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客厅的窗户整夜未闭。清晨拂晓,人们发现尼古拉斯·芬威克的府邸失窃,大量银器、细麻布匹、蕾丝饰件以及茶具散件皆不翼而飞。窗台四壁未见丝毫暴力撬砸之痕迹。芬威克当即怀疑家贼作祟,然而在当时,他尚无法指证门下何人参与了这起窃案。不久后,一则寻访失窃银器的悬赏通告,将官府的追查引向了仆役约书亚·康沃尔。
康沃尔生于林肯郡布里格镇。据旧卷记述,其双亲身世清白,本有资力供其读书受教。撰卷者将其后来的堕落,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母亲及早年授业师傅的纵容姑息,并对其心性与习气横加臧否。这些道德褒贬固属编纂者的一家之言。卷宗写道,康沃尔平日惯与浮浪少年为伍,策马访友,终日寻欢作乐。其母故去后,其父试图扭转其劣习,令其习得一门足以自立的营生,遂将其送往赫尔城一名面包师傅门下充当学徒。卷宗载称,该师匠乃康沃尔家族旧友,对这名年轻人宽仁备至,视同己出,竟毫无寻常严师管束学徒之威仪。据此,康沃尔故态复萌,虚掷光阴,废弛技艺。及长,他流寓伦敦,辗转于数个富贵之家充当侍童与跟班仆役。
卷宗述其当差尚称称职,由此得以进入殷实富户尼古拉斯·芬威克门下。此宅之中,餐具柜上陈列着诸多精美银器。康沃尔出入其间,对此处陈设了如指掌。按撰卷者的说法,正是这一室琳琅激起了他的贪念,萌生盗心;但卷宗并未详载此谋始于何时。康沃尔随后联络了托马斯·里弗斯——卷宗称此人声名狼藉——二人合谋策划这起窃案。
某日,里弗斯亲赴康沃尔住所,打探宅邸虚实,密议潜入之法。临近动手前的最后一次密商中,康沃尔提出尚需人手接应,里弗斯遂拉拢了格斯特入伙。约定时辰一到,格斯特随里弗斯如期而至;康沃尔仅着衬衫,悄然为他们启开了宅门。
餐具柜上恰立着一盏银烛台,烛火微明。借着这微弱光晕,盗贼们将其余银器尽数卷走。几人将财物摊置于地毯之上打包装裹,随后又洗劫了芬威克的公文书台,搜刮出若干亚麻衣物、女眷专用的蕾丝饰边、一套茶具以及两只银盒。赃物被扎成包裹,径直运往里弗斯位于德鲁里巷醋苑的住处。
其间,女主顾闻异响有顷,曾推醒丈夫芬威克。然宅内旋即复归死寂,夫妇二人便又沉沉睡去。翌日清晨,一名仆役上楼通报遭窃,并指出后客厅窗户大开。鉴于门窗毫无暴力破损迹象,仆役断定必是宅内之人故意留此通路。康沃尔与一名女仆立时招致嫌疑,然芬威克手无实据,无法贸然拿人,遂决意在坊间登报悬赏,广布失窃银器特征。
部分赃物已被送往一家典当铺质押。悬赏告示恰落入掌柜之手;他立时辨出此物,并向官府供称系里弗斯拿来质当。官府随即签发搜查令,搜检里弗斯寓所。差役在屋内搜得一纸便笺,抬头写明致德鲁里巷醋苑盖伊院的手套商托马斯·里弗斯。笺上约其于次日清晨七时,在靠近塔山附近的波斯顿泉碰头,落款赫然正是约书亚·康沃尔。
这纸便笺,将原本仅凭入院痕迹推测的“内盗”嫌疑,化为了芬威克家仆与销赃疑犯之间凿凿可据的书面铁证。康沃尔随即落网。同案的格斯特则转为控方污点证人。数日后,此案移交巡回法庭审理。1730年9月8日,里弗斯与康沃尔双双被控破门夜盗尼古拉斯·芬威克之府邸并窃走多件资财。
起诉书详列了失窃财物的官估价值:银器共计值八十五镑十九先令,细麻衬衫值二十镑,另有若干物什散失。陪审团认定针对里弗斯的指控证据确凿,裁定其罪名成立。然而在康沃尔身上,律法适用却横生龃龉。他本是失窃宅第内部的侍仆,陪审团一时难以断定:仆役在其主人住宅之内引盗,是否合乎“破门夜盗罪”(Burglary)之法定要件。陪审团遂作出一项“特殊裁决”(Special Verdict),将该疑难法律定性呈交全体专职法官裁决。
法官们详加研鞫该裁决所涉法理,最终一致认定:此种罪行在其本质上,即便发生在仆主之间,依律亦完全构成破门夜盗罪。在老贝利法庭的下一期庭审中,法官向康沃尔宣示了合议结论,并依法判处其死刑。
至于里弗斯,早前已被陪审团裁定有罪。档案旧卷并未多费笔墨追踪其后续下落,亦未将其结局与康沃尔混为一谈,而是将视线聚焦于押赴刑场的死囚身上。据编撰者记述,在死罪临头之际,康沃尔表现出深切的悔罪之意。他力白自己未曾沾染众多同赴黄泉之辈所犯下的那些巨恶大奸。
临刑之际,康沃尔竭力为同在芬威克宅中当差的年轻女仆洗刷干系。他坚称该女子对其坑害主家之谋毫不知情,二人之间仅是普通同侪之交,绝无私情苟合,亦未曾起意轻薄。此番辩白显然意在驳斥某种风言风语,但卷宗并未就此留下更多浮词。在里弗斯处起获的便笺,曾以白纸黑字将两名同谋送上断头台;而在辞世绝笔之刻,康沃尔唯愿将同院侍女的名字,自这桩污秽案卷中彻底剥离。
1730年12月23日,康沃尔被验明正身,执行绞决,年仅二十二岁。这篇古老纪事在其为无辜侍女的力辩中收尾,撰卷者记称,他受刑之时神色极其坦然平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