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莱奇,富利奥利与奇林迪尼两家族早因田产争端形同陌路,随后,科西嘉巡回重罪法庭开庭,审理两名男子被控共谋双重谋杀一案。从早年的宿仇到1899年5月的宣判,《法庭公报》的纪要中回响着数段难以完全吻合的叙述:一纸起诉书、几套不在场陈述、垂死之人辗转相传的遗言,以及连破晓天光究竟落在何时都言人人殊的证人证词。
依起诉书所载,两家的决裂始于一场田产纠纷。书中写道,1894年3月21日,马克-马里·奇林迪尼在仇敌的痛击下丧命,马丁·奇林迪尼与雅克·奇林迪尼亦告负伤。富利奥利家的三兄弟——樊尚、让与雅克——随后因这些暴行被判处强迫苦役;弗朗索瓦则获无罪释放。《法庭公报》将这第一遭判决视为新仇积怨的端绪。然而,在受审讯问时,马丁·奇林迪尼却将自身枪伤归咎于1895年的一桩事端。两处歧异之期俱见于同一份庭审纪要,存世的案卷纸页中,并无任何文字可使二者消弭归一。
富利奥利一家的服刑,起初似令仇怨稍见平息。然公诉书坚称,奇林迪尼家有两人在族亲马克-马里与约瑟夫·尼科利的襄助下,旋即出言恫吓,惟起诉书此句并未点明其名。此后,雅克·奇林迪尼向安热兰·富利奥利提出和解晤谈。依检方指控,双方于1898年4月在莱奇的十字路口相见,议定各自经营生计、和睦相处。这段和约仅见于检方之叙述;同一控方更指称此约包藏祸心,系奇林迪尼家寻仇之伏笔。
1898年4月21日薄暮,弗朗索瓦·富利奥利与其年方十六的胞弟巴蒂斯特动身前往莱奇角,向行将远行的亲族辞别。二人宿于该处。翌日清晨,他们在执达传票员雅克-安德烈·富利奥利的陪同下启程归家。公诉书称,三人途经富尔内洛,其时有六名男子已伏于道路旁的矮墙之后;砌石间凿出的孔隙,适成其射击的枪眼。及至三名旅人逼近,伏击者遂齐射开火。
兄弟二人身受致命重创。纪要称,巴蒂斯特尚能点数并辨认埋伏之人。人们寻得弗朗索瓦时,他手握猎枪,已濒弥留;巴蒂斯特负创支撑了三个时辰。《法庭公报》载称,他在被抬送途中向遭遇的宪兵指认了凶手,继而又向赶来的家眷复述了仇家姓名。这些对检方至关紧要的话语,乃是经由报端与证人供述辗转流传:并未留存有巴蒂斯特亲口立下的直笔供词。
案卷印刷的一处时序差池,亦不得不令人驻足沉思。证人雅克-安德烈·富利奥利被记为在“2月22日清晨”陪同受害者,然前述段落明载其动身于4月21日,次日返程。今存此异文,不予勘校。其余证言对于晨光之辨亦互有抵牾:米歇尔·波利坚称遇上巴蒂斯特时日头未出;克洛兰德·米开朗基利则咬定红日已升;保罗·波利先言枪响在五点或五点半,旋又称闻声时朝阳已然当空。在这份记录之中,交火的确切时刻终归莫衷一是。
被害人之父安热利尼·富利奥利详述了往昔世仇,然对伏击当下的情状一无所知。其母热罗米娜·富利奥利供称,儿子向她特意点出了安德烈·奇林迪尼的名字。被害人的嫂嫂兼安德烈之表亲迪索琳·富利奥利,亦同样指证巴蒂斯特曾道及此人。这两名妇人皆未亲睹伏击,所复述者,不过是加诸伤者之口的遗言。同行者雅克-安德烈先是听得两声枪响,继而八九声齐鸣;弗朗索瓦曾向他高呼“快逃!”巴蒂斯特则似直面枪手。该证人补称,自己仓皇奔逃,并未看清任何形影。
米歇尔·波利闻声赶赴现场,与巴蒂斯特相遇,据说伤者向他吐露“他们全伙”(tutti elli)皆是凶犯,却未指名道姓。镇长邻人弗朗索瓦·皮埃特里奉派前往救护两名青年。他见弗朗索瓦气绝,遂协助抬运巴蒂斯特。纪要称宪兵中途拦住救送队伍,录得垂危者指控六名凶徒的口供。于是,有人转述姓名,有人指认群体;多人耳闻枪响,却未有一人目击枪手真容。
待至开庭审理,出庭受审者仅余两名被告:六十五岁的马丁·奇林迪尼,以及雅克之婿、二十九岁的安德烈·奇林迪尼。开场陈词中提及本案尚牵涉另外四人,然皆未到案受审。检方咬定,即便此二人当下的行踪看似能在枪响时分置身事外,亦断难脱离合谋行凶之干系。
马丁自陈,他当时由圣卢西-德波尔托-韦基奥取道特拉焦前往波尔托-韦基奥,系因约瑟夫·尼科利须在该处了结家务。他矢口否认涉案。《法庭公报》称其平生未受前科、素行端正,却亦添上一笔,谓其生性孤高傲慢;报纸复提及他臂上的旧枪伤,因散弹未曾取出,其手转动艰难。安德烈则坚称前夜十点尚在圣卢西,清晨一早即赶赴康卡探望甫至的姑母。沿途证人皆曾目睹其行踪。公诉方反驳道,此一行程并不能排除他在启程前先潜至富尔内洛行凶的可能。
二名男子极力辩白自身清白,并举出证人以实其不在场之说。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则是辗转相传的巴蒂斯特遗言、世代难解的宿仇,以及合谋行刺的推论指控。被害人之父无法为袭击提供切实佐证;同行之人未见一人;亲眷的证言全系于垂死者的只言片语。指控的力量尽系于这些拼凑的线索,而不在场证明则托庇于马丁与安德烈确曾被目击的地界。案卷纪要既未录入各方对质的细末,亦未留下陪审团逐条裁决的应答。
尼瓦乔利律师代表民事附带诉讼人奥古斯丹·富利奥利发言;公诉总检察官安热利力主控罪;德科里与马埃斯特拉奇两位律师出庭为被告辩护。陪审团最终裁定二人共谋双重谋杀“巴蒂斯特·弗朗索瓦·富利奥利”之罪名成立——主文中这二名首字之间并无“与”字相连——同时准予减轻罪责的情节。法庭遂判决马丁有期徒刑二十年,安德烈强迫苦役二十年。二人另须向安热兰·富利奥利赔偿象征性损害赔偿金一法郎。
《法庭公报》的通栏标题冠以双重谋杀之名,判词录文亦复如是;然指称死者时那句残缺而古怪的措辞,终归是该报自身的字样。一纸判决为有限的案卷纸页划上句点。至于是否有上诉、获赦,抑或受刑人的后事如何,青史无凭,只字未提。残存至今的,唯有一纸针对到庭二人的共犯罪判决——在这场审判中,证人证词、家族血仇的回忆与不在场证明,终究未能驱散笼罩在全案叙述之上的重重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