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一时十五分,埃屈伊斯平原之上,宪兵德莫蒂埃与迪迪埃瞥见一名猎手正潜入焦木林。两名宪兵随即展开追捕。德莫蒂埃沿林缘包抄,迪迪埃则穿入林间小径;正当德莫蒂埃逼近林口之际,一声枪响骤起,应声倒地。在随后的起诉书中,并无目击证人指认凶手开枪瞄准的瞬间。检方的指控,全凭枪响后的现场痕迹、嫌疑人行猎前后的动向,以及十五片拼凑成形的碎纸残屑相互勾连而成。
1873年3月31日至4月1日,索恩-卢瓦尔省巡回刑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皮埃尔·马尚迪约现年六十三岁,居于埃屈伊斯,以短工为业。他被控杀害蒙沙南矿区的宪兵德莫蒂埃。据公诉方陈述,案发于1月12日,正值两名宪兵巡山稽查偷猎之时。被告确为猎户,而宪兵之职亦在缉捕私猎;然而,仅凭平原上惊鸿一瞥的猎人身影,尚不足以坐实其身份。
法庭宣读的起诉书显示,事发时迪迪埃距德莫蒂埃约十八米。卷宗特别注明迪迪埃视力孱弱,仅能依稀辨认出一名遁入灌木丛的偷猎者背影。德莫蒂埃伤重毙命,验尸报告断定此枪系近距离贴身射击。起诉书据弹道分析推论,德莫蒂埃中弹前甚至未及看清凶手面目。预审法官得出的这番结论,自始至终未能提供指认马尚迪约的直接目击证供。
最初遭到缉捕的实为另一人。案发仅两小时,宪兵便在蒙沙南扣押了行商德米尔。检方指其神色仓皇,闪烁其词,见宪兵即仓皇奔逃,并把猎枪匿于民宅之中。德米尔供认自己无证偷猎,林地周遭的足印似乎亦与其相符。然而卷宗本身亦揭示了排除其嫌疑的原由:德米尔使用的是铅弹,而非受害者体内起出的生铁碎粒;更有证人证实,枪响之时德米尔身在两公里开外。德米尔随即获释,法网转而罩向马尚迪约。
案件的转折,始于德莫蒂埃伤口内一枚遭火药熏黑的残片。预审认定这是一枚带有印刷字样的填枪纸塞。搜查人员随后在凶案现场寻获十五枚碎片,经拼接比对,竟是一张埃屈伊斯镇公所开具的劳役税通知单。纸上依稀可辨马尚迪约的姓氏、其名字首字母以及所属公社名称。起诉书坚称,全境绝无第二人同名同姓,此单据非被告莫属。检方虽亦提及被告十七岁的儿子,却随即予以排除:据控方所述,其子素不涉猎,且1月12日当天并不在本地。
宪兵随即搜查了马尚迪约的寓所,起获双筒猎枪一杆、军用步枪一杆及大量军用弹药。马尚迪约起初辩称自己极少打猎,案发当日闭门未出;其妻亦出面作证称丈夫整日在家,家中亦未豢养猎犬。但检方坚称多名证人的证言彻底推翻了这套说辞。被告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惯于偷猎,不久前曾猎杀野猪,且在1月12日整个上午均在林间狩猎。
至于当日行踪,双方各执一词。马尚迪约坚称自己朝埃屈伊斯方向走了一段后便折返回家,一直在寓所附近转悠。起诉书却指出,多名证人曾目睹其走向焦木林,却无一人见其返回;且他直至午后两点方才前往隆邦迪矿井上工,此前数小时在家门附近杳无踪迹。控方遂将这段空白咬定为无法自圆其说的作案时间;然而庭审记录中,亦未能提供该日上午完整的行踪重构。
体内的生铁碎屑构成了指控的另一环扣。马尚迪约起初矢口否认在1月12日开过枪,后承认曾于1月19日购入半磅生铁碎屑用于装填打猎。公诉方据此核算,其家中搜出的碎铁加上猎枪内装填的分量,恰与半磅之数吻合。检方由此断言,被告必在购铁之前便已开枪击发,而后企图瞒天过海。起诉书正是借弹药账目的推演来构陷其供词。辩护律师虽对这套指控提出异议,但当时报章并未详尽记录辩方针对每项推论的具体驳辩。
