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4年岁首,化名“拉法郎斯”的约瑟夫·费龙投身D……诸夫人门下为仆。他见府邸气派,自以为入了豪门;主家许他每年四百利弗尔工钱,责令其兼顾庖厨饔飧与堂前杂役。费龙当差多年,身边本也积攒下几枚微薄血汗银两。
几位女主人未几便对他优渥有加,信任倍至——《公报》随即便尖刻注道:此辈妇人,实乃别有用心。原来这朱门金玉其外,内里早已捉襟见肘,正百计张罗周转之资。她们诱劝这名仆役垫付六百利弗尔现银,作价抵押其手头持有的一纸期票;甚至还妄图再塞给他一张千八百利弗尔的大票,奈何费龙囊中羞涩,满打满算仅有二十五枚路易金币。
费龙不久便惊觉自己泥足深陷。他手头日见拮据,便开口索要先前的垫款。某日,那位L……夫人巧语温存,称府上刚收进一笔巨款,只消他交还借券,便立时兑现本息。费龙闻言,自皮夹中取出那张六百利弗尔的期票,连同一纸为府内垫付杂开所立的一百一十利弗尔欠条,一并搁在五斗柜上。夫人信步转入隔壁内室;费龙则留于饭厅,心头一块石头落地,仍躬身侍奉餐席,只道女东家片刻便要捧出银子来。谁料夫人折返席间,神色自若地落座——那两纸券据,适才已被她扯得粉碎,付之一炬。
仆役悲愤交加,痛诉不绝,甚至从炉火余烬中检出一片未燃尽的纸屑残角,上面赫然留着他的名姓。至此,女主人们方才抵赖不过,坦承无钱清偿,却又赌咒发誓,许诺必在近日补齐。
此后的境遇更是一落千丈,步步见血。那张六百利弗尔期票的原出票人竟翻脸不认账,坚称分文未曾落袋。某次,费龙奉命陪同女主人的一位闺秀出城远行,待风尘仆仆归家,竟发现自己的木匣已被强行砸开,细软衣物席卷一空;他甚至当场撞见府上的小少爷正大模大样穿着自己的一件衬衫。邻近一位诉讼代理人向他泼了冷水:官司无力回天,那几位贵妇早已身无分文,负债累累。她们随即将他打发去见一位相熟的公职官员,那官差面目狰狞,非但斥责他为刁民恶奴,更恶狠狠扬言要将他送上绞架。
费龙心灰意冷,只得结清账目,将仅剩的破烂行囊卷起离去。当期的案卷便在此处戛然而止。然而,案由卷首的标题却泄露了下文风暴:这几位女主人竟摇身一变为告发者,倒打一耙,罗织重罪将他投下大狱;直至巴黎高等法院下达判决,费龙方得昭雪开释。公职官员的那句恐吓绝非虚言恫吓——赖账的债务人反成了原告苦主,而血本无归的债权人,反被戴上镣铐推上了受审席。
《法庭公报》,1775年,巴黎高等法院刑事法庭:“拉法郎斯”约瑟夫·费龙诉D……诸夫人案。
