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雅克·潘格内(Charles-Jacques Pinguenet),巴黎坊间的体面市民,靠着为人经管钱财谋生——他受托支取委托人的银钱,代行理财调度。其主顾之中,有一位未亡人,玛丽-伊丽莎白·托马(Marie-Élisabeth Thomas),即麦农遗孀。
巴黎司法长官(Prévôt de Paris)判决此人背信侵吞之罪名成立。他滥用托付,巨额亏空,而自辩之词竟是全数掷进了彩票局。初审判其流放九年,兼课罚金;经遗孀力争,法庭复令其退赔私自挪用以自肥的九万一千锂本金及相应利息。潘格内俯首认罪,未作丝毫争辩。观者自能想见,他当时只道是侥幸逃过一劫。
然而,他算漏了检察公署的上诉。1781年10月23日,巴黎高等法院休庭期特别法庭裁定初审判决无效,改判了一份成色截然不同的严酷判词:潘格内将被押往莫贝尔广场(Place Maubert)施以颈枷枷号,胸前悬木牌一块,上书:“账房掮客,私挪公帑,豪赌彩票以饱私囊”;继而脱去衣裳,赤身受笞杖鞭挞,烙铁灼皮印耻,最后押解充军苦役船,为国王服苦役九年。至于那九万一千锂,则课以肉身抵偿之令,追索到底。
《法庭报》未曾载明他究竟买了多少张彩票,亦未记他可曾中过半文。报端同样未提,面对一个将银钱输个精光、即将被押赴苦役船的破落囚徒,那位麦农遗孀究竟还能讨回几文血汗钱。
青史案卷留下的,唯有那一行道尽前因后果的枷号木牌,以及高等法院勒令世人在莫贝尔广场铭记的严训:对于这等蠹贼,若仅施以驱逐流放,岂非形同恩准其告老还乡?
《法庭报》,1781年,巴黎高等法院休庭期特别法庭,1781年10月23日判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