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3年,《北不列颠人》(North Briton)第四十五期出版,致使约翰·威尔克斯遭以诽谤罪起诉。1764年2月,法庭在其缺席情形下裁定罪名成立;1768年他结束流亡返英,不得不前往王座法院听候发落。4月27日,法院须权衡是否允其保释。他的现身未曾平息伦敦的躁动:押解他前往监狱的囚车在半途遭群氓阻截,众人解开马匹挽具,簇拥着这名囚徒涌入斯皮塔佛德的一处酒馆。威尔克斯趁乱脱离狂热的拥趸,自行步入监狱归案。在卡姆登·佩勒姆的笔下,此案便以此为滥觞——“威尔克斯与自由!”的呼声,紧随着这个政敌欲除之而后快、党徒却意欲推上神坛的论战者。
在笔者所参阅的1887年版佩勒姆史料选集中,编纂者将威尔克斯定性为两篇伤风败俗之作的始作俑者:其一是《北不列颠人》第四十五号,其二则是名为《论妇人》(An Essay on Woman)的讽刺小册。前者构陷朝廷,后者则冒犯了编者的道德底线。佩勒姆从不掩饰其主观臧否:他斥责民众盲目盲从,直指威尔克斯的爱国情操实为唯利是图。然而,其纪略纵有敌意,却依旧揭示出一段远非“文痞伏法”这般简单的殊死角力;文中详尽载录了充满争议的搜查程序、被判非法的概括手令,以及律法本身与那些自命执法者之间的激烈龃龉。
财政部秘书兼卡梅尔福德选区议员塞缪尔·马丁曾是《北不列颠人》口诛笔伐的要矢。1763年4月30日,即第四十五号刊行仅一周后,当局凭借一张未具具体姓名的概括手令将威尔克斯逮捕,搜抄其全数信札文稿,并将其解送伦敦塔。民事诉讼法院随即受理了针对该羁押行为的人身保护令诉求。此次初度被捕,比其与马丁于同年11月16日爆发的决斗早了数月。决斗中马丁将其击伤;威尔克斯因创卧床数周,一度性命垂危。针对《论妇人》一文的追诉亦在暗中推进。在刑事开审之前,威尔克斯借疗伤之名远遁法兰西。
另一场审判则直指控方所动用的司法手段。在起诉搜查参与者罗伯特·伍德一案中,首席大法官普拉特爵士在庭审陈词中详加审视了概括手令的合法性。1763年12月6日,陪审团裁定威尔克斯胜诉,并判令伍德赔偿一千英镑。这起民事裁决并未免除其诽谤刑责。在其面临刑事受审前夕,威尔克斯已亡命海外。1764年2月,米德尔塞克斯特别陪审团在其缺席之下,裁决两项文本所涉罪名悉数成立。司法记录载明,时任副检察长弗莱彻·诺顿爵士系在总检察长职位出缺期间提请控诉。接踵而至的,是他被革除白金汉郡民兵指挥官之职、遭下议院褫夺议席,并被宣判为法外之徒;该项剥夺公权判决直至其回国后始得撤销。
当威尔克斯宣布返英,追随者奉其如英雄凯旋。他途经市政厅后,狂热市民卸去马匹,挽车徒步将其送归寓所,街道上震荡着那句家喻户晓的呐喊。这番欢呼,将他的名字与抵抗非法搜捕、捍卫文稿权利的斗争紧密捆绑。然而,民间私议不可抵充司法定谳:缺席审判所附带的刑罚仍悬而未决,静候量刑。
4月27日,司法程序再次将他带至王座法院。他在法警押解下出庭听候保释裁夺。法庭终驳回其诉,令将威尔克斯还押王座法院监狱。解押途中,暴民再度劫持车辆、驱走牲口,将他强行拥往斯皮塔佛德。然而,威尔克斯并未留在高呼他重获自由的人群之中;近子夜十一时,他避开人群,独身步入监狱向典狱长投案。此举并未抚平民情,反倒愈发彰显这桩历史公案的荒诞底色:众人极力将其从法警手中劫夺而出,他却偏要主动重投律法之网。