猎枪的状态随后被指为销匿罪证的铁证。起诉书称,1月23日扣押的这杆枪不久前刚被重新装药;枪机未装火帽,击砧处有极新鲜的锉削痕迹。检方认定,被告以此锉痕磨灭了近期击发之火药残迹。起诉书更将被告枪筒内的垫塞用纸,列为蓄意掩盖线索的佐证。但正如报端所载,这纯系预审部门的主观推断,从未得到马尚迪约本人的招认。
衣物与猎犬更被视为补强证据。案发当日,迪迪埃曾记下凶手的体貌特征。一名自称案发清晨与马尚迪约交谈过的证人,对其衣着的描述与检方认定高度重合。控方宣称其长裤与便帽均被指认无误,而马尚迪约则将当日所穿的短褂丢弃,且坚不吐露去向。另有证人声称,曾见一名男子仓皇逃出林地,身后紧随一头猎犬,并详细描述了犬只的大小与皮色。案发三天后,马尚迪约之妻携犬前往勒克勒佐,经该证人辨认,认定正是林缘所见之犬。公诉人遂将其视为铁证——然而证人所辨认的仅是那头牲畜,通篇卷宗中并无证人切实指认其主人。
检方最后抛出的物证,是一张遗落在凶案现场、沾有数粒鼻烟的报纸碎角。控方强调马尚迪约惯于将火帽置于鼻烟盒内,并以碎报纸裹烟草,其寓所搜出的纸包亦如出一辙。公诉人更指出,那张充当枪塞的劳役税单原在被告夫妇家中悉心保管,从未假手他人。至此,纸屑、猎枪、犬影、行踪与衣着,被细密缝合成一条严丝合缝的证据链。控方正是凭着这层层堆叠的间接推定,恳请陪审团将眼前的老短工判定为林间殂击宪兵的真凶。
庭审之中,控方传唤了二十五名证人,辩方仅有两名证人出庭。总检察官弗雷米耶声言其内心确信乃建立于客观物证与道德证据的双重基础之上,极力促请陪审团予以严惩。辩护律师在陈词之初先向殉职的德莫蒂埃及宪兵队致哀,随后逐一驳斥控方罪证;据法庭记者的寥寥数语记载,辩方力图揭示证据链的破绽。然而报纸并未刊载辩方的具体抗辩细节;两相映衬,失衡尤显——控方的指控连篇累牍,辩方的发声却仅存寥寥数行。
陪审团的判决将命案与违规狩猎彻底割裂。马尚迪约被裁定杀害宪兵德莫蒂埃罪名不成立;但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二十五法郎罚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这项无罪开释并未指出真凶另系何人,亦未解开十五片劳役税单留下的重重谜团。它唯独表明:尽管检方的公诉词言之凿凿,陪审团终究未敢以命案论处;那区区罚金,罚的不过是一桩寻常的私猎行径。
4月1日深夜庭审告歇,法庭之外仍有民众三五成群,久久议论着这出判决。在当日的庭审笔录中,检方处心积虑欲以十五片碎纸搭建起林间凶手与被告的铁证之桥;然而陪审团在确认偷猎的同时,悍然否决了杀人的结论。那张半拼而成的税单依旧横亘在司法档案的卷帙深处,却终究未能化作一份滴血的死刑判词。
文献注记:本文依据1873年3月31日与4月1日之庭审记录撰述,原文刊载于同年4月5日出版的《法庭报》第328至329页。该报报道大幅援引起诉书,因此文中关于纸片、枪械、猎犬、衣着及作案时间的陈述,均应视为预审法官或公诉机关之立场。辩方抗辩摘要甚略。原始OCR扫描件存在字符识别错漏与断句缺陷;文中所述税单碎片,仅为残篇拼接,非完整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