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报》载,安托万·马松与让-巴蒂斯特·塔尔托二人在巴黎放浪行骸,滥用自由。马松年方二十二,塔尔托则仅十四;前者流落街头、无立锥之地,后者寄居于烟花下流之所。生计日拙,朝不谋夕,两人为了苟全度日,早已不择手段。
这两人本是陆军第五十八步兵团——即前鲁埃格团的兵丁,私逃之后,竟又投身“北方军团”重新签约募兵,这本已触犯军法;更甚者,两人还隐匿真名:马松化名拉雷,塔尔托冒名马纳,并备齐了伪造的洗礼册抄件以及市镇公所与郡府出具的假证明。在这批伪券之中,一纸据称出自波城,另一纸出自新堡,笔迹竟如出一手;另有四份落款虽为1788年,上面却赫然加盖着革命后新铸、环周铭有“法律与国王”的印花税讫戳记。负责纳募的军官竟全无觉察,照单全收。
未几,《公报》写道,二人从国民公帑中骗取到手的饷银赏金便告挥霍殆尽。人们旋即在一家咖啡馆兼酒肆里重新撞见了这两名泼皮:数个时辰之内,麦酒、热潘趣、生命之水烈酒以及各色甜烧酒轮番上桌,被二人鲸吞豪饮。及至拂袖欲行之时,一听店家讨要酒钱,他们竟抵死不认,对酒馆掌柜破口辱骂、饱以老拳。街邻唤来国民自卫军前来弹压,二人亦全不看在眼里,甚至对赶赴现场的区段专员咆哮发难,狂悖至极。
及受审讯,二人仍报假名。差役搜检随身皮夹,伪造文书赫然在列。
面对诘问,他们托辞狡辩,声称这批文书是某日在小酒馆里由一位素不相识之人塞给他们的。及至陪审庭庭长阶前,他们又矢口否认此物是从身上搜出;马松退而改口称,纵然皮夹中有此伪证,也必定是先前出院时与病历券叠在了一处,自己未及审视便胡乱收下了。至于殴辱掌柜、冲撞卫队与官长之举,则尽数推诿于“沉醉无状”。
陪审官一致裁定,二人明知伪造而公然行使公职官文公证罪名确凿。两人各被判处颈手枷示众六小时,继而处以八年铁镣苦役之刑;至于那一应伪造凭券,则在法官监视之下,当庭扯碎焚毁。
机关算尽、欺罔朝野,最终令他们堕入法网的,并非官府军门的密查,而不过是一张未能结清的酒肆账单。
《新法庭公报》,1791年,巴黎郡刑事法庭:马松与塔尔托伪造公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