在接下来的数周内,王座法院撤销了先前的法外之徒判决。这项独立的司法救济,与1763年否定概括手令并判处赔偿的民事判决互为呼应,却未在诽谤罪名上为其洗脱。王室检控方旋即要求就既定罪行宣判刑期。依据庭审记述,辩护律师坚称诺顿在总检察长缺位之际无权提起公诉,并对立案程序缔结后修改起诉状提出异议。主审法官尽数驳回这两项抗辩。记略进一步详载,威尔克斯随后向贵族院提请错误令状,指控起诉状在“意旨”(purport)与“原文”(tenor)两项法律用语的表述上存在根本瑕疵。法庭内讼辩未休,监狱外暴民久聚不散。地方治安官遂引军伍前来强行驱逐。长官当众宣读《反暴动法》,群众却依旧抗命不退。军令如山,士兵奉命开枪。佩勒姆记述道,现场死伤枕藉,数名远离漩涡中心的过路无辜者亦横遭弹片夺命。
1768年6月17日,法庭正式宣布量刑;《乔治三世历书》所载关于宣判的纪实条目则记于翌日。因《北不列颠人》案,威尔克斯被判处十个月监禁及五百英镑罚金;因《论妇人》案,再加判连续执行的十二个月监禁及五百英镑罚金,并须提供长达七年的守行保证金。此时,他已获选为米德尔塞克斯郡议员。在向选民发表的公开致辞中,威尔克斯力陈法官已认定理搜手令违法并撤销其法外之名。他并未将自己重返国会视作对争议文字的道义豁免,而是选民对专断公权力反唇相讥的庄严裁断。争端已然越出庭审的高墙:选票与长街,自此皆成为决断“威尔克斯”之名究竟意涵几何的新疆场。
在数日扰攘中,街头暴力彻底冲决了司法诉卷的堤坝。示威者砸碎沿街窗棂,强索居民张灯结彩以示声援,凡拒不呼应自由口号者咸遭痛殴。佩勒姆特别提及比特勋爵府邸与市长官邸横遭洗劫,伦敦市长夫人的内室窗户亦遭乱石击穿。昔日向阁僚抗辩的口号,沦为挨家挨户暴力强加的戒律,甚至直逼幽微私室。起初不过是庇护囚徒的民众,此刻已然化身压迫者,将暴戾强加于那些本不愿涉足政争的寻常街坊。据佩勒姆所述,一枚掷向拉沃茨基伯爵马车的飞石,竟被惊魂未定的伯爵在车中单手截获。继而,海员、斯皮塔佛德织工、船夫、锯木工等底层劳工趁势群起,借机聚众要求增加薪饷。他们先是呈递请愿书,旋即结成游民帮伙拦截过往商船、扣押水手。编纂者将此类风潮笼统归诸秩序之倾覆;然而其笔墨缝隙间,亦隐然浮现出与威尔克斯案平行的阶级生存诉求。
佩勒姆的笔触最终倒向了对街头骚乱的口诛笔伐,将平民的狂热贬斥为愚氓之盲从。然而其叙述并未掩盖诸般怒火背后的脉络分野,读者亦毋庸将其对威尔克斯私人动机的诛心之论奉为铁律。他忠实记录了暴乱中的死伤惨相与朝廷对弹劾者的秋后算账,亦不否认司法系统最终认可了对专横搜捕的抗辩。据此卷史册所终,威尔克斯之名终归在岁月中洗尽铅华,殁于1797年。然而,其案留下的历史震荡,却远比一个政论作家的毁誉沉浮更为悠远深邃:当国家公权力决意对一名文人施以绞杀,其执法手段是否合法,本身便已无可逆转地演变为公共良知的头等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