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的撰稿人在卷首便直言其愤懑与难抑之厌恶:他写道,此等执笔之苦,实难言状;而目睹一人浑身淌落生母之鲜血,又是何其可怖之图景。他又言,上古先贤制律之时,甚至未敢设想这世间竟会有弑亲悖伦之孽。
让-路易·莫里斯常年出没于下等酒肆,每逢离席必已烂醉如泥、丧心失性;烈酒催生其暴戾之气。他的母亲虽已至风烛残年,却日日沦为这孽子发泄凶狂的靶子。他对其辱骂不休,更有甚者,手执尖刃穷追恫吓,口中叫嚣道:“老狗,你早晚得死在我的手里。”
雨月的一个清晨,上午九时半许,他刚从一场通宵狂饮中抽身,推门闯入了母亲的住处。老妇尚在卧榻。他上前劈头盖脸便是一阵恶毒谩骂与拳打脚踢,将老人的面颊打得青紫一片,口口声声扬言要夺其性命;继而竟一把将她硬生生拖下床榻,自己鸠占鹊巢,倒头大睡。年已九十八岁的科利尼翁寡妇只得仓皇逃离寓所,赤着双足,横穿庭院,踉跄摸向庭院另一端的小屋寻求庇护。
邻里随即告发了莫里斯。外科医官赶来验伤,只见老妪遍体鳞伤,满是重度青紫瘀斑;医官在记录中写道,若非老母已至风烛残年、气血枯竭,极易诱发种种不测之灾,此等伤情原不至性命堪忧。及至提审莫里斯,他却矢口否认曾虐待生母,坚称老人一身创痛皆是自行跌跤所致。
案卷由警署移送至陪审团审查官案头,后者欲亲自前去查验老母情状。然而,《法庭报》记载,那纸传勘令终究来得太迟——科利尼翁寡妇已然气绝离世。外科医官出具结论:正是那场残暴摧残,将她逼入了坟墓。
莫里斯尚有一位姊妹与一名外甥女,二人冷漠淡然的情态引起了怀疑,遂遭羁押。她们辩解称案发时皆不在场,知晓实情后便立即告发了莫里斯;然而两人的供词在关键细微处却相左:一人称老母自那夜之后便水米不进;另一人却称老妇依旧如常操持家务。经查,陪审团最终裁定二人与本案无涉。
陪审团认定:该寡妇确遭暴力殴打,且此暴行直接导致其身亡,而让-路易·莫里斯系蓄意加害。法庭依法判处其死刑。在这桩血案中,雨月清晨的那一幕细节长留在人们心头:一位将近百岁高龄的老妪赤足踯躅于严寒的庭院中,而她的亲生儿子,却高卧在她的床榻上酣然入梦。
《新法庭报》,共和三年,巴黎省刑事法庭:让-路易·莫里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