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史密斯坚称,自己当时只意在恫吓萨拉·汤普森,绝无戕害之意。事发于瓦平区靠近隐修所一带,他正以手枪威逼萨拉,四周过路行人见状急忙上前夺枪解救;混乱之中枪火骤发,赶来制止的过路者马修·沃尔登中弹殒命。纽盖特监狱的案卷并未将此案定性为蓄意谋杀,而是记录了一个试图持械施暴以强加意志的暴徒,其凶焰最终殃及无辜旁人的过程。
史密斯曾是一名行伍老兵。档案撰述者对其家世出身一无所知,仅载其在安妮女王统治时期的佛兰德斯战役中服役于步兵团,军声尚佳。其上尉连长甚为赏识他,据载两人皆好兵行险招。在战线胶着之际,外出搜集粮秣常引发两军前哨冲突,史密斯便是在此期间立下了纪事编者所谓“异乎寻常的功绩”。
一日,法军击溃了连队的一支分遣队,士兵被迫丢弃辎重草料,连长败退回营。史密斯奉命牵引长官的战马,前往两军营垒之间的草场放牧。未几,他瞥见一名马童正牵着两匹战马沿法军工事徐徐而行。史密斯身着黄色号衣,加之满口拙劣的瓦隆方言,自料足以冒充法国兵卒。他将连长之马系定,徒步靠拢。马童果真误认其为己方阵营之人,便毫无戒备地应答了他关于时刻与主家的问询。
史密斯耐心候至地形起伏再次遮蔽法军视线之时,猝然发难将马童按倒,塞入预先备好的口塞,反剪其双臂捆绑于后,随即夺过其中良驹翻身上马绝尘而去。警报骤响,枪弹随之呼啸射来,他却毫发无损地遁回本阵。此番诱捕幼童、掠夺战马的行径,在案卷笔下被粉饰为其胆略过人的明证;此节叙述亦显露出,纪事者在面对勇悍罪徒时,往往不自觉地着意渲染其传奇色彩。
然而史密斯行险侥幸,并非每每孤身一人。另有一次,他随连长外出搜粮,同行一名腰缠百枚皮斯托尔金币的军官在交火中阵亡。时值暮色四合,两军皆在待援,尸身横陈于开阔地带,谁去收殓都难逃敌方耳目。史密斯遂向连长请缨,提议冒死取回金币,条件是事后平分。连长欣然应允。史密斯腹贴冻土,匍匐爬行两百余码,搜净死者衣囊后安然返还,竟未遭敌军发觉,亦未漏半点形迹。
战后军队裁撤遣散,史密斯转入海军,曾随宾格海军上将麾下战舰参与墨西拿海战。案卷附记追溯了1718年宾格远征击溃西班牙舰队之役,但未载明史密斯具体于何年退役。他在地中海航程结束后领饷归岸,流徙至伦敦。微薄积蓄挥霍殆尽后,他便操起小偷小摸的勾当以求糊口。撰述者将这番堕落主因归咎于他结识了名为沃尔福德的恶徒。此人后来伏诛,史密斯亲眼目睹其受刑,随后便与沃尔福德的遗孀同居。
后来的祸端则源于一段旧情。萨拉·汤普森昔日弃史密斯而去,另投他人怀抱。卷宗记录这段情变时,全然采信了女方亏欠男方的说辞,萨拉本人在此全无发声之权。一日,两人于瓦平狭路相逢,史密斯非但不避,反倒拔出手枪顶住萨拉胸口,极尽辱骂威逼之能事。数名路人见状飞奔上前,欲将其从凶徒手中解救,以防惨祸发生。
推搡拉扯之间,史密斯扣动了扳机。马修·沃尔登应声中弹,气绝身亡。聚拢而来的围观民众一拥而上,将开枪凶犯制伏捕获。档案载明,此案事实在审理中确凿无疑,但对法庭质证细节与司法辩论过程未作细述。在老贝利法院随后的庭期中,史密斯被裁定有罪。无论史密斯如何辩解自己对萨拉并无杀意,枪响之后,那位奋勇施救的无辜者终究化作了他枪下的亡魂,铁证如山,无可抵赖。
羁押于牢狱期间,史密斯神色自若,声称痛悔自身恶习,更悔恨这导致其步入死途的最后一击。他告诫探视之人须严防放荡妇人的“罗网陷阱”;此类言论既源于当时案卷的说教腔调,亦见于其本人的临刑自白,意在将罪责推诿于妇人。然而,在其于刑场呈交的书信中,他却承认曾虐待发妻,并称妻子于己实乃宽厚有余;他辩称当初离家出走纯因负债累累与出海谋生所致。至于萨拉,他坚称绝无取其性命之意,且在满装弹药的手枪抵住其胸膛之际,自己尚能克制怒火;依他一面之词,他随后不过向她掷去了一具烛台。此种自饰为“克制”的细节,终究只是他在生死关头的脱罪托词。
史密斯还供认曾在船上行窃,却矢口否认曾于陆地作案。这番辩解显然与案卷记述其抵伦敦后盗窃为生的事实相悖;由此可见,那份遗留于断头台前的供词,绝非其生平劣迹的真实全貌。他在临终前恳请世人切勿因己之恶行而迁怒其妻儿,称妇孺皆属清白无辜。这份迟来的顾念,令人们瞥见了他抛在身后的骨肉至亲,却终究抹不平其巧言饰非与案卷铁证之间的巨大鸿沟。
1722年2月8日,约翰·史密斯在泰伯恩刑场被处以绞刑,终年约四十岁。其一生起自军戎列阵,在长官嘉许勇武的战阵硝烟中崭露头角,最终却沦丧于一场市井械斗——一个与争端毫无干系的无辜路人,因他而横死街头。纵使古旧案卷极力渲染狐朋狗党与红颜祸水之因,其叙事的核心却冷酷而简单:史密斯持枪相逼萨拉·汤普森,路人阻拦之际枪声骤起,马修·沃尔登命丧当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