸刊物中均无二致。
此类出入绝非可凭臆断修补之细枝末节。它提醒后人,即便在庭审后不久刊印的审判记述,亦难免掺杂传抄之讹、约数之差或撮述之失。弗里德兰德之书对于梳理讯问次第、鉴定程序与庭辩交锋固然极具文献价值,但其本身绝不能等同于终审判词的法定公卷。同理,限制责任能力的司法裁定,亦未曾终结报刊所附会的种种隐秘意志操控之疑团。它仅是司法机制对陪审团设问所给出的制度性答复,绝非洞彻众人内心深处的全知之镜。
庭审就此落下帷幕,但其所牵扯出的疑问并未随之平息。瑙莫夫扣动扳机且认罪伏法,陪审团定其罪愆;塔尔诺夫斯卡与普里卢科夫亦各按其定罪裁处,唯佩里耶一身清白走出法庭。然而谋乱之初谋,仍湮没于涉案者彼此攻讦的辩白之中;关于那场死亡,医者亦未能道出统一的定论。在这宗旧案里,历史档案并未赐予后人一把能一举洞穿所有幽微良知的钥匙:它所留存的,唯有各怀利害的说辞、针锋相对的鉴定,以及一道为这些纷争划定法理界限的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