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年11月2日,姐妹二人走出父亲的地窖前去取冰。她们才走过几条街,一艘停泊在汉堡港的西班牙商船上的水手保利诺·托里奥便尾随而至。托里奥此前曾向年仅十九岁的埃米·卡罗琳·福格尔求婚,却屡遭拒绝。这天傍晚,埃米与小她两岁的妹妹阿尔维娜同行。姐妹俩拒绝了他的护送,他却依然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此案的第一桩血案,就发生在三楼一位女裁缝寓所的楼梯转角处,在决定生死的那一瞬间,并无任何目击证人。
为摆脱紧随不舍的托里奥,姐妹二人决定前往女裁缝埃莉斯·博鲁姆家暂避。那处住所位于许滕街88号。阿尔维娜率先推门而入,呼唤屋里掌灯。不料埃米惨叫一声,跌跌撞撞地朝屋里扑来,随即瘫倒在地。托里奥早已不见踪影。起初,众人以为她只是受惊晕厥,便往这位年轻姑娘身上洒水泼醋;随后,看护与罗斯医生相继赶至。医生很快断定埃米已经气绝,但初时并未看出死因。次日细致的验尸方才查明:左胸下方有一道狭窄的创口直贯腹腔,利刃斩断了数处脏器与两条大动脉,失血几乎在瞬间致命。
巡警开始搜捕姐妹二人先前见到的跟踪者。托里奥对福格尔一家而言并非陌生面孔。每逢船只入港,他都会光顾其父约翰·卡尔经营的小酒馆。他曾给埃米写信、馈赠礼物,并屡次求亲,皆遭拒绝。面对审讯,这名水手对第一桩命案供认不讳。他交代,对方的冷拒、他自以为听到的讥嘲,加之求爱受挫的屈辱,令胸中怨毒日渐郁积。他于10月21日购入一把短剑;11月2日傍晚撞见姐妹俩时,便一路尾随,蓄意要刺杀埃米,甚至动过将阿尔维娜及酒馆众人一并灭口的杀念。他坚称,在楼梯间里自己只是盲目刺出一刀,旋即仓皇逃窜。
然而,这种坦白却在另一桩罪行前戛然而止。杀害埃米之后,他自称是出于复仇;但数小时后上演的另一幕惨剧,他却极力篡改其性质。离开汉堡后,他潜往霍伊特曼夫妇居住的特伊费尔斯布吕克。案卷首先记录了他的自白:他曾在于尔根·霍伊特曼处盘桓,饮酒并分食了面包与火腿。据称在门厅处,对方一句他未能听懂的话激怒了他。托里奥拔刀刺向于尔根;玛格丽塔闻声尖叫赶来,亦被他刺翻在地。
他随后供称,自己离开宅院后发觉短刀遗落,折返取刀时,霍伊特曼尚有一丝气息,正倚门悲泣亡妻。托里奥声称,自己重新夺过凶器连刺数下,只为“减轻其痛苦”。司法卷宗并未采信这一辩白。未几,水手再度翻供:他改称双方因一只打碎的酒杯顿起争执,霍伊特曼出手相击并拔刀相向。公诉方则认定此案系图财害命。行凶后,托里奥大肆翻搜屋舍,撬开钱箱劫走现银,复又撸走于尔根身上的怀表与表链。他承认了上述劫财行径,却矢口否认此举为预谋杀人的初衷。
潮涨的江水阻滞了他的潜逃之路。水位暴涨,他无法接近原先系泊的驳船,只得在下游解开另一条小舟,其间甚至有一支船桨深陷泥淖。他在黎明时分抵达阿尔托纳,在镇上饮过咖啡,随后顺水漂向自己原本那艘小船被寻获的水域,最后潜入里森。落网之时,沿途的物证与地标印证了他部分供述的真实性:他当场辨认出了案发油灯、撬箱所用的铁片,以及尸体横陈的具体方位。他甚至复原了自己在凶宅内的动线。这些指认坐实了他的在场与部分作案细节,却仍旧未能一锤定音地厘清这桩双重谋杀的真正动机。
鉴于两桩命案由同一凶嫌在数小时内接连犯下,却横跨不同司法辖区,案卷最终被并案审理。辩护律师试图将特伊费尔斯布吕克的凶案自汉堡的审判程序中剥离。辩方力陈汉堡法院无权管辖发生在荷尔斯泰因境内的罪行,并援引被告的心智状态及极端情绪失控作为抗辩理由。这并非流于纸面的程序之争:法庭必须裁定究竟应由哪个审判机构通盘审理这两段罪行,并作出统一的刑罚裁决。
1867年1月17日,初审法庭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当庭宣读后作出判决——判决书先以德语宣读,继而译为西班牙语。法庭驳回了管辖权异议。法官认为两起行径互为因果、密不可分,合并审理尤能廓清第二起命案的作案动机;加之荷尔斯泰因当地法院亦已同意移交汉堡管辖。判决书审慎区分了法庭认定的两项犯罪动机:针对埃米,法庭认定其系求爱遭拒且自觉蒙羞后蓄谋已久的报复杀人;针对霍伊特曼夫妇,则定性为谋财害命——即便第一刀刺出时尚无确凿证据证明其意在劫财,托里奥折返凶宅时亦已坐实洗劫财物的恶念。
法庭认定托里奥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判处其死刑。法庭断然驳回了以受教育水平低下或出身籍贯为由免除罪责的辩解,指出他明知杀生见背于天理国法,理应偿命。这一立论虽充斥着彼时时代的特有观念与偏见,但理应被视作当日法庭的审判逻辑,而非对某一特定民族或文化的客观评判。
判决下达并非这桩司法大案的终章。辩方旋即申请回避高等法院,并于4月29日胜诉。全案卷宗须全数移送莱比锡,交由法学院草拟上诉法律意见书。全案卷宗于1867年5月28日正式解送莱比锡。托里奥的最终命运,仍系于一份尚未出炉的裁决之中。
羁押期间,这名水手日渐衰竭。案卷记述他起初桀骜难驯,其后渐趋顺从;他抗拒转入病院,只求留在看守所内。看守给了一本西班牙文识字课本,他极是珍惜,常枕于席下;他频频提及老母,却从未呈递任何赦免祈求。在编纂者辑录的这些碎影背后,囚徒究竟如何看待上诉与极刑,今人已无从探知。文献只记载他体况江河日下,终在6月26日被强行转送医院,次日——1867年6月27日——便因肺痨暴毙狱中。
这桩轰动一时的重案,就此在死刑未及执行、莱比锡终审裁决未及回传的错愕中仓促结案。一名年轻女子殒命于借以躲避凶徒的楼梯间;一对夫妇喋血于自家宅院;凶犯虽遭定罪,却在程序终结前被死神先行夺去性命。法庭厘定了两桩罪行与两重动机;而囚徒留下的,既有让某些罪行水落石出的坦白,亦有让另一些真相愈发扑朔迷离的百般托辞。正义虽已庄严宣判,却终究没能来得及落下最后一柄法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