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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es de la Maison BeaulieuMAISON BEAULIEUAB ÉDITIONS · CUISINE & LETTRES
书记官处的54篇奇案小品 · 普罗旺斯与西班牙,1752—1781年

流亡二十九载

判罪伏法,焚像受戮,他亡命异乡二十载。其子在西班牙商海起家,终得闻真凶临刑前的白刃之誓——父亲本是无辜之人。

让·维亚尔在普罗旺斯惨遭杀害。涉案者凡四人:两人收监,两人潜逃,逃者中有一人名唤茹尔丹。判决之下,在押二人明正典刑,亡命的茹尔丹与某位加斯帕尔则遭缺席审判,处以焚像受戮之刑。

然而《公报》载道,那层遮蔽茹尔丹清白的阴霾未几便被撕裂。赴刑之际,两名死囚坚执宣称:茹尔丹与此桩凶杀绝无干系,既未直接参与,亦无暗中协从,事发前后更是毫不知情。六月一日,法庭降旨,着将此二人之供词附入原案卷宗。

然茹尔丹对此一无所知,风声传来的唯有他那顶弑人之罪。数年之间,他携着年方十五的稚子辗转流亡,颠沛于异邦他乡。此子后来在西班牙安顿下来,投身一间商号,凭着才干终成该行股本雄厚的主要合伙人。

人子未尝有一日忘却生父之冤。他誓要携父荣归法兰西,洗雪这不白之冤。他修书探问,四方奔走,多方打探,终探知当年两名死囚伏法前的绝笔供词——字字句句,皆证其父清白。《公报》叹道,彼时彼刻,营生、市利、知交、万千身外之物,皆被他抛诸脑后。他飞奔至父亲膝下,苦苦哀求他出面投案归诚:“纵使科条森严、案情重大,难免让您受一时囹圄之苦与推鞫折磨,孩儿亦当与您同担此难。奈何国法难容,竟不能由孩儿一身代之!”老父闻言扑入其怀,父子相拥而泣。少年终将父亲带回普罗旺斯艾克斯,昂然立于公堂阶下。

法理之上,尚存悬疑:时日是否已逾期失效?寻常大罪,追诉之期通常以二十年为度。然凡经焚像行刑者,追诉之限则延至三十载;茹尔丹遭焚像受刑乃在二十九年之前,恰在律法期限之内。1781年5月19日,艾克斯高等法院降下判词,彻底开脱其罪名,并勒令将判决刊印成榜,通衢张贴。

倘若再迟一年,王法虽可免其刑戮,却再无由还其清名。所幸,天意只差此一年;所幸,他生得这样一个儿子。

《法庭公报》,1786年,艾克斯高等法院1781年5月19日判决,开脱茹尔丹先生谋害让·维亚尔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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