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11月15日清晨,朗杜济的一位理发师见“四风客栈”大门紧闭,便上前叩门数次。奥古斯特·德梅耶终于出来应门时,正浑身是血地擦洗身子,对自己遭遇了何事全然无法解释。他的妻子已倒毙在卧房之中。他本人头部受创,仅仅撑了八天便告不治。起诉书中起初将搜捕的嫌犯描述为一名素不相识的过路旅客。其后,索约准尉回报称,奥古斯特·德梅耶曾对其表示,一年前便在客栈留宿过此人;然而这一线索仍未能指明确切姓名,搜捕行动由此持续了数月之久。
德梅耶夫妇在韦尔万通往布吕内阿梅尔的公路旁开店营生。司法预审查明,惨案发生于11月14日至15日夜间。女主人被发现时颅骨碎裂;男主人头部留有七处创口。他在尚能言语之际回忆道,曾有一名行客与他们共进晚餐,约夜间十一时歇下。待德梅耶醒来,自己已泡在血泊之中,财物荡然无存,异乡客早已不知所踪。首位见证者既无法提供确切姓名,亦无法解释行凶动机。
宪兵队在现场勘验出一柄血迹斑斑的短斧、窗帘上的血痕、数个餐盘以及残羹冷炙。幼童玛丽·鲁塞尔随后录得的证言,指认致命一击系法拉利所施,且描述了另一件凶器——一把大铁锤。须注意此项供述与物证勘验之间的出入:庭审记要并列记录了两处细节,却未给出足以消解该矛盾的司法鉴定。小女孩自称是透过窗户窥见案发经过,是母亲拾取路旁石块垫脚,才将她托举上去。
破案线索长久未明。及至1872年2月,鲁塞尔家的孩子们因走私案被拘押于韦尔万期间,玛丽向押送他们的护送员戴松吐露了这桩凶案。她供出了法拉利,并称自己与母亲曾在屋后望风。此后,亦有其他人听闻了大致相仿、细节却偶有出入的陈述:究竟谁行动手、谁在门外接应、谁搜掠了钱财。同年5月,预审法官带女孩重返客栈指认现场。她辨认出了案发地点,并对自称目击的经过作了详细描述。
控方指控法拉利对夫妇二人施以致命袭击;绰号“勒科克”的皮埃罗负责协助搬运尸身;鲁塞尔妇人则在行凶后负责望风并分赃。控方同时认定,绰号“排涝工”的马洛瓦伪装成旅客投宿客栈,里应外合引众人潜入。至于绰号“跳蚤”的瓦尔珀尔,其涉案嫌疑则完全基于玛丽的证词与当面指认。以上角色分工皆属控方指控范畴;法庭最终采纳何种事实,仍有待陪审团裁夺。
“跳蚤”这一绰号的真实身份此前已令司法程序陷入混乱。指控审查庭此前已将出生于奥邦通、绰号同样叫“跳蚤”的朱尔·迪布瓦裁定移交重罪法院,显然将他与证词所指之人混为一谈。临近开庭前,迪布瓦遭到拘捕。经初步核查,他并非与鲁塞尔妇人同居并合谋犯案之人。亚眠上诉法院随即裁定将其临时释放;但因指控审查庭无法自行撤销移送裁定,他仍须出庭受审,听凭陪审团定夺其命运。
鲁塞尔妇人随后指出,该绰号实指朱尔·瓦尔珀尔。法庭安排玛丽与瓦尔珀尔对质,女孩当场予以辨认。她此前还提及,跟随那名被称为“跳蚤”的男子身边有一条红棕色小狗;而瓦尔珀尔多年来恰好养着一条同色犬只,女孩在预审期间亦认出了该犬。控方将此吻合列为辨识身份的佐证,而非单独证明其参与谋杀的直接证据。瓦尔珀尔提出了不在场证明:自称当时身在富尔米,正照料患天花的情妇及其胞妹。然而证人证言表明,那对姊妹染病是在12月,而非案发的11月之夜。
庭审于5月13日在埃纳省重罪法院开庭,由布勒伊庭长主持。六名被告依次受审:法拉利、绰号“勒科克”的皮埃罗、绰号“排涝工”的马洛瓦、绰号“跳蚤”的瓦尔珀尔、阿道芬·鲁塞尔以及朱尔·迪布瓦。庭审记录显示,陪审员面前呈递了现场平面图。勒科克起初坚决否认曾去过客栈、搬运过尸体或参与过分赃。随后庭长宣读了他早前的讯问笔录,他在其中承认参与了部分案情,却声称自己当时意在保护德梅耶夫人。庭审中,勒科克当庭翻供,坚称此前认罪非属实情。
