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耶塔尔先生原领有波尔多教区圣樊尚德保罗堂区的本堂席位;然而,正如《法庭报》以书记官那般冷峻干瘪的笔调所写,此人既无圣职人员的操守,亦无相称的德行。借口亲戚之谊将一少妇诱引至其宅邸,扣留不放,继而诱奸破色,夺人之妻,最终携其潜逃——凡此种种,皆为那名叫吉拉尔多(Girardeau)的苦主丈夫呈控其罪状之词。
自此,人们再未见过这位本堂神甫的踪影。昔时教士之身管辖两立,他便在两造司法机关面前受了两次缺席审判。波尔多宗教法庭法官(Official)断定其拐匿出逃、拐带吉拉尔多夫人及由此引发公愤之罪名确凿;裁定永久褫夺其圣职,勒令其在修道院羁押服苦修刑二十年,并宣告该本堂教席空缺。而专司王家刑律的刑事法官,则判处其流放苦役船;波尔多高等法院随后核准了这道判决。
案情自此愈见诡谲,因这桩风流丑闻不过是一场更大争端之由头。波尔多大主教闻知本堂出缺,遂委派维隆先生接掌教席,后者亦已就职任事。然而马耶塔尔生前债台高筑,债权人早已申请查封了该圣职的岁入收益。众债主执词坚称此席并未出缺:盖因缺席判决之罪犯享有五年之期以投案洗雪前嫌;在此之前,他充其量仅为待罪之身,非属定谳;倘若返席,理当复归其职权。因此,在此时限届满之前,该席位之一切孳息皆应归债权人所有。
于是,波尔多高等法院堂前展开了一场前所未闻的唇枪舌剑:一名潜逃在案、被判苦役充军的本堂神甫,究竟是否还保有足够的神职资格来抵偿其生前旧债?新任神甫的辩护律师驳斥道,该席位实已两度悬空:一空于潜逃弃职,二空于触犯王法,依法理自当即刻褫夺出缺。
1777年5月1日,波尔多高等法院颁下判词:敕令授予维隆先生之圣职委任绝无滥权违律之处,并判令众债权人承担全案诉讼费用。
至于那位吉拉尔多夫人,翻过卷宗首页之后,《法庭报》便再未着一字墨痕。她消隐于讼案的烟云之中,正如她当年消逝在教区的夜色里一般;而波尔多的法官们伏案翻检着教会法典的故纸堆,彼此锱铢必较地争夺着教席的岁入分文,再无人忆及她,也无人忆及她那失魂落魄的丈夫。
《法庭报》,1777年,波尔多高等法院1777年5月1日判词(圣樊尚德保罗堂区神甫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