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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es de la Maison BeaulieuMAISON BEAULIEUAB ÉDITIONS · CUISINE & LETTRES
书记官处的54篇奇案小品 · 洛里昂、瓦讷与巴黎,1791年

自相抵牾的证人

庭审之上,证人所言尽推先前笔录。庭长立命将其拿押。翻案法院却降下裁决:通盘撤销。

世人今已淡忘,但在1791年,刑事陪审团制度乃是一项与《人权宣言》同样惊世骇俗的创举。司法审判必须彻底改换章法,而新设立的各省法院,并非皆能一朝领悟其中关窍。皮埃尔·勒格尔在莫尔比昂省刑事法院被控谋杀一案,便是有力明证。

1791年4月12日的庭审中,证人弗朗索瓦·博萨洛在审判陪审团面前所作的证词,与其先前在洛里昂区起诉陪审团主事官面前所供竟全然相左。公诉人勃然动怒,力请将这番新词立字成卷,以昭示其作伪之迹。庭长行事更绝:他径直下令收押博萨洛,欲以两份自相抵牾的供词为凭对其提起公诉,并将全卷移送瓦讷起诉陪审团主事官。另一名证人险些步其后尘,全凭当场更正证言方得侥幸脱身。

这一幕若是落在旧制度的眼中,原是理所当然:证人反复其词,便属欺妄,当行拘拿。然而,翻案法院却是以新时代的目光审视此案——这正是1791年6月15日这项裁决历久弥新之处。

翻案法院重申:证人的书面供词,既不得递交起诉陪审团,亦不得宣读于审判陪审团案前;庭长至多仅能将其作为参考线索。陪审员所能权衡取舍者,唯有堂上当众口述之陈词;先前所录一切文卷,在陪审员眼中皆形同虚设,决不可拿来与庭审陈述相抗相质。翻案法院断言:证人临庭,享有依从其良知指引的充分享由,唯有如此,方能向真相致以其应得的完满敬意。

庭长因博萨洛改口便将其逮捕,实则是擅断文字案卷当凌驾于堂上口供之上。翻案法院遂一纸判令,将辩论记录笔录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判决尽数撤销。

《法庭公报》未曾言明,究竟是法官密室里的博萨洛说了真话,还是当庭陈词的博萨洛吐露了实情;亦未载明必须重受审理的皮埃尔·勒格尔后来命运如何。报刊卷册唯独恪守了一条至今未曾磨灭的法理精义:证人初供或有差池,而司法之神,必须赋予其匡正补过的权利。

《新法庭公报》,1791年,翻案法院,1791年6月15日判决(莫尔比昂省刑事法院皮埃尔·勒格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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