法拉利当庭痛斥这是一场由鲁塞尔妇人策划的陷害,直指对方意在报复。他承认与该妇人相识并育有一子,但断然否认曾涉足朗杜济。他承认曾殴打过孩子们,但坚持认定玛丽所言全系谎话,或是受其父母唆使教唆。鲁塞尔妇人否认自己身处案发现场,却承认曾在11月15日替法拉利浆洗过衣物。她称法拉利归来时浑身染血,自称是被树枝划伤。此番陈词与庭审中诸多细节相同,均源自其个人证言,并不构成法拉利在司法意义上的认罪招供。
依记录时年七岁的玛丽接受了庭长的平实讯问,庭长告诫其务必吐露真言。她重申自己随母亲及法拉利前往朗杜济,自己留在室外,透过窗户目睹了行凶场面。起诉书中早已收录其口供、前后立场的变动以及她自陈能看清现场的缘由。其姊路易丝时年九岁半,仅证实了少数细节:母亲确与玛丽及法拉利一同外出;留在家中照看幼童的她,凶案经过皆是听妹妹转述而来。路易丝答话多以单音节应答。孩童之言在死刑审判中分量极重,然而其证明力究竟几何,仍须置于其他证人证言与被告辩解中审慎权衡。
成年证人则提供了互有参差的观察见闻。索约准尉转述了奥古斯特·德梅耶的临终遗言,并详述了寻获短斧与残羹血痕的经过。两名乡民指认马洛瓦便是11月14日出现在客栈的陌生行客。马洛瓦的情妇称其生性残暴,并描述了他的体貌特征;然而另一名证人却反驳了她关于其剃须时间的说法。辩方据此抓住矛盾展开防御,控方则将陌生旅客的现身、现场遗留的棉帽以及法庭当堂指认串联成线。
本案审判的底色交织着走私活动与被告之间的复杂私怨。数名被告此前皆有前科;鲁塞尔妇人与其中数人同居,孩子们亦受制于这一底层泥潭。这些背景在庭上被反复提及,却不足以直接证明蓄意谋杀罪名。此前因绰号混淆,险些令无辜者含冤获罪。因而庭长必须引导陪审员回归归咎于各人的具体罪行事实,而诸被告则对过往口供、当堂指认及证人可信度逐一发起激烈辩驳。
5月16日,共和国检察官发表公诉词。记录虽未载录辩护词之全貌,却列出了为六名被告辩护的律师姓名。17日,庭长归纳了漫长辩论的焦点。经过约一个小时的评议,陪审团作出裁决:法拉利罪名成立,无减轻罪责情节;勒科克、马洛瓦与瓦尔珀尔罪名成立,具减轻罪责情节;鲁塞尔妇人与朱尔·迪布瓦罪名不成立。此前让辨认迪布瓦显得凶险万分的那丝疑云,至此产生了切实的法律后果:他与鲁塞尔妇人一同被当庭宣告无罪。
法院依法判处法拉利死刑。绰号“勒科克”的皮埃罗与绰号“排涝工”的马洛瓦被判处终身苦役;瓦尔珀尔获刑十五年苦役。《公报》刊载称法拉利将在拉昂执行死刑,然受限于现存档案记录,具体受刑日期未详。在本案中,六起指控并未导致六人悉数获罪:孩童与证人虽将多名嫌犯与血案相连,陪审团却审慎厘清了各人罪责,法院亦据此作出了轻重有别的刑罚。
在“四风客栈”惨案中,首位幸存者始终未能道出那名绝尘而去的行客名姓。数月之后,绰号、指认与翻供充斥于卷帙之间。裁决判定四人有罪并开释两人,却并未将每一种供词都化作颠扑不破的定论。迪布瓦与瓦尔珀尔的身份混淆,在死刑审判的森严核心处留下了一记警示:一个未能精准锁定涉案者的虚名绰号,足以令整场审判的准星彻底偏移。
档案文献注:本篇叙述严格依循1873年5月刊载之法庭公报,详加甄别起诉书、预审供述、证人证言、法庭辩论与裁判结果。两名幼童在OCR存留文本中的年龄记载前后不一,故仅以其出庭作证时官方采录之年龄为准。现存文卷中,关于法拉利之死刑执行预告未载明具